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患者招募)

董天宇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2 16:3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介绍了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该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EGFR突变阳性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推动肺癌精准医疗发展。参与试验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具有精准治疗、效果显著和副作用小的优势。全球好药网作为信息交流平台,助力患者招募,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本文呼吁共同推动肺癌精准医疗,让更多患者受益。

【焦作】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一项评估SKB264单药对比培美曲塞联合铂类治疗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研究

药品名称:SKB264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EGFR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突变的非鳞NSCLC(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注射用SKB264是靶向人滋养层细胞表面抗原2(TROP-2,在多种上皮来源肿瘤中高表达)的抗体偶联药物(ADC)药物,其偶联方式和毒素小分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拟用于恶性实体瘤的治疗。

【焦作】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照亮抗癌之路的明灯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约占所有肺癌的85%。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中常见的驱动基因之一,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物治疗,已经成为晚期NSCLC患者的重要治疗手段。

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通过临床试验,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EGFR突变阳性的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这一试验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也为推动肺癌精准医疗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参与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条件

参与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EGFR基因突变阳性;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靶向药物治疗或对之前的治疗产生了耐药性;

具有良好的身体状态和器官功能。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患者还需经过专业医生的评估,以确保能够安全参与试验。

三、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与传统化疗相比,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1. 精准治疗:

靶向药物针对的是肿瘤细胞的特定分子靶点,能够更精准地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2. 效果显著:

临床试验表明,靶向药物在EGFR突变阳性的肺癌患者中具有显著的疗效,能够有效延长患者的生存期。

3. 副作用较小:

与化疗相比,靶向药物的副作用相对较小,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更好的保障。

四、全球好药网助力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

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全球好药网一直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和临床招募信息。为了让更多肺癌患者受益于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全球好药网携手多家医疗机构,共同开展患者招募工作。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顺利参与试验,开启精准治疗新篇章。

五、温馨提示

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将携手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肺癌精准医疗的发展。让我们共同期待更多患者通过这一试验,重获健康和幸福!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SKB264的规格:200mg/瓶;用法用量:受试者将进行SKB264单药输注;用药时程:静脉输注,每4周为1个周期,每周期D1和D15给药。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鳞NSCLC,且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和/或根治性同步/序贯放化疗的局部晚期(ⅢB/ⅢC期)或转移性(Ⅳ期)非鳞NSCLC

3、存在EGFR敏感突变

4、受试者既往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EGFR-TKI治疗且治疗失败

5、根据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由研究者评估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7、预期生存期≥12周。

8、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9、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伴侣具有生育潜力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者。

10、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合并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癌肉瘤成分或鳞癌成分超过10%。

2、受试者既往接受过除EGFR-TKI以外的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的全身性抗肿瘤治疗

3、在首次给药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

4、存在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病(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病史。

5、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至≤1级(基于NCI CTCAE 5.0版评估)或入排标准规定的水平。

6、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或存在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病史;已知活动性梅毒感染。

7、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成分过敏。

8、既往曾接受过TROP2靶向治疗(戈沙妥珠单抗、Dato-DXd、SKB264等)。

9、既往接受过靶向拓扑异构酶Ⅰ的任何药物治疗,包括抗体偶联药物(ADC)治疗(DS-8201、ESG401等)。

10、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11、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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