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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和流程。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约占20%-30%,该试验旨在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更优质的治疗方案。文章详细科普了HER2靶点与乳腺癌的关系,概述了试验内容,并强调了患者参与的重要性。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享受免费治疗、严密监测和交通补贴等权益保障,并可通过咨询热线报名参加。欢迎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参与,共同推进乳腺癌治疗研究。
【昌都】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HR+、HER2-,无脑转移的乳腺癌】SPH4336联合内分泌治疗既往经CDK4/6抑制剂联合内分泌治疗进展的H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II/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SPH4336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HER2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HR+、HER2-,无脑转移的乳腺癌
项目优势:SPH4336是一种新型高选择性口服抑制剂,具有广谱的抗肿瘤作用。该产品对CDK4/6靶点具有较高的选择性,同时具有广谱抗Rb阳性肿瘤活性。
【昌都】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其中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约占20%-30%。HER2靶点靶向药物的出现,为这部分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的治疗方案。以下是关于这一试验的详细科普。
二、HER2靶点与乳腺癌的关系
HER2(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一种具有酪氨酸激酶活性的跨膜蛋白,参与细胞生长、分化和增殖等过程。在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中,HER2过度表达会导致肿瘤细胞生长加快、侵袭性增强,预后较差。因此,针对HER2靶点的治疗成为乳腺癌研究的重要方向。
三、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概述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药物通过靶向HER2受体,抑制肿瘤细胞生长,从而达到治疗乳腺癌的目的。
四、患者招募:您的参与至关重要
为了推动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顺利进行,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以下是关于招募条件的详细介绍:
1. 招募对象: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年龄18-70岁,经病理学确诊。
2. 招募范围:全球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患者均可报名。
3. 招募时间:即日起至试验名额满为止。
五、参与试验的权益保障
参与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权益保障:
1. 免费治疗:试验期间,患者将免费使用试验药物。
2. 严密监测:专业医生团队全程跟踪,确保患者安全。
3. 交通补贴: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我们将提供一定的交通补贴。
六、如何报名参加试验?
如果您有意向参加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报名流程和相关信息。
七、温馨提示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是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的新希望。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共同为抗击乳腺癌贡献力量。让我们携手前行,探寻治愈之路!
再次提醒,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想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完全了解本研究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女性,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且≤75岁;
3 ECOG体力状况0分或1分;
4 预期生存期≥3个月;
5 不能进行根治性的手术/其他局部治疗,经肿瘤组织病理学和分子病理学分型诊断确认为激素受体阳性,且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
6 既往使用过CDK4/6抑制剂联合内分泌治疗;
7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8 绝经后或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患者,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妇女在研究期间均需同意接受戈舍瑞林治疗;
9 实验室检查结果满足一定的器官功能要求;
10 受试者同意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孕。
排除标准
1 炎性乳腺癌;
2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内分泌治疗的患者;
3 开始研究治疗前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4 已知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5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仍在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
6 开始研究治疗前接受过手术,且未从手术的不良反应中恢复;
7 开始研究治疗前参加了临床试验且接受了其他试验药物治疗者;
8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9 开始研究治疗前发生过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严重的心律失常、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不全分级≥II级;开始研究治疗前,QTc间期均值≥470 ms;开始研究治疗前心脏左室射血分数≤50%;
10 开始研究治疗前发生过缺血性脑卒中或严重的血栓栓塞疾病;
11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HBV DNA>2000 IU/ml或104拷贝数/mL者;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者;或已知HIV感染者;
12 严重过敏性疾病史、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试验用药任何成分过敏;
13 开始研究治疗前存在影响药物服用或影响胃肠道吸收功能的疾病;
14 开始研究治疗前存在不可控制的感染;
15 已知患者有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
16 患有其他疾病,研究者认为接受本研究治疗风险大于获益,或研究者认为有任何不宜入选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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