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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项目,旨在为肝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希望。项目通过使用不限靶点的靶向药物,覆盖更广泛的肝癌患者群体。试验药物具有广泛覆盖面、显著疗效和较高安全性。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报名参加,并遵循医嘱进行治疗。参与试验需注意风险,保持联系。此创新疗法为肝癌患者带来新希望,了解更多信息可拨打咨询热线。
【湘潭】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肝癌】片仔癀二线治疗不可切除原发性肝癌(瘀毒蕴结证)有效性与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平行对照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片仔癀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不限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不要脑转,仅接受一线系统治疗失败的患者
项目优势:
【湘潭】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肝癌,被称为“癌中之王”,其发病率在我国恶性肿瘤中排名第四,死亡率却高居第二。由于早期症状不明显,多数患者就诊时已失去手术机会。近年来,靶向治疗成为肝癌治疗领域的热点,然而,部分患者因靶点限制无法受益。为此,全球好药网特推出“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项目,为肝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什么?
“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肝癌患者的临床试验,旨在通过使用不限靶点的靶向药物,为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手段。与传统靶向治疗不同,不限靶点靶向药物可以作用于多个靶点,从而覆盖更广泛的肝癌患者群体。
三、试验药物的优势
1. 覆盖面广:不限靶点靶向药物可以作用于多个靶点,适用于各种基因突变的肝癌患者。
2. 疗效显著:临床试验表明,不限靶点靶向药物在治疗肝癌方面具有显著疗效,有望提高患者生存率。
3. 安全性高:不限靶点靶向药物经过严格筛选,安全性较高,患者耐受性好。
四、如何参与“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
1. 咨询热线:患者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相关信息。
2. 报名参加:符合试验入选条件的患者,可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报名参加临床试验。
3. 筛选评估:研究人员将对报名患者进行筛选评估,确保患者符合试验要求。
4. 治疗过程:入选患者将按照试验方案进行治疗,期间需遵循医生指导,定期复查。
五、参与试验的注意事项
1. 了解风险:参与临床试验存在一定风险,患者需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
2. 遵循医嘱:治疗过程中,患者需严格遵循医生建议,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研究人员沟通。
3. 保持联系:患者需保持与全球好药网的联系,以便研究人员了解病情变化,提供相应支持。
六、温馨提示
“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助力下,相信越来越多的肝癌患者将受益于这一创新疗法。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 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2 符合《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19年版)经病理组织学或者细胞学检查确诊的原发性肝癌患者,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版要求该可测量病灶螺旋CT扫描长径≥10mm或肿大淋巴结短径≥15mm,RECIST 1.1版见附件1);
3 中医辨证为瘀毒蕴结证(可兼见以下证型者:脾虚证、湿热证、气滞证、阴虚证及阳虚水泛证);
4 BCLC分期不可手术切除的B期,或C期;或CNLC分期不可手术切除的IIb期,或IIIa,或IIIb期;
5 入组前至少接受一次不可切除原发性肝癌的一线系统治疗后(一线系统治疗方案包括系统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系统化疗联合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联合系统化疗、免疫治疗联合靶向治疗及免疫治疗联合免疫治疗),治疗失败或不可耐受的原发性肝癌患者; 注:治疗失败的定义:治疗过程中疾病进展或治疗结束后复发。 不可耐受的定义:在治疗过程中出现≥Ⅳ级的血液学毒性或≥Ⅲ级的非血液学毒性或≥Ⅱ级的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损害(参考NCI-CTCAE v5.0标准)。
6 一线系统治疗失败或不可耐受,末次停药时间距入组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时间)≥4周且不良事件基本恢复正常(NCI-CTCAE v5.0 ≤ Ⅰ级);
7 首次用药前2周内未使用可能有抗肝癌作用的中药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得力生注射液、康莱特注射液或软胶囊、艾迪或康赛迪注射液、榄香烯、槐耳颗粒、华蟾素注射液或口服制剂、康艾注射液、金龙胶囊、鸦胆子油软胶囊或口服乳液、复方斑蝥胶囊和肝复乐片等;
8 Child-Pugh肝功能评级:A级或B级;
9 入组时预期生存时间大于12周;
10 入组前1周内ECOG PS评分:0-2分;
11 11.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标准: ①血液学(筛查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血小板≥60×109/L,血红蛋白≥85g/l,白细胞≥3.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以上三项可以视患者状况放宽为:血小板50~60×109/L,血红蛋白80~85g/l,白细胞2.5~3.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0~1.5×109/L也可入组(含临界值)。 ②肝脏:总胆红素≤3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5倍正常值上限;白蛋白≥28g/L; ③肾脏: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y公式)≥50ml/min;
12 若HBV-DNA≥104 copies /ml (2000IU/ml),需先行抗病毒保肝治疗,待HBV-DNA<104 copies /ml (2000IU/ml)方可入组;
13 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7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采用充分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男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采用充分的避孕措施;时间限定为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一次用药后3个月;
14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 符合下列任何一种肝癌影像学检查结果: ①≥50%肝占位的肝细胞癌; ②明显浸润胆管; ③癌栓占据门脉主干血管管径超过50%或癌栓侵犯肠系膜静脉或下腔静脉。
2 接受任何原发性肝癌二线及后线系统治疗的患者;
3 有临床意义的腹水,即通过筛选期体检发现为2-3级的腹水
4 受试者在随机化以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局部抗癌治疗(包括手术、经皮乙醇注射、射频消融、经动脉[化疗]栓塞、肝脏动脉内化疗、生物、免疫疗法、激素或放疗)或任何血液强化治疗(包括输血、血液制品或刺激血细胞生成的药物,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
5 已知肝胆管细胞癌和混合细胞癌及纤维板层细胞癌;以往(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未治愈的恶性肿瘤,对于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浅表膀胱肿瘤(Ta,Tis,T1)除外;入选前>5年已治愈的其他恶性肿瘤患者可允许入组;
6 患有按照NCI-CTCAE v5.0分级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及按照NYHA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
7 既往肝移植史或准备进行肝移植的患者;
8 阻塞性黄疸以及肝功能衰竭,出现肝性脑病;
9 活动性丙肝,即抗-HCV阳性且HCV-RNA阳性者;
10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结果为阳性,或有需要使用系统性抗生素来治疗的严重感染(肝炎病毒除外);
11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明显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情况);
12 以往3个月之内有消化道出血病史或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如:研究者判断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者;
13 患者具有任何活动性、已知或可疑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肠炎、血管炎、肾炎;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但以下患者允许入组: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经替代治疗甲状腺功能正常的甲减;
14 已证实的任何脑、硬膜下转移者;疑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需做头颅MRI;
15 凝血功能异常:凝血酶原时间(PT)>16s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16 伴有严重神经系统、心、肺、造血系统或内分泌系统等原发性疾病及精神病患者;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已知或怀疑对试验药及其辅料有过敏史者;
17 已发生骨转移的患者,在参加该研究前的4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放疗区域>5%骨髓区域);
1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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