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免费检验检查)

邓洪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5 02:4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研究旨在评估新型EGFR靶向药物在肺癌治疗中的疗效与安全性,主要针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通过临床试验,验证新型靶向药物的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途径。招募条件包括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年龄18-75岁,未接受过EGFR靶向药物治疗等。试验流程包括患者报名、筛查评估、分组治疗、随访观察和数据收集与分析。该试验具有精准治疗、安全性高、无需住院和专业指导等优势。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咨询全球好药网了解详细信息。

【三沙】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一项评估SKB264单药对比培美曲塞联合铂类治疗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研究

药品名称:SKB264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EGFR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突变的非鳞NSCLC(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注射用SKB264是靶向人滋养层细胞表面抗原2(TROP-2,在多种上皮来源肿瘤中高表达)的抗体偶联药物(ADC)药物,其偶联方式和毒素小分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拟用于恶性实体瘤的治疗。

【三沙】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约占肺癌的85%。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肺癌的靶向治疗逐渐成为精准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中最常见的驱动基因之一,针对EGFR靶点的靶向药物为患者带来了显著的治疗效果。

二、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目的与意义

目的:评估新型EGFR靶向药物在肺癌治疗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更有效的治疗选择。

意义:通过临床试验验证新型靶向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肺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途径,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三、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

1. 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且经基因检测证实存在EGFR基因突变。

2. 年龄18-75岁,男女不限。

3. 未接受过EGFR靶向药物治疗,或之前治疗无效。

4. 具备良好的身体状态,能够完成临床试验。

四、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流程

1. 患者报名: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报名参加试验。

2. 筛查评估:研究人员对报名患者进行详细的病情评估,筛选符合试验条件的患者。

3. 分组治疗: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被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试验组接受新型EGFR靶向药物治疗,对照组接受标准治疗。

4. 随访观察:治疗期间,研究人员将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5.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患者临床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精准治疗:针对EGFR基因突变的肺癌患者,实现精准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2. 安全性高:新型靶向药物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不良反应较少。

3. 无需住院:患者可在家接受治疗,减轻家庭负担。

4. 专业指导:试验期间,有专业医生和研究人员为患者提供全程指导和支持。

六、温馨提示

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广大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信息,共同为健康未来努力。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SKB264的规格:200mg/瓶;用法用量:受试者将进行SKB264单药输注;用药时程:静脉输注,每4周为1个周期,每周期D1和D15给药。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鳞NSCLC,且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和/或根治性同步/序贯放化疗的局部晚期(ⅢB/ⅢC期)或转移性(Ⅳ期)非鳞NSCLC

3、存在EGFR敏感突变

4、受试者既往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EGFR-TKI治疗且治疗失败

5、根据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由研究者评估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7、预期生存期≥12周。

8、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9、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伴侣具有生育潜力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者。

10、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合并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癌肉瘤成分或鳞癌成分超过10%。

2、受试者既往接受过除EGFR-TKI以外的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的全身性抗肿瘤治疗

3、在首次给药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

4、存在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病(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病史。

5、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至≤1级(基于NCI CTCAE 5.0版评估)或入排标准规定的水平。

6、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或存在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病史;已知活动性梅毒感染。

7、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成分过敏。

8、既往曾接受过TROP2靶向治疗(戈沙妥珠单抗、Dato-DXd、SKB264等)。

9、既往接受过靶向拓扑异构酶Ⅰ的任何药物治疗,包括抗体偶联药物(ADC)治疗(DS-8201、ESG401等)。

10、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11、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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