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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胰腺癌及其新型靶向治疗——胰腺癌Claudin18.2靶点靶向药试验。胰腺癌是一种致命的恶性肿瘤,治疗难度大,但随着科技进步,治疗方法不断创新。CLAUDIN18.2靶点的靶向治疗药物研究取得突破,为患者带来新希望。当前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这种新型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招募符合条件的胰腺癌患者参与。参与者将获得全面医疗评估、免费药物、定期随访和专业团队的支持与关怀。有兴趣者可联系专业团队了解详情。
【大兴安岭】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LDN18.2/CD3双抗胰腺癌】评估IBI389单药及联合信迪利单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研究
药品名称:IBI389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Claudin 18.2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IBI389是信达生物自主研发的一种抗CLDN18.2的T细胞衔接双特异性抗体,通过连接T细胞受体复合体中的CD3和肿瘤细胞表面的CLDN18.2抗原,诱导免疫突触形成,刺激T细胞活化,促进细胞溶解蛋白的产生、炎性细胞因子的释放和T细胞进一步增殖,从而达到持续杀伤肿瘤细胞控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大兴安岭】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胰腺癌:一场无声的战斗
胰腺癌是一种致命的恶性肿瘤,由于其早期症状不明显,往往在发现时已处于晚期,治疗难度大,预后较差。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针对胰腺癌的治疗方法也在不断创新。今天,我们要介绍的是一项针对胰腺癌的新型靶向药物治疗试验——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二、Claudin 18.2靶点:胰腺癌治疗的新希望
CLAUDIN 18.2是一种跨膜蛋白,在多种癌症中过度表达,包括胰腺癌。近年来,针对CLAUDIN 18.2靶点的靶向治疗药物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类药物通过与CLAUDIN 18.2结合,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
三、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患者,共抗病魔
试验目的:评估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胰腺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手段。
试验内容:患者将接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并通过一系列检查评估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招募对象:经过专业医生评估,符合以下条件的胰腺癌患者: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胰腺癌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CLAUDIN 18.2表达阳性;
未接受过针对胰腺癌的靶向治疗;
自愿参与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上条件,欢迎联系我们,加入这场创新疗法临床试验,共同抗击胰腺癌。
四、加入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您将获得:
1. 全面的医疗评估:由专业医疗团队为您提供详细的病情评估和治疗方案。
2. 新型靶向药物治疗:免费使用新型靶向药物,减少治疗费用。
3. 定期随访:试验期间,我们将为您提供定期的随访服务,确保您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4. 支持与关怀:我们有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为您提供心理支持和生活关怀。
五、联系我们,开启生命新篇章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对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试验相关信息,共同为生命续航。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胰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开启生命的新篇章!
入选标准
研究药物:IBI389单药或联合信迪利单抗(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申办方: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IBI389注射剂的规格:2mg(2ml)/瓶;用法用量:0.003mcg/kg~MTD IV Q2W或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信迪利单抗注射剂的规格:100mg(10ml)/瓶;用法用量:200mg IV 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入排标准
1、Ia和Ib期共同需要满足的入组标准:
a.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b. 年龄≥18岁且≤75岁;
c.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d. 根据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 PS)为0或1分;
e.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血常规: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含量≥9.0g/dL;备注: 受试者在采集血样之前7天内不得接受过输血液制品(包括红悬液、单采血小板、冷沉淀等)、促红细胞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支持;
肝功能:无肝转移患者要求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ALT 和AST≤2.5×ULN。有肝转移和已证实患有Gilbert综合征患者要求:TBIL≤3×ULN;ALT和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 公式或标准24小时留尿法计算的肌酐清除率);尿蛋白<2+或24 h尿蛋白定量<1g。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和国际标准化比率≤1.5;
f.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妇女的男性受试者,需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期后18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Ia期单药剂量递增阶段的入组标准:a. 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可评估的病灶。
3、Ia期单药剂量扩展、Ia期联合剂量递增和Ia期联合剂量扩展阶段的入组标准:
a. 能提供存档病理组织或新鲜病理组织用于CLDN18.2检测, 且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CLDN18.2阳性的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
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基线时经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首选静脉注射造影剂)准确测量显示其长直径≥10mm(淋巴结除外,淋巴结的短轴必须≥15mm),靶病灶直径≥2倍影像层厚且病灶适合反复准确测量。如果位于既往接受过照射区域的病灶明确证明出现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进展,则该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
排除标准
1. 正在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外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干预性研究的生存期随访阶段
2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3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4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对任何IBI389制剂成分过敏
5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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