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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实体瘤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最新进展,介绍了BRCA1/2基因的作用及其突变与癌症的关系。试验旨在寻找针对BRCA1/2基因突变的有效治疗药物,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并为科研提供临床数据。试验面向符合条件的患者招募,参与试验可享受新治疗手段、专业医疗团队和免费治疗机会。文中还提供了参与试验的方式和温馨提示,鼓励患者勇敢参与,共同推进抗癌事业。
【日照】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CVL218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CVL21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BRCA1/2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主要包括乳腺癌,前列腺癌,肺癌,膀胱癌,胃癌,肠癌,胆道肿瘤,胰腺癌,黑色素瘤,脑胶质瘤等。既往曾接受 ≤ 2线用于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化疗。
项目优势: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在抗癌斗争的道路上,每一次科研的进步都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如今,一项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的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
二、什么是BRCA1/2基因?
BRCA1和BRCA2是人体内的两个重要基因,它们负责修复DNA损伤,维持细胞的稳定性。当这两个基因发生突变时,细胞无法正常修复DNA损伤,增加了癌症的风险。BRCA1/2基因突变与乳腺癌、卵巢癌等多种癌症的发生密切相关。
三、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靶向药是一种针对特定基因或蛋白的药物,它能够精准地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目的,就是寻找能够针对这一特定基因突变的有效治疗药物。
这项试验不仅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还能为科研人员提供宝贵的临床数据,有助于进一步了解BRCA1/2基因突变与癌症的关系,为未来的药物治疗提供更多可能性。
四、试验招募信息
目前,全球范围内正在进行的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患者开放。以下是试验招募的主要信息:
试验对象:患有实体瘤(不限癌种),且经检测确认存在BRCA1/2基因突变的患者。
试验药物:新型BRCA1/2靶点靶向药物。
试验目的:评估该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地点:多家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
五、参与试验的优势
1. 新的治疗选择:对于BRCA1/2基因突变阳性的患者,传统治疗方法可能效果有限。参与靶向药试验,有机会尝试最新的治疗手段,为治疗带来新的希望。
2. 专业的医疗团队:试验由多家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联合开展,患者将得到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和指导。
3. 免费的治疗机会:参与试验的患者,将免费获得药物治疗及相关的检查费用。
六、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详情。
联系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咨询是否有参与试验的机会。
关注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及时获取试验最新进展。
七、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期待更多的患者能够参与试验,共同推动抗癌事业的发展。如果您符合试验条件,不妨勇敢地迈出这一步,为自己的健康和未来争取更多可能。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在这里,为您提供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和帮助。
入选标准
1、自愿参与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遵照医嘱完成治疗并配合随访;
2、年龄18~75岁(含两端),性别不限;
3、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晚期或转移性恶性肿瘤,包括乳腺癌、前列腺癌、肺癌、膀胱癌、胃癌、肠癌、胆道肿瘤、胰腺癌、黑色素瘤、脑胶质瘤等;
4、既往接受过≤2线用于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化疗;
5、根据 RECIST 1.1 标准,患者至少有一处影像学(CT 或 MRI)可测量或可评估病灶(最大径≥10 mm,若为淋巴结,是短径≥1 5mm);前列腺癌以 PSA、循环肿瘤细胞指标纳入试验可不要求具有可测量或可评估病灶;
6、有证据能证实存在胚系或体系 BRCA1 或 BRCA2 基因突变,患者需根据要求提供组织或血液样本进行复核;
7、ECOG评分0~1分;
排除标准
1 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以PARP为靶点的抗肿瘤药物(既往接受过PARP抑制剂,但使用PARP抑制剂未达治疗剂量不超过28天且不是最近一线治疗的患者除外)
2 仍存在既往治疗引起的 ≥ 2级的未缓解恢复的急性毒副反应 ,除非是不存在安全性风险的AE(如脱发、神经病变和特定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3 筛选前4周内曾接受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研究药物、具有抗癌作用的中成药,营养补充剂,但用于骨质疏松症的双膦酸盐和地诺单抗如果在筛选4周内以稳定剂量使用,则允许继续使用;
4 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患者(如 Crohn 氏病,溃疡性结肠炎或胃全切除等)
5 筛选前4周内出现过咳血或咯血者(定义为咳出或咯出≥1茶匙鲜血或小血块或只咳血无痰液),但不排除痰中带血者;
6 曾患有持续的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
7 存在不能控制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和腹水
8 有症状且未经治疗过的脑转移患者;或有症状脑转移灶经过治疗且稳定未超过4周,需要使用皮质激素者
9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或活动性结核病(不要求检测,基于研究者判断);有活动性HBV、HCV感染者(HBV病毒拷贝数≥104拷贝/ml,HCV病毒拷贝数≥103拷贝/ml)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1 达到以下任何心血管疾病标准: a.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28天内出现心源性胸痛,定义为限制日常生活的器具性活动的中度疼痛 b. 在筛选前4周内出现有症状的肺栓塞 c.在第1周期筛选前6个月内有任何急性心肌梗塞史 d. 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发生达到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标准3或4级的心力衰竭 e. 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发生≥2级的室性心律失常 f. 在筛选前6个月内有任何脑血管意外史g.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
12 处于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3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a. 患者有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急性髓性白血病(AML); b.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c.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如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d. 其他的严重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e.其他的严重疾病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等;
14 存在其它恶性肿瘤史(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及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外),除非治愈至少5年
15 已知对研究药物,同类药物,辅料过敏或过敏体质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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