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2 11:0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胰腺癌及其新型靶向治疗药物的临床试验。胰腺癌是一种高度恶性肿瘤,早期诊断困难,治疗效果不佳。胰腺癌Claudin18.2靶点靶向药试验通过特异性结合胰腺癌细胞表面蛋白,具有高度特异性、显著疗效和较高安全性。试验面向符合条件的患者招募,参与流程包括咨询、评估、检查、签署同意书和随访评估。欢迎符合条件者咨询详情,共同为战胜胰腺癌努力。
【眉山】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LDN18.2/CD3双抗胰腺癌】评估IBI389单药及联合信迪利单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研究
药品名称:IBI389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Claudin 18.2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IBI389是信达生物自主研发的一种抗CLDN18.2的T细胞衔接双特异性抗体,通过连接T细胞受体复合体中的CD3和肿瘤细胞表面的CLDN18.2抗原,诱导免疫突触形成,刺激T细胞活化,促进细胞溶解蛋白的产生、炎性细胞因子的释放和T细胞进一步增殖,从而达到持续杀伤肿瘤细胞控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眉山】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胰腺癌是一种高度恶性的肿瘤,早期诊断困难,治疗效果不佳,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随着精准医疗的发展,针对胰腺癌的靶向治疗药物逐渐成为研究热点。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一项备受关注的临床试验——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二、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针对胰腺癌患者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一种新型靶向药物对胰腺癌的治疗效果。该药物通过特异性结合胰腺癌细胞表面的Claudin 18.2蛋白,从而抑制肿瘤生长,提高患者生存率。
三、试验优势与特点
1. 高度特异性:该药物能特异性地识别并结合胰腺癌细胞表面的Claudin 18.2蛋白,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减少副作用。
2. 显著疗效:在前期研究中,该药物已显示出良好的抗肿瘤效果,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3. 安全性高:临床试验表明,该药物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患者耐受性良好。
四、招募对象
本次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面向以下患者招募: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胰腺癌的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胰腺癌靶向治疗的患者;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参与试验的流程
1. 患者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患者提交相关病历资料,由专业医生进行初步评估;
3. 符合条件的患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
4.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临床试验;
5. 患者在试验期间接受药物治疗,并定期进行随访评估。
六、温馨提示
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先进的药物治疗,为生命续航。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咨询详情,让我们一起为战胜胰腺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研究药物:IBI389单药或联合信迪利单抗(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申办方: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IBI389注射剂的规格:2mg(2ml)/瓶;用法用量:0.003mcg/kg~MTD IV Q2W或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信迪利单抗注射剂的规格:100mg(10ml)/瓶;用法用量:200mg IV 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入排标准
1、Ia和Ib期共同需要满足的入组标准:
a.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b. 年龄≥18岁且≤75岁;
c.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d. 根据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 PS)为0或1分;
e.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血常规: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含量≥9.0g/dL;备注: 受试者在采集血样之前7天内不得接受过输血液制品(包括红悬液、单采血小板、冷沉淀等)、促红细胞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支持;
肝功能:无肝转移患者要求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ALT 和AST≤2.5×ULN。有肝转移和已证实患有Gilbert综合征患者要求:TBIL≤3×ULN;ALT和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 公式或标准24小时留尿法计算的肌酐清除率);尿蛋白<2+或24 h尿蛋白定量<1g。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和国际标准化比率≤1.5;
f.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妇女的男性受试者,需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期后18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Ia期单药剂量递增阶段的入组标准:a. 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可评估的病灶。
3、Ia期单药剂量扩展、Ia期联合剂量递增和Ia期联合剂量扩展阶段的入组标准:
a. 能提供存档病理组织或新鲜病理组织用于CLDN18.2检测, 且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CLDN18.2阳性的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
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基线时经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首选静脉注射造影剂)准确测量显示其长直径≥10mm(淋巴结除外,淋巴结的短轴必须≥15mm),靶病灶直径≥2倍影像层厚且病灶适合反复准确测量。如果位于既往接受过照射区域的病灶明确证明出现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进展,则该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
排除标准
1. 正在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外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干预性研究的生存期随访阶段
2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3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4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对任何IBI389制剂成分过敏
5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