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8 05:5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HER2与乳腺癌的关系,指出HER2基因突变是乳腺癌发生的关键因素,约20%-30%的患者为HER2阳性。HER2靶点靶向药物为这类患者提供了更高效、副作用更低的治疗方案。目前,全球多家机构正开展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以验证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参与者将获得最新的治疗手段、专业医疗团队支持及免费治疗检查等福利。文中呼吁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共同为抗击乳腺癌贡献力量。全球好药网提供咨询热线:400-119-1082。
【扬州】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FCN-437c 联合氟维司群治疗HR+/HER2-乳腺癌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FCN-437c胶囊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HER2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
适应症状:二线及以上HR+、HER2-的晚期乳腺癌患者
项目优势:
【扬州】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认识HER2与乳腺癌
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发生与人体内的HER2(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基因突变密切相关。HER2基因突变会导致HER2蛋白过度表达,进而促进肿瘤细胞生长和扩散。大约20%-30%的乳腺癌患者存在HER2基因突变,这部分患者被称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
二、HER2靶点靶向药的优势
针对HER2阳性的乳腺癌患者,传统的化疗药物往往效果有限,而HER2靶点靶向药物的出现为这类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HER2靶点靶向药物通过特异性结合HER2蛋白,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具有更高的治疗针对性和更低的副作用。
三、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HER2靶点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全球多家医疗机构和研究机构正在开展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旨在招募一定数量的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通过给予患者不同剂量的HER2靶点靶向药物,观察药物的治疗效果和患者的不良反应,为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四、招募患者,共筑健康未来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现正面向全国招募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参加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接受最新的HER2靶点靶向药物治疗,同时享受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治疗和关爱。为了方便患者咨询和报名,全球好药网特设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共同为抗击乳腺癌贡献力量。
五、参加试验的好处
1. 最新的治疗手段:试验中的HER2靶点靶向药物具有高度针对性,有望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2. 专业的医疗团队:参加试验的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疗团队的全程跟踪治疗,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3. 免费的治疗和检查:试验期间,患者将免费接受药物治疗和相关检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4. 交流抗癌经验:参加试验的患者可以与其他患者交流抗癌经验,共同为战胜病魔加油鼓劲。
六、温馨提示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试验,共同探索抗击乳腺癌的新方法。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和报名。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健康未来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确诊为HR+、HER2-的晚期乳腺癌女性患者;
2 任意绝经状态,绝经后定义为: a.双侧卵巢切除术后; b.年龄≥60岁; c.年龄<60岁,且在没有化疗和服用他莫昔芬、托瑞米芬和卵巢功能抑制治疗的情况下停经1年以上,同时血FSH及雌二醇水平符合绝经后的范围;而正在服用他莫昔芬、托瑞米芬,年龄< 60岁的停经患者,必须连续检测血FSH及雌二醇水平符合绝经后的范围;
3 既往治疗标准:二线及以上患者可入组。
4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5 根据RECIST 1.1标准,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或仅有骨转移的患者,如果不存在可测量的病灶,则必须至少存在一个以溶骨性病变为主的骨病灶;
6 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7 患者有足够的骨髓和器官功能;
8 愿意并有能力遵从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程序;
9 患者充分了解本研究,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 Consent Form,ICF)。
10 仅适用于围绝经期/绝经前患者: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和停药后至少90天内与伴侣 至少采用高效的失败率<1%/年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 既往治疗标准: a. 既往接受过CDK4/6抑制剂、氟维司群或依维莫司治疗; b. 针对晚期乳腺癌既往接受过超过一线的系统化疗; c. 开始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 d.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大手术治疗、肿瘤免疫治疗、 单抗类抗肿瘤药物治疗、和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干扰研究药物疗效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2 存在内脏危象不适合内分泌治疗的患者;
3 炎性乳腺癌;
4 存在临床上未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或医疗干预(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5 参加研究前3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根治性治疗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1级(NCI-CTCAE 5.0 版);
7 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a. 筛查期在研究中心进行12导联心电图(Electrocardiogram,ECG)测量,根据采用仪器的QTcF公式计算,QTcF > 470毫秒; b.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度房室传导阻滞; c. 任何增加QTc间期延长的风险因素,例如低钾血症、遗传性长QT综合征,服用延长QTc间期的药物(主要包括抗Ia、Ic、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潜在延长QTc间期的药物见附录6; d.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级 ≥ 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8 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或患有吸收不良综合症,或其他可能损害FCN-437c吸收的情况(如溃疡性病变、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障碍综合征和小肠切除术);
9 已知对试验用药氟维司群,戈舍瑞林,或对FCN-437c或其他任何辅料过敏;
10 临床疑似脑转移、脑膜转移或不稳定脑实质转移者,但稳定的脑转移可入组。
11 活 动 性 感 染 , 包 括 乙 肝 表 面 抗 原 ( HBsAg) 检 测 阳 性 , 且 乙 肝 DNA 定 量≥1.00×103IU/ml的患者;丙肝抗体(Anti-HCV)阳性;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者;
12 研究者认为可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影响患者签署ICF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状况(如不可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的或不可控制的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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