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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治疗中针对MET靶点的靶向治疗新进展。文章详述了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目的、试验药物、患者招募条件及参与试验的优势。该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改善生活质量。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享受免费治疗和全程指导,为肺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有意参与试验者可通过指定方式联系我们。
【营口】非小细胞肺癌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一项评估SCC244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谷美替尼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不限
适应症状:MET14T跳(EGFR扩增伴随可以,其他驱动基因突变不行)
项目优势:海和
【营口】非小细胞肺癌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与MET靶点
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简称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约占所有肺癌类型的85%。在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中,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靶向治疗已经成为重要的治疗手段。MET基因突变或扩增是其中一种重要的分子标志,针对MET靶点的靶向药物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开启新希望
【非小细胞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针对MET基因突变或扩增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治疗非小细胞肺癌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这项试验的开展,意味着患者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抗癌药物,从而提高治疗效果,改善生活质量。同时,试验结果的公布将为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提供更多的科学依据。
三、试验药物介绍
试验药物是一种针对MET靶点的新型靶向药物,通过抑制MET基因的异常激活,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初步研究显示,该药物在抑制肿瘤生长方面具有显著效果,且安全性良好。
四、患者招募条件
为了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以下患者符合招募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具有MET基因突变或扩增的检测报告;
未曾接受过针对MET靶点的靶向药物治疗;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参与试验的优势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将享有以下优势:
免费接受最新的靶向药物治疗;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指导;
优先获得试验药物的商业化上市机会;
为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数据。
六、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并有意参与试验,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试验流程,并协助您完成报名手续。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官方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七、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期待更多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到这项试验中,共同为战胜非小细胞肺癌而努力。全球好药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助您在抗癌路上走得更远。
入选标准
1 ≥18岁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寿命≥ 12 周。
3 Ia期入组经组织学确诊的具有c-Met改变的NSCLC(包括肉瘤样癌)受试者。c-Met改变定义为c-Met基因扩增≥5个拷贝,或c-Met蛋白过度表达(IHC 3+),或c-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对于c-Met基因扩增或c-Met蛋白过度表达的受试者,要求不具有EGFR T790M突变;对于有c-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受试者,要求KRAS/ALK/ROS1为野生型或突变/重排状态未知。
4 Ib期入组经组织学确诊的NSCLC受试者(与Ia期一样),以及具有c-Met基因扩增≥5 个拷贝或c-Met蛋白过度表达(IHC 3+)的AGC或HCC受试者。HCC受试者肝功能评分必须为Child Pugh A级。
5 NSCLC受试者须提供新鲜的肿瘤组织样本(c-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受试者可提供留档的肿瘤组织样本),AGC和HCC受试者可提供新鲜或留档的肿瘤组织样本,用于检测c-Met基因改变或c-Met蛋白过度表达(IHC 3+)。细针穿刺和细胞学样本不适用。
6 入组Ia/Ib期的具有EGFR突变的所有NSCLC受试者必须在既往接受一线或二线治疗(包括至少一种作用于c-Met以外靶点的EGFR-TKI)后发生疾病进展。具有c-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NSCLC受试者,入组Ia期时必须接受过至少一线标准治疗,而入组Ib期时可以是一线或二线受试者。入组Ib期的AGC受试者必须在既往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HCC受试者必须在一线靶向药物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
7 受试者至少存在一处可测量的靶病灶。
8 ECOG体能状况评分0-2。
9 确认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0 根据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评估的,由既往治疗、手术或放疗引起的毒性,必须已经缓解到0或1级,但脱发例外。
排除标准
1 妊娠期(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2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抗肿瘤全身化疗或针对HCC的局部治疗(如经皮酒精注射、化疗栓塞或射频消融)、生物治疗、抗癌中草药或抗感染药物。如药物的半衰期较长,则末次给药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5个半衰期。
3 既往曾接受另一种c-Met抑制剂的治疗。
4 既往曾接受EGFR-TKI治疗的NSCLC受试者出现EGFR T790M突变;具有c-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NSCLC受试者已知存在KRAS/ALK/ROS1突变/重排。
5 已知或怀疑对SCC244和/或其赋形剂过敏。
6 首次给药前的4周内,曾因骨转移接受姑息性放疗。
7 既往或目前合并其他恶性肿瘤(过去5年内已得到有效控制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乳腺癌或原位宫颈癌及浅表性膀胱癌除外)。
8 筛选前6个月内,有心脏功能损害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包括≥2级的充血性心衰(根据纽约心脏协会分级标准)、心律失常、需要治疗的传导异常、心肌病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QTc延长>470毫秒,尖端扭转型室速的危险因素,低钾血症或长QT综合征的家族史。
9 筛选前的6个月内,有卒中病史。
10 有症状或未治疗的已知中枢神经系统或脑转移。已采用完全切除和/或放疗治疗,状况稳定或已改善的转移灶如果计算机断层扫描(CT)显示病灶稳定至少一个月,没有脑水肿的证据,无需激素或抗惊厥药治疗,则不是排除标准。
11 无法吞咽口服药物,或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消化道大手术,据研究者认为,会影响SCC244的给药和吸收(例如,活动性溃疡,无法控制的腹泻,或小肠切除)。
12 任何会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状况(例如,胰腺炎,无法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或无法控制的感染,药物滥用或酗酒,或精神疾病)。
13 乙肝病毒或丙肝病毒(HBV或HCV)活动性感染的结果阳性;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阳性。
14 在试验结束之前,有生育可能的男性和女性,不愿意或不能采取高效避孕措施来避孕。
15 无法停用以下药物:入选前一周,影响CYP3A4的药物。会延长QT间期或导致尖端扭转型室速的药物。入选前一周,香豆素类抗凝剂(低分子量肝素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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