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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近年来兴起的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介绍了CD70靶点在癌症治疗中的应用及其优势。目前,全球多家医疗机构正开展相关临床试验,招募晚期实体肿瘤患者。CD70免疫治疗具有针对性、持久性和个性化特点,有望为肿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文中还提供了参与试验的注意事项,并呼吁关注此领域研究,共同助力患者战胜病魔。
【昌吉】癌症CD70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自体 CAR-NKT细胞肺癌】CD70 (CGC729)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
药品名称: CAR-NKT细胞(CGC729)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CD70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至少经过二线或以上治疗以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其中至少有一线为EGFR-TKI治疗,且有效曾达缓解)的受试者。 伴有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近期有活动性神经系统症状者。
项目优势:人源化靶向CD70自体CAR-NKT细胞注射液(CGC729)是由苏州克睿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一种新型细胞免疫治疗。CD70是肿瘤坏死因子超家族成员之一,在多种恶性肿瘤尤其是肾癌中表达量高且阳性检出率高,成为治疗肾癌的兼具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潜力靶点。
【昌吉】癌症CD70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概述
近年来,随着生物科学和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癌症免疫治疗逐渐成为继手术、化疗、放疗之后的第四大肿瘤治疗手段。其中,针对CD70靶点的免疫治疗试验备受关注,为癌症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希望。
二、CD70靶点与癌症治疗
CD70是一种主要表达在激活的B细胞和T细胞表面的跨膜蛋白,它在多种肿瘤细胞表面也有表达。研究发现,CD70与CD27受体结合,可以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因此,针对CD70靶点的免疫治疗成为了一种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肿瘤治疗方法。
三、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招募信息
目前,全球多家医疗机构正在开展针对CD70靶点的免疫治疗临床试验,旨在评估该疗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下是部分招募信息:
试验名称:CD70靶向免疫治疗临床试验
适应症:晚期实体肿瘤
招募对象:年龄18-75岁,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晚期实体肿瘤的患者
试验地点:全国多家医疗机构
四、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的优势
相较于传统的手术、化疗、放疗等治疗方法,CD70免疫治疗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CD70免疫治疗主要针对肿瘤细胞,对正常细胞影响较小,降低了治疗的副作用。
持久性:免疫治疗可以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产生长期抗肿瘤效果。
个性化: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免疫治疗方案。
五、参与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的注意事项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有意愿参与CD70免疫治疗试验,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详细了解试验的流程、目的、可能的风险和收益。
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关检查,确保符合试验要求。
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及时与研究人员沟通。
遵守试验规定,按时完成治疗和随访。
六、携手共筑希望之路
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希望。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让我们携手共筑希望之路,助力癌症患者战胜病魔,重拾健康生活!
入选标准
简要入排:
项目现入至少经过二线或以上治疗以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其中至少有一线为EGFR-TKI治疗,且有效曾达缓解)的受试者。伴有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近期有活动性神经系统症状者。
完整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岁(包含界值),性别不限。
2.ECOG 评分 0-1分。
3.经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期超过3个月。
4.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至少经过二线或以上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以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为主,其他相关瘤种由研究者决定)受试者。非小细胞肺癌:经证实的EGFR突变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线治疗(其中至少有一线为EGFR-TKI治疗,且有效曾达缓解)的受试者;食管癌:经证实的原发性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的不可切除或拒绝手术的至少经二线治疗失败的晚期食管癌受试者(包括胃食管结合部癌)。备注:1.食管癌受试者(T4b)存在相邻器官直接侵犯(如主动脉或气管)应在入组前密切评估出血风险,研究者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入组。2.治疗失败的定义: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需要有影像学证据或临床证据)或因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而结束治疗(食管至少包括一个含铂方亲或含紫杉类方案化疗)
5. 经免疫组化(IHC)法检测CD70阳性。
6.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7.骨髓和器官功能均符合以下标准(单采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EPO除外):
a)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x10,巴细胞绝对值>0.5x109预处理前除外),血小板计数(PLT)>75X10,血红蛋白(Hb)≥80g。b)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X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总胆红素(TBIL)≤1.5XULN(如有肝转移,允许TBIL≤3XULN,AST、LT≤3XULN)。
c)肾功能:肌酐清除率>4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XJLN。
8.有可用于静脉输注或静脉采血的通路,且无其他血细胞分离禁忌9.对于最后一次治疗方案为EGFR-TKI受试者,末次用药后洗脱1~2个半衰期。10.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和停止治疗后半年内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受试者伴侣)。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筛选期血妊娠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11.自愿参与本研究并能够签署知情同意受试者,依从性好,可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等试验程序。
排除标准
1.既往1个月内曾接受过细胞治疗。
2.食管癌(包括食管胃结合部癌)具有侵入临近器官、血管或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穿孔风险或显著消化道出血风险的受试者。
3.既往2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基底或鳞状皮肤癌、浅表性膀胱、原位乳腺癌已经完全治愈,且不需要随访治疗受试者。
4.伴有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近期有活动性神经系统症状者。
5.细胞输注前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末线为EGFR-TKI的除外),细胞输注前2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
6.HBSAg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检测值上限的受试者;以及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研究中心正常检测值上限者;HIV感染。7.有活动性感染需静脉使用抗生素者。
8.NYHA 心衰分级≥2级、严重心律失常、经标准治疗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有心肌炎既往病史者,或半年内发生过心梗的受试者
9.既往或目前患有不稳定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尘肺等,以及严重、持续性咯血,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0.未控制的腹水、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需要反复引流(进行每月一次或更频繁的引流,或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浆膜腔积液引流者。
11.确诊严重的自体免疫性疾病,长期(超过2个月)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类固醇)治疗,包括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T身免疫性血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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