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1 15:3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的概念、意义、参与方式及优势。通过临床试验,患者可找到更有效的治疗手段,提高生存率,并为医生提供更多治疗选择。参与试验的患者需了解试验信息、咨询专业医生、报名参加并遵循试验规定。靶向药物具有高度个性化、安全性高、效果显著和治疗周期短的优势。全球好药网提供最新试验信息、专业咨询热线、匹配试验项目和心理支持,助力癌症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石嘴山】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类TIGIT/PD-L1】SH006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SH006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SH006注射液是一款PD-L1/TIGIT双特异性抗体。TIGIT全称为T细胞免疫球蛋白和ITIM结构域蛋白,是主要在T细胞和NK细胞表面表达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其通过与激活性受体CD226竞争结合PVR直接抑制淋巴细胞激活。同时,TIGIT通路被认为可与PD-1通路协作,最大程度抑制效应肿瘤浸润免疫细胞。
【石嘴山】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可以在体内形成实质性肿瘤的癌症,如肺癌、乳腺癌、肝癌等。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实体瘤患者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靶向药物具有更高的选择性,能精准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二、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对于癌症患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试验可以帮助患者找到更有效的治疗手段,提高生存率;另一方面,试验结果可以为临床医生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优化治疗方案。
三、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
1. 了解试验信息:患者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了解最新的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信息。
2. 咨询专业医生:在了解试验信息后,患者应向专业医生咨询,评估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报名参加试验:符合试验条件的患者可以报名参加临床试验,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相关检查。
4. 遵循试验规定:参与试验的患者需遵循试验规定,按时服药、复查,并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数据收集。
四、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高度个性化:靶向药物根据患者的基因突变类型进行选择,实现个性化治疗。
2. 安全性更高:与化疗药物相比,靶向药物对正常细胞的影响较小,副作用较低。
3. 效果显著:部分患者在使用靶向药物后,肿瘤明显缩小,症状得到缓解。
4. 治疗周期短:靶向药物治疗周期相对较短,患者承受的痛苦较小。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
全球好药网作为一个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以下是全球好药网在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方面的助力:
1. 提供最新的试验信息:全球好药网实时更新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的最新进展,让患者第一时间了解试验动态。
2. 专业咨询热线:400-119-1082。患者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咨询专业医生关于试验的相关问题。
3. 匹配试验项目:全球好药网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为其匹配合适的临床试验项目。
4. 提供心理支持:全球好药网还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帮助患者树立信心,勇敢面对病魔。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将一如既往地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患有实体瘤,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
2 年龄18~75(含)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女不限;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
4 剂量递增阶段根据RECIST1.1标准,基线至少有1个可评估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RECIST1.1标准,基线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未接受放疗);
5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PS评分0或1分;
6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生存期≥12周;
7 首次给药前7天内肝功能满足以下标准:总胆红素≤ 1.5×ULN(Gilbert’s综合征、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总胆红素≤3×ULN);转氨酶(ALT/AST)≤ 3×ULN(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ALT/AST≤ 5×ULN)。对于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需排除总胆红素≥ 1.5×ULN且转氨酶≥ 3×ULN的情况;
8 首次给药前7天内肾功能满足以下标准:血清肌酐≤ 1.5×ULN;或血清肌酐>1.5×ULN但血清肌酐清除率≥ 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尿试纸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 2+,尿蛋白≥ 2+的受试者应进行24小时尿液采集且24小时内尿液中蛋白含量< 1g;
9 首次给药前7天内凝血功能满足以下标准: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 ×ULN;
10 首次给药前7天内骨髓功能满足以下标准(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血小板生成素(T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白介素11(IL-11)或其他药物纠正):血红蛋白(Hb)≥ 90 g/L;中性粒细胞计数≥ 1.5×109/L;
11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12 受试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流程。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TIGIT抑制剂(包括单抗、双特异性抗体或其他药物)治疗;
2 本试验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
3 本试验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或免疫治疗等;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4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 本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允许给药前2周接受姑息性放疗;
6 本研究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 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7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8 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 有肺炎史并需要激素治疗,或者有间质性肺病(包括既往史和现病史);目前有活动性肺部感染;
10 合并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
11 既往2年内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
12 存在速发型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13 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14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角膜移植除外);
15 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irAE或≥2级免疫相关心肌炎;
16 既往或现患其它类型恶性肿瘤;
17 活动性感染,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感染。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但HBV-DNA≤500IU/mL或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值下限高于500IU/mL)、丙肝抗体(HCV-Ab)阳性但 HCV-RNA≤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的可以入组;
18 本研究给药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19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CTCAE≤ 1级(NCI-CTCAE v5.0)或基线水平;
20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已知有酒精和/或药物依赖者,或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影响本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类疾病等。
22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或对已知任何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类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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