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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实体瘤免疫治疗试验,一种为癌症患者带来新希望的革命性疗法。试验旨在评估特定免疫治疗药物在治疗不同实体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免疫治疗具有针对性、持久性和个体化优势。参与试验不仅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还有助于推动癌症治疗领域发展。欢迎咨询了解详细信息。
【潮州】实体瘤(不限癌种)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DC细胞】肿瘤新抗原致敏的自体DC细胞制剂治疗晚期恶性实体肿瘤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DC细胞制剂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晚期恶性实体瘤
项目优势: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潮州】实体瘤(不限癌种)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在抗癌斗争的道路上,每一次的科学突破都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一项备受瞩目的临床试验——【实体瘤(不限癌种)免疫治疗试验】。这项试验为众多癌症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这一革命性疗法。
什么是实体瘤免疫治疗试验?
实体瘤是指发生在身体实体器官中的肿瘤,如肺癌、乳腺癌、肝癌等。免疫治疗是一种通过激活或增强患者自身免疫系统来攻击癌细胞的治疗方法。本次试验旨在评估特定免疫治疗药物在治疗不同实体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免疫治疗的优势
与传统的化疗和放疗相比,免疫治疗具有以下显著优势:
针对性:免疫治疗能够识别并攻击特定的癌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伤。
持久性:一旦免疫系统被激活,它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对抗癌细胞。
个体化:免疫治疗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定制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临床试验的目的
【实体瘤(不限癌种)免疫治疗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估特定免疫治疗药物在不同类型的实体瘤中的疗效和安全性。通过这项试验,研究人员希望能够找到治疗实体瘤的新方法,并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
试验的参与条件和流程
参与这项试验的患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患者。
年龄在18岁以上。
未曾接受过免疫治疗。
试验流程包括:
初步筛查:评估患者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分组: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被随机分配到不同的治疗组。
治疗:患者将接受特定免疫治疗药物的治疗。
跟踪评估:研究人员将定期跟踪患者的病情,评估治疗效果。
参与试验的意义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免疫治疗试验】不仅为患者提供了一个新的治疗机会,还有助于推动癌症治疗领域的发展。通过这项试验,研究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免疫治疗在实体瘤治疗中的潜力,为未来的治疗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免疫治疗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和选择。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癌症的挑战,欢迎咨询全球好药网,了解这一革命性疗法的更多信息。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让我们一起携手,为生命续航。
入选标准
1) 年龄在 18 至 75 岁之间;
2)ECOG评分为0或1;
3)患者预期寿命大于6个月;
4)患者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5)经组织病理学确诊为中晚期恶性实体瘤的患者,即常规化疗失败后出现肿瘤复发、进展或转移的患者
;6)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RECIST) 1.1;包括可测量和不可测量的病变);
7)经过全外显子组测序和转录组测序的抗原预测和验证,患者的肿瘤组织具有可行的新抗原,可进行后续治疗;
8)未并发其他恶性肿瘤、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先天性免疫缺陷、晚期严重感染、脑神经障碍或精神疾病;
9)实验室检查应符合以下标准: a)血常规:白细胞(WBC)≥3.5×109/L,血小板(PLT)≥100×109/L,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红蛋白(HGB)≥100g/L;b) 肝肾功能: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正常值上限(如肝功能异常主要是肿瘤侵袭所致,可≤5(ULN)上限正常值限值),总胆红素(TBIL)≤1。5×ULN,血清肌酐≤1.5×ULN。c)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1.5×ULN,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ULN,除非受试者接受抗凝治疗,只要PT或PTT在抗凝下预期范围内治疗; d) HIV 抗体阴性;
10)心电图基本正常,血流动力学稳定性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1) 静脉血有足够的静脉通路,无其他白细胞分离禁忌症;
12)女性受试者在整个研究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筛查期间和整个研究期间,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并且必须是非哺乳期;男性患者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和研究期后六个月采取避孕措施;13) 基于对患者一般身体状况的讨论和分析,研究人员得出的结论是,参加临床试验的好处超过了风险。
排除标准
1)病理检查提示T细胞来源的恶性肿瘤或其他需要积极治疗的恶性肿瘤。例外情况包括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早期肿瘤(原位癌或 I 期肿瘤)、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子宫颈原位癌或乳房原位癌接受了潜在的根治性治疗;
2)器官衰竭患者,包括ⅲ、ⅳ级心力衰竭患者、肾功能衰竭或尿毒症患者、呼吸衰竭或意识障碍患者;
3) 首次给予免疫治疗前3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激素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
4)有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自身免疫病史或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活动性肝炎如活动性乙型肝炎(HBV-DNA≥2000拷贝数/mL)或丙型肝炎的患者;
5)活动性感染不受控制的患者;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正在参加或曾经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7) 既往同种异体组织/器官移植;
8)有严重疫苗过敏史或首次试验给药前3周内接种过活疫苗的患者。允许使用季节性流感灭活病毒疫苗和注射用灭活病毒疫苗,但不允许使用鼻用减毒活流感疫苗;
9)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如无法控制的心脏病或肺病、糖尿病等,不能符合研究治疗和监测要求的患者;
10)依从性差,不能配合临床试验的患者;
1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12)1个月内既往接受过地塞米松等类固醇药物治疗;
13) 相关功能基因突变导致肿瘤抗原传递通路等重要免疫相关通路失活;
14)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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