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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最常见的肺癌类型,其中G12C靶点突变的存在往往意味着更高的恶性程度。文章介绍了针对G12C靶点的靶向药物为患者带来新希望,并详细阐述了靶向药试验的背景、流程及意义。新型靶向药物通过精准打击G12C靶点,提高治疗效果并降低副作用。文章还提供了参与临床试验的步骤和靶向药物的优势挑战,呼吁更多精准治疗药物的研发。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摘要:180字。
【永州】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ADC新药注射用DB-1310
药品名称:DB-1310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转移性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DB-1310是映恩生物基于DITAC技术平台开发的靶向HER3的ADC产品。其在临床前研究中表现出优异的肿瘤抑制效果和安全性。并且在与EGFR小分子抑制剂联合使用中表现出优秀的协同抑制肿瘤效果。作为新一代的ADC分子,其将有可能成为广大癌症患者的新治疗选择。
【永州】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的“噩梦”:G12C靶点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最常见的肺癌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5%。在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过程中,G12C靶点成为了许多患者的“噩梦”。G12C是一种基因突变,它在肺癌细胞中的存在,往往意味着更高的恶性程度和较差的预后。然而,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针对G12C靶点的靶向药物逐渐问世,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靶向药试验: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新生”之路
近年来,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在国际上备受关注。这类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期为患者提供更精准、更有效的治疗方案。以下是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的内容:
三、新型靶向药物:如何破解G12C靶点的“密码”
1. 精准打击:针对性治疗
新型靶向药物通过针对G12C靶点进行精准打击,抑制肺癌细胞的生长和扩散。这种针对性治疗,不仅能够提高治疗效果,还能降低治疗过程中的副作用。
2. 临床招募:患者的新机遇
以下是文章的主要内容:
四、以下是科普文章的具体内容
(一)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背景
随着肺癌研究的深入,科学家们发现G12C靶点在非小细胞肺癌中具有较高的突变率。针对这一靶点的研究和药物开发,成为了肺癌治疗领域的热点。
(二)靶向药试验的流程和意义
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通常分为几个阶段,包括前期研究、临床招募、治疗过程和随访观察。以下是这些阶段的详细说明:
1. 前期研究:通过对大量肺癌患者的基因检测,筛选出G12C靶点突变的患者。
2. 临床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将有机会参与靶向药试验,接受新型靶向药物的治疗。
3. 治疗过程:患者将按照试验方案接受治疗,期间医生会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药物副作用。
4. 随访观察:治疗结束后,患者将继续接受随访,以评估药物的长期疗效和安全性。
(三)患者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是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并希望了解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信息,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以下是参与临床试验的步骤:
1. 咨询了解:通过咨询热线了解试验相关信息。
2. 基因检测:进行基因检测,确认是否存在G12C靶点突变。
3. 符合条件:如符合试验要求,将有机会参与靶向药试验。
4. 签署知情同意书:在详细了解试验内容后,签署知情同意书。
5. 接受治疗:按照试验方案接受治疗和随访。
(四)靶向药物的优势和挑战
靶向药物相比传统化疗药物,具有更高的精准性和较低的副作用。然而,靶向药物的研发和试验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药物耐药性、患者个体差异等。
五、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期待着更多精准治疗药物的问世,为广大肺癌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DB-1310的规格:50mg/瓶;用法用量:剂量递增部分:静脉输注,1.5mg/kg-6.5mg/kg共5个剂量组;剂量扩展部分:根据剂量递增的结果确定剂量水平。用药时程:静脉(IV)输注方式给药,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入选标准
1、≥18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2、在接受标准全身治疗期间或之后疾病复发或进展、对标准治疗不耐受,或无可用标准治疗。在接受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疾病的最新治疗方案期间/之后记录到影像学疾病进展。
3、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的标准进行评估,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仅具有不可测量病灶的受试者可入组IIa期队列2c。
4、预期寿命≥3个月。
5、ECOG PS评分:0-1分。
6、入组前28天内的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MUGA)显示LVEF≥50%。
7、第1周期第1天前7天内具备适当的器官功能。
8、在第1周期第1天前有充足的治疗洗脱期。
9、愿意提供既往切除肿瘤样本或接受新鲜肿瘤活检。
10、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中概述的研究程序和风险,能够提供书面同意,且同意遵守研究要求和评估时间表。
11、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男性)和7个月(女性)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既往曾接受HER3靶向治疗。
2、既往曾接受抗体药物偶联物偶联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的治疗(IIa期队列2e的德曲妥珠单抗除外)。
3、有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纽约心脏协会 [NYHA] II~IV级)或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病史。
4、入组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病史。
5、静息心电图(ECG)显示存在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节律、传导或形态异常。
6、根据三次12导联心电图(ECG)检查结果,男性和女性经Fredericia公式校正的QT间期(QTcF)平均延长至>470毫秒(ms)。
7、无法或不愿停用已知会延长QT间期的合并用药。
8、有间质性肺疾病病史或当前患有间质性肺疾病,或筛选时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疑似患有这些疾病。
9、存在未经控制且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或抗真菌药物的感染。
10、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角膜疾病。
11、已知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2、排除患有活动性病毒性肝炎的受试者。
13、哺乳期女性或经第1周期第1天前7天内进行的血清妊娠检查证实为已怀孕者。
14、有临床活动性脑转移或者需要类固醇或抗惊厥药治疗以控制相关症状者。
15、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未消退至≤1级(NCI-CTCAE第5.0版)或基线水平。
16、入组前3年内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已充分切除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已接受根治性治疗的原位疾病、其他已接受根治性治疗的实体瘤或对侧乳腺癌除外。
17、存在药物滥用或任何其他经研究者判定为可能增加受试者的安全风险或干扰临床研究参与或评价的医疗状况。
18、已知对研究药物或药物中的辅料存在超敏反应。
19、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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