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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KRAS靶点在实体瘤癌症治疗中的重要性,探讨了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目的、意义及参与方式。文章强调个性化治疗、提前获益和科学支持为患者带来的好处,并介绍了如何参与临床试验。同时,全球好药网作为信息交流平台,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期待更多患者从中受益,共同抗击癌症。
【吉安】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JAB-21822联合JAB-3312用于KRAS p.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及扩展的I/IIa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JAB-21822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KRAS p.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 队列 1:既往没有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2 线系统治疗。 队列 2:既往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3 线系统治疗。
【吉安】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了解KRAS靶点与实体瘤
在癌症的治疗领域,精准医疗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疗策略。实体瘤(不限癌种)中,KRAS基因突变是一种常见的分子改变,它与多种癌症的发生和发展密切相关。KRAS基因编码的蛋白在细胞信号传导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其突变会导致细胞生长和分裂失控,进而引发癌症。
二、什么是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
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具有KRAS基因突变的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这种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对实体瘤的治疗效果。这些靶向药物通过特异性结合KRAS基因突变产物,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信号,从而抑制肿瘤的发展。
三、为何参加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
1. 个性化治疗:通过基因检测,确定患者是否具有KRAS基因突变,从而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2. 提前获益:参加试验的患者有机会提前使用尚未上市的靶向药物,为治疗带来新的希望。
3. 科学支持:临床试验是在严格的科学指导下进行的,患者可以得到专业的医疗团队的关注和照顾。
四、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患有实体瘤,并且想了解更多关于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
1. 咨询专业医生:首先,您需要咨询专业医生,了解您的病情是否适合参加临床试验。
2. 基因检测:通过基因检测确认是否存在KRAS基因突变。
3. 了解试验流程: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以及可能的风险和获益。
4. 报名参加:如果您符合条件,可以报名参加临床试验。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我们希望通过【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这一项目,帮助更多的患者找到治疗希望。
如果您对临床试验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助您在抗癌路上不再孤单。
六、温馨提示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靶向药物正在被研发出来,为癌症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一环。我们期待更多患者能够从中受益,共同战胜癌症,重拾健康生活。
入选标准
队列 1:既往没有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2 线系统治疗。
队列 2:既往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3 线系统治疗。
1.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的操作之前需获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或不愿意进行标准治疗、或不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优先入组有 KRAS p.G12C 突变的实体瘤;
3.预期生存期≥3 个月;
4.实体瘤患者必须具有至少一个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如果没有未经过放射性治疗的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时,可选择在首次给药≥4 周前接受过放射性治疗且影像学证实发生进展的病灶作为靶病灶;
5.ECOG 评分 0-1;
6.患者基线的器官功能足够好且实验室指标符合方案规定的标准;
7.患者必须能够吞咽口服药物且不能有明显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异常。
排除标准
1.既往(≤3 年)或目前患有其他病理类型的肿瘤,除外宫颈原位癌,浅表非侵袭性膀胱癌、已治愈的Ⅰ期皮肤癌(除外黑色素瘤);治疗后>3 年未复发转移、目前无肿瘤存在证据;
2. 对试验药物或赋形剂(微晶纤维素)严重过敏;
3. 既往(开始治疗前≤6 个月)或目前患有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之前免疫抗肿瘤治疗导致的不良反应),或需要长期接受以免疫抑制剂量(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药物)全身性激素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除外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
4. HIV、HBV、或 HCV 病毒筛查阳性;
5. 患有活动性感染或开始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患有活动性感染(≥2 级);
6. 既往(开始治疗前≤6 个月)或现有证据表明有下列疾病: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 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7. 患者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8. 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使用过抗癌药物治疗(除外针对前列腺癌、乳腺癌等的抗激素治疗,针对骨转移或癌症相关高钙血症治疗)或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9. 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接受过放射性治疗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受放射性治疗。除外仅限于非靶病灶的姑息性放射治疗;
10.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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