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27 19:20:07,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胆管癌作为一种恶性程度高的肿瘤,及其治疗方法VEGF试验的重要性。VEGF试验通过检测患者体内VEGF水平,为患者定制个性化治疗方案,具有高度针对性、安全性好和效果显著等优势。适用于晚期胆管癌及对传统治疗无效的患者。文章详细介绍了VEGF试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并提醒患者遵循医嘱、定期复查、注意生活调养,以提升治疗效果。同时,提供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助力患者寻找最佳治疗方案。
【宜宾】胆管癌VEGF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HA121-28片治疗晚期胆道恶性肿瘤的单臂、多中心、开放性II期临床 研究
药品名称:HA121-28片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RET,RTK,VEGF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胆道恶性肿瘤
项目优势: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宜宾】胆管癌VEGF免费试验
概述
胆管癌是一种恶性程度较高的肿瘤,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针对胆管癌的治疗方法不断涌现,VEGF试验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手段,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胆管癌VEGF试验的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这一前沿疗法。
一、什么是胆管癌VEGF试验?
VEGF(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是一种促进血管新生的重要因子,与肿瘤的生长、转移密切相关。胆管癌VEGF试验是通过检测患者体内的VEGF水平,评估其对VEGF抑制剂的敏感性,从而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二、胆管癌VEGF试验的优势
1. 高度针对性:通过检测VEGF水平,医生可以为患者量身定制合适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2. 安全性好:VEGF抑制剂治疗具有较低的不良反应,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患者承受的副作用更小。
3. 效果显著:VEGF抑制剂能够抑制肿瘤生长,延长患者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
三、胆管癌VEGF试验的适应症
胆管癌VEGF试验适用于以下患者:
晚期胆管癌患者;
经过一线治疗无效的患者;
对传统化疗药物过敏或不能耐受的患者。
四、胆管癌VEGF试验的流程
1. 患者需提供近期内的病理报告、影像学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
2. 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制定VEGF试验方案。
3. 患者接受VEGF抑制剂治疗,并进行疗效评估。
4. 根据试验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五、胆管癌VEGF试验的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循医生建议:患者在进行VEGF试验时,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切勿自行调整用药。
2. 定期复查:患者需定期进行复查,以监测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注意生活调养:患者在进行VEGF试验的同时,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合理饮食、适度运动等,以提高治疗效果。
六、温馨提示
胆管癌VEGF试验为胆管癌患者带来了一线希望,让更多人看到了生命的曙光。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胆管癌,不妨咨询专业医生,了解VEGF试验的详细信息。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帮助您找到最适合的治疗方案。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与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能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道恶性肿瘤受试者(包括肝内、肝外胆管癌以及胆囊癌),经一线治疗失败(包括辅助化疗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耐受的受试者;且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
3) 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
4) ECOG评分:0~1分;
5) 血常规检查符合(14天内未输血状态下):血红蛋白(HB)≥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
6) 凝血功能检查符合: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或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1.5 ×ULN;
7) 生化检查符合:总胆红素(TBIL)≤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对于肿瘤累及肝脏的受试者,可接受TBIL≤3×ULN,AST≤5×ULN,ALT≤5×ULN;血清肌酐(Cr)≤1.5×ULN;血清白蛋白≥28g/L;
8) 男性及女性育龄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完成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
排除标准
1) 壶腹癌;
2) 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且入组接受治疗;
3) 末次抗肿瘤治疗结束时间距HA121-28片首次给药时间需满足如下时间间隔,否则排除: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放疗和靶向治疗等)者≥4周(接受以缓解疼痛为目的的姑息性局部放疗者≥2周);接受已批准适应症可用于癌症的中药治疗者≥2周;
4) 尿蛋白≥++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
5) 5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经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表浅的膀胱肿瘤和已内窥镜下切除的局限在粘膜层的早期食道、胃肠道恶性肿瘤;
6) 接受过任何实体器官、骨髓移植的受试者,但无需免疫抑制的移植(例如角膜移植,毛发移植)除外;
7) 入组时存在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脱发和色素沉着除外)且研究者判断影响药物安全性评价;
8) 心电图检查符合以下任意一条:QT间期(QTc)值≥450ms;或者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HA121-28 片在晚期胆道癌受试者的 II 期临床研究静息心电图显示节律、传导或形态有任何重要意义的临床异常,需要临床干预;
9) 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50%;
10)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控制不良的高血压(经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或者舒张压≥100 mmHg);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脑血管疾病,如:脑卒中(给药前<6个月)、心肌梗死(给药前<6个月)、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级)或严重心律失常;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间质性肺炎或需要系统性治疗的严重感染,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心包积液,或在支持治疗4周后仍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且经治疗甲状腺功能仍不能维持在正常范围内,或未治疗且有症状者,低T3/T4综合征除外;
11) 存在胃肠穿孔、腹瘘等胃肠道疾病的高风险因素,如:给药前28天内出现过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炎症性肠病(包括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腹瘘、胃肠穿孔、肠梗阻、腹腔内脓肿等;
12) 脊髓转移、脑膜转移和脑转移(给药前无症状或给药前经治疗后症状稳定≥4周的脑转移受试者除外);
13) 已知(或既往未发现)肝病病史,且符合以下任意一条:HBsAg 阳性且 HBV DNA >2000 IU/mL(或>1×104 拷贝/mL);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阳性;
肝硬化;
14)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
15) 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外科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任何有创性操作中恢复,除外胆管支架、胆汁引流等;
1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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