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22 07:3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文章摘要:本文介绍了VEGFR(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靶点在肿瘤治疗中的重要作用,并阐述了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概念、优势及参与方式。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实体瘤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参与试验的患者可获取最新治疗手段、专业医疗团队支持及免费药物治疗。文章最后强调了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以及在全球好药网协助下,更多患者得以参与到这些试验中,期待为癌症治疗带来更多突破。
【淮安】实体瘤(不限癌种)V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国产双靶点抑制剂DDR1/VEGFR大评价K-13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K-13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VE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实体瘤
项目优势:K-13是DDR1/VEGFR双抑制剂。主要针对盘状结构域受体1(DDR1)和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抑制肿瘤血管生成,还可以解除肿瘤微环境中的免疫抑制,抑制肿瘤的生长、侵袭和转移。
【淮安】实体瘤(不限癌种)V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VEGFR靶点:肿瘤治疗的新希望
在癌症的治疗研究中,VEGFR(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靶点的发现为肿瘤治疗带来了新的希望。VEGFR是一类在肿瘤血管新生中起关键作用的细胞表面受体,通过抑制VEGFR,可以阻断肿瘤的血液供应,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二、什么是实体瘤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简单来说,就是针对实体瘤患者,使用VEGFR靶点的靶向药物进行治疗,并通过临床试验来评估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这种试验不仅针对某一特定癌种,而是涵盖了多种实体瘤,为不限癌种的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三、参加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获取最新治疗手段: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提供了接触最新抗癌药物的机会,这些药物可能在传统治疗无效时发挥关键作用。
2. 专业医疗团队支持:参与试验的患者将由专业的医疗团队进行跟踪治疗,确保治疗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免费药物治疗: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免费获得试验药物,减轻经济负担。
四、如何参与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是实体瘤患者,并对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参与:
1. 咨询专业医生,了解试验详情和条件。
2.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加入试验。
3. 按照试验要求,定期接受治疗和检查。
在参与试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
五、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不仅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也为医学研究积累了宝贵的数据。通过这些试验,医学专家可以更好地了解VEGFR靶点药物的作用机制,为未来的癌症治疗提供更多可能。
六、温馨提示
V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实体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协助下,越来越多的患者得以接触并参与到这些试验中。让我们一起期待,这些试验能够为癌症治疗带来更多的突破,为生命续航,点亮希望之光。
入选标准
1. 年龄18-80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2.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有效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 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I期剂量扩展阶段)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
4. ECOG体力评分0-1分。
5.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7.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或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1.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2.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3.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5.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7. 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8.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者CYP3A4强效诱导剂;
9. 肿瘤的组织病理类型为头颈部或肺鳞癌,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肿瘤病灶具有出血倾向者;
10. 既往有肾病综合征病史。
11.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12.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3.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4.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6.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500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500IU/ml时]);活动性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但HCV-RNA。
17. 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病者(除外不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纤维化)。
18.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9.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静息状态下,3次12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平均QTcF>450ms;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20.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
21.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经治疗后,收缩压>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 90 mmHg);
22. 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难以纠正的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合症家族史、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
23.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3级及以上出血事件;或目前存在≥2级出血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高出血风险的因素(如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食管静脉曲张)。
24.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胃肠道穿孔、腹腔瘘或腹腔内脓肿;或目前经研究者判断存在空腔脏器穿孔/瘘管形成的高风险因素(如肿瘤浸润空腔脏器壁外层)。
25.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如慢性腹泻、肠梗阻等)。
26. 患有出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凝或抗血小板药物者(小剂量的预防性用药除外,如皮下注射肝素预防深静脉血栓、口服100mg阿司匹林片常规预防)。
27.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28.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29.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3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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