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乳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志愿者报名)

高瑞泽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1 14:1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主要探讨了乳腺癌BRCA1/2靶点及其靶向药物治疗的研究进展。乳腺癌作为全球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逐年上升,BRCA1/2基因突变携带者的乳腺癌发病风险显著增加。近年来,针对BRCA1/2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此,全球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临床试验以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国积极参与了这一研究,为乳腺癌患者提供了全新的治疗选择。同时,鼓励患者参与临床试验,以接触最新治疗方法,为抗击乳腺癌贡献力量。

【三沙】乳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前列腺癌】一项在晚期实体恶性肿瘤患者中评估AZD5305剂量递增单药治疗和与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初步有效性的开放性、多中心、模块化I/IIa期研究(PETRA)

药品名称:AZD5305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BRCA1/2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AZD5305(二代PAPP抑制剂) 携带BRCA/HRR/HRD her2阴性,铂敏感,经治乳腺癌 携带BRCA/HRR/HRD 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

项目优势:Saruparib (AZD5305) 是一种口服有效的,具有选择性的多聚 ADP 核糖聚合酶抑制剂和捕集剂,对 PARP1 和 PARP2 的 IC50 值分别为 3 nM 和 1400 nM。Saruparib 具有抗增殖活性,并抑制 DNA 修复缺陷细胞的生长。

【三沙】乳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乳腺癌BRCA1/2靶点:乳腺癌患者的“噩梦”

乳腺癌,作为全球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逐年上升。在乳腺癌患者中,有一部分人携带BRCA1/2基因突变,这种突变使得她们的乳腺癌发病风险显著增加。据统计,BRCA1/2基因突变携带者一生中乳腺癌的发病率可高达80%左右。因此,针对BRCA1/2靶点的治疗研究成为了乳腺癌治疗领域的热点。

二、靶向药物:精准打击乳腺癌的“利剑”

近年来,随着生物医学研究的深入,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逐渐成为癌症治疗的新趋势。靶向药物能够精准地识别并作用于癌细胞的特定分子靶点,从而抑制肿瘤生长,降低复发风险。在乳腺癌治疗领域,针对BRCA1/2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

三、乳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为了验证新型BRCA1/2靶点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全球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临床试验。这些试验旨在招募乳腺癌患者,通过对比实验组(使用靶向药物)和对照组(使用传统治疗方法)的治疗效果,评估靶向药物在乳腺癌治疗中的应用价值。

我国也积极参与了这一全球性的研究,为乳腺癌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目前,一项针对乳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的临床试验正在招募患者。以下是关于本次试验的详细信息:

试验名称:

乳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

招募对象:

乳腺癌患者,年龄18-70岁,经检测确认携带BRCA1/2基因突变。

试验目的:

评估新型BRCA1/2靶点靶向药物在乳腺癌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流程:

患者经过筛选后,将接受靶向药物的治疗。在治疗过程中,研究人员将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以及药物的不良反应。

联系方式: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本次试验的信息。

四、参与临床试验:勇敢迈出治疗新步伐

对于乳腺癌患者来说,参与临床试验意味着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治疗方法,为自己的生命赢得更多时间。同时,这也是一种勇敢的尝试,为乳腺癌治疗领域的发展贡献力量。

在全球好药网,我们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全球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帮助每一个患者寻找治疗希望。如果您对乳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或想了解更多关于乳腺癌治疗的信息,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抗击乳腺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实施任何研究特定步骤、采样和分析前,提供已签字并签署日期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 患者必须罹患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恶性肿瘤且适合研究治疗

3 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 PS评分:0~2),过去2周内无恶化

4 入组研究时癌症进展

5 患者必须有可评价的疾病

6 器官和骨髓功能良好

排除标准

1 与已知可延长或缩短QT间期并具有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风险的药物合并用药

2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因任何原因以>10 mg泼尼松/天或等效剂量连续接受皮质类固醇

3 除脱发外,在开始研究治疗时,既往治疗导致的任何大于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1级的未缓解毒性

4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

5 脊髓压迫或脑转移,除非在研究治疗开始前至少4周内无症状、经过治疗、稳定,且不需要以 > 10 mg泼尼松/天或等效剂量连续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

6 已知有任何出血倾向的患者(例如,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近期[6个月内]发生过出血性卒中、增生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7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宽野放疗或2周内接受过固定野姑息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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