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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淋巴瘤作为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治疗难度大,传统化疗和放疗效果有限。文章重点介绍了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该试验针对无特定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的患者,通过激活自身免疫系统消灭肿瘤细胞。免疫治疗具有针对性强、副作用小、持续性强等优势,但也面临疗效个体差异、安全性问题及治疗成本高等挑战。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开展临床试验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申请参与。本文还提供了参与试验的详细流程及温馨提示。
【太原】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溶溜病毒】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Revottack)用于复发/难治性淋巴瘤患者静脉 给药的临床药理学探索研究
药品名称: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淋巴瘤
项目优势:溶瘤病毒是一类天然的经过基因工程改造的能够选择性地在肿瘤细胞中复制的病毒,其可以通过直接裂解肿瘤细胞,同时诱发机体全身免疫反应介导的抗肿瘤效应。从作用机理上讲,溶瘤病毒裂解肿瘤细胞会释放抗原,进而激发免疫反应。
【太原】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概述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种类繁多,治疗难度大,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对于部分淋巴瘤患者来说,传统的化疗和放疗效果并不理想,而且副作用较大。近年来,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方式,在淋巴瘤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帮助患者了解这一新的治疗选择。
二、什么是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是指针对那些没有特定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的淋巴瘤患者开展的一种免疫治疗临床试验。这种治疗方式主要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使其识别并消灭肿瘤细胞。该试验旨在评估免疫治疗在无靶点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免疫治疗的优势与挑战
优势:1. 针对性强:免疫治疗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实现对肿瘤细胞的精准打击,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2. 副作用小:与传统化疗和放疗相比,免疫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承受的痛苦较低。
3. 持续性强:免疫治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患者的免疫状态,实现长期稳定的效果。
挑战:1. 疗效个体差异:不同患者的免疫系统状况不同,免疫治疗的疗效也会有所差异。
2. 安全性问题:虽然免疫治疗副作用较小,但仍可能出现免疫相关不良反应,需要密切监测。
3. 治疗成本:免疫治疗药物的研发和制备成本较高,导致治疗费用相对较高。
四、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招募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开展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申请参与试验,获得免费的治疗机会。以下是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无特定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的淋巴瘤患者
治疗方式:免疫治疗
招募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咨询热线:400-119-1082
五、如何参与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1. 了解招募信息:通过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或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招募详情。
2.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提交申请,提供相关病例资料。
3. 等待筛选:工作人员将对申请者进行筛选,确定是否符合参与条件。
4. 参与试验:符合条件的患者将接受免疫治疗,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无望中的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免费的治疗机会,同时为淋巴瘤治疗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勇敢面对病魔,争取早日战胜淋巴瘤。
入选标准
满足全部下列标准的患者可入选本临床试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按照2017年修订的WHO分类标准中确诊淋巴瘤;
3) 经至少一线及以上治疗无效或复发者:治疗达不到完全缓解(CR)或者达到CR后出现疾病进展(PD)、患者不适合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或接受 ASCT 后出现PD。
4) 根据Lugano 2014标准,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的肿瘤病灶,结内病灶最长径>15mm,或结外病灶最长径>10mm。
5) ECOG 体力评分0-1分;
6) 至少3个月的预期生存期,可对安全性、有效性信息进行随访。
7)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Revottack注射液用药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 天内的血妊娠实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研究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任一排除标准的患者,不得入组本临床研究:
1) 按照 2017 年修订的 WHO 分类标准中确诊的淋巴细胞白血病;
2) 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史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
5)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的择期重大手术。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它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
7)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8周内接受过其它溶瘤病毒治疗;
8)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接种过任何疫苗;
9)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抗病毒药物,4 周内使用长效干扰素;
1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1) 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判定可能会严重影响疗效和安全性评估;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抗HCV阳性),或梅毒感染,或EBV DNA拷贝数>正常值上限者或EBER阳性;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
15)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6)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患者;
17) 先前进行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近3个月内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CRA-T细胞疗法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的治疗方式;
18)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9)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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