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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肝癌作为全球常见恶性肿瘤的治疗挑战,特别关注了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在晚期肝癌治疗中的应用。该试验不要求特定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拓宽了患者的治疗机会。免疫治疗通过激活患者免疫系统抗击肿瘤,提高了治疗效果并具有较低副作用。文章还介绍了如何参与此类试验,鼓励患者了解并考虑参与,以期待更好的治疗效果。如需更多信息,可联系全球好药网。
【金昌】肝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AR-T细胞疗法| 肝癌】肝癌项目(IM83)
药品名称:细胞免疫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肝癌
项目优势:
【金昌】肝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肝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晚期肝癌患者的治疗一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近年来,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肿瘤治疗方法,为晚期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本文将为您介绍肝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更多治疗信息。
什么是肝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肝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是一种针对晚期肝癌患者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免疫治疗在肝癌治疗中的效果。该试验不要求患者具备特定的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为广大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疗机会。
免疫治疗如何治疗肝癌?
免疫治疗是一种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系统来抗击肿瘤的治疗方法。它通过激活或增强免疫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目前,针对肝癌的免疫治疗主要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细胞治疗等。
肝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优势
1. 广泛的适用人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不限制患者的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使得更多晚期肝癌患者有机会接受免疫治疗。
2. 提高治疗效果:免疫治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肝癌患者的客观缓解率和总生存期,为患者带来更好的生活质量。
3. 安全性较高:免疫治疗相较于传统化疗和放疗,毒副作用较低,对患者的身体影响较小。
如何参与肝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晚期肝癌,可以考虑参与肝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以下为参与试验的基本步骤:
了解试验信息:通过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等渠道了解试验的基本情况,包括试验目的、适应症、治疗方案等。
咨询专业医生:与专业医生沟通,了解试验的利弊,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决策。
签订知情同意书:在了解试验信息后,与医疗机构签订知情同意书,明确试验过程中的权益与义务。
按照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试验方案进行治疗,并定期进行随访。
结论
肝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晚期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了解试验信息,积极参与试验,患者有望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肝癌免疫治疗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期待与您共同战胜肝癌,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男女均可;
2) 经病理组织学或者细胞学检查确诊的晚期肝癌患者,巴塞罗那 分期B-C期;
3) 既往需接受过规范的系统性治疗后发生进展或不耐受(至少一 线治疗失败,可以使用过PD-1/PD-L1药物治疗);
4) 按照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5) 肿瘤细胞表达GPC3抗原;
6) 肝功能 Child-Pugh 评分≤7分;
7) ECOG评分0-1;
8) 预计生存期≥12周;
10)实验室检查应至少满足下列规定的指标: Ø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允许使用过粒细胞 集落刺激因子(G-CSF),但在单采血前7天内受试者不得接受此 支持治疗]; Ø 血小板≥75×10^9/L(单采血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及TPO 治疗); Ø 血红蛋白≥90 g/L(单采血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及EPO治 疗 ); Ø 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 Ø 血清胆红素≤3倍正常值上限; Ø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 Ø 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5.0倍正常值上限; Ø 肌酐清除率≥60 ml/min;
11)左心室射血分数为>50%。
排除标准
1) 经研究者判定患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 狼疮、类风湿关节炎、溃疡性结肠炎等;
2) 癫痫病史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试验的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3) 单采血前1周内接受了化疗、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肝动脉化疗栓 塞治疗、射频消融治疗、针对非靶病灶的放疗或接受了其它抗肿瘤治疗 药物洗脱期不足5个半衰期;
4) 单采前3天内使用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允许局部使用)或其他免疫抑制 剂治疗者;
5) 既往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未治愈的恶性肿瘤,原位宫颈癌、皮肤基底 细胞癌、乳腺导管原位癌除外;
6) 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受试者存在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
7)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或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例如活动性)的心 脑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或严重心律 失常不能用药物控制或对研究治疗有潜在影响;
8)合并其它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9)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滴度>2000 IU/ml的受试者(HBsAg阳性但外周血HBV DNA滴 度<2000 IU/ml且按《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版》接受抗病毒治疗 的受试者可以入选);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 >500 IU/ml ;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除非经研究者与资助方 综合评估不影响细胞制备及患者治疗)
10)筛选期已怀孕或正在哺乳者,或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1年内计划 妊娠者或伴侣在其治疗结束后1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11)在细胞单采前1周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
12)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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