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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针对HER2阳性乳腺癌的靶向药物治疗试验,介绍了试验的招募意义、对象与条件、流程及权益保障,并强调全球好药网在助力患者获取治疗信息方面的作用。HER2阳性乳腺癌是一种生长迅速的恶性肿瘤,新型HER2靶向药物治疗试验旨在评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享受免费药物和专业医疗团队跟踪治疗等权益。全球好药网推出相关活动,助力患者了解并参与试验,共同战胜乳腺癌。
【辽阳】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HR+、HER2-,无脑转移的乳腺癌】SPH4336联合内分泌治疗既往经CDK4/6抑制剂联合内分泌治疗进展的H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II/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SPH4336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HER2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HR+、HER2-,无脑转移的乳腺癌
项目优势:SPH4336是一种新型高选择性口服抑制剂,具有广谱的抗肿瘤作用。该产品对CDK4/6靶点具有较高的选择性,同时具有广谱抗Rb阳性肿瘤活性。
【辽阳】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概述
乳腺癌是全球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中HER2阳性乳腺癌是一种较为凶险的类型。HER2是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的简称,HER2阳性意味着肿瘤细胞表面HER2蛋白的表达量异常增高,导致肿瘤细胞生长速度加快。近年来,针对HER2靶点的靶向药物治疗取得了显著成果,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意义
为了进一步探索HER2靶点靶向药物在乳腺癌治疗中的应用,全球多家医疗机构联合开展了一项名为“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评估新型HER2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三、招募对象与条件
本次试验面向全球范围内HER2阳性的乳腺癌患者进行招募。招募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针对HER2靶点的药物治疗;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试验流程与权益保障
试验分为两个阶段:筛选期和随访期。筛选期主要进行患者筛选和分组,随访期则进行药物治疗和疗效评估。参加试验的患者将获得以下权益:
免费提供试验药物;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治疗;
免费进行疗效评估和检查;
享受优先使用新药的权利。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为了让更多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了解并参与本次试验,全球好药网特别推出“揭开希望之门:【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全球招募,共创生命奇迹”活动。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和帮助。
六、温馨提示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试验,共同创造生命奇迹。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战胜乳腺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完全了解本研究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女性,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且≤75岁;
3 ECOG体力状况0分或1分;
4 预期生存期≥3个月;
5 不能进行根治性的手术/其他局部治疗,经肿瘤组织病理学和分子病理学分型诊断确认为激素受体阳性,且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
6 既往使用过CDK4/6抑制剂联合内分泌治疗;
7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8 绝经后或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患者,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妇女在研究期间均需同意接受戈舍瑞林治疗;
9 实验室检查结果满足一定的器官功能要求;
10 受试者同意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孕。
排除标准
1 炎性乳腺癌;
2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内分泌治疗的患者;
3 开始研究治疗前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4 已知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5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仍在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
6 开始研究治疗前接受过手术,且未从手术的不良反应中恢复;
7 开始研究治疗前参加了临床试验且接受了其他试验药物治疗者;
8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9 开始研究治疗前发生过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严重的心律失常、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不全分级≥II级;开始研究治疗前,QTc间期均值≥470 ms;开始研究治疗前心脏左室射血分数≤50%;
10 开始研究治疗前发生过缺血性脑卒中或严重的血栓栓塞疾病;
11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HBV DNA>2000 IU/ml或104拷贝数/mL者;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者;或已知HIV感染者;
12 严重过敏性疾病史、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试验用药任何成分过敏;
13 开始研究治疗前存在影响药物服用或影响胃肠道吸收功能的疾病;
14 开始研究治疗前存在不可控制的感染;
15 已知患者有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
16 患有其他疾病,研究者认为接受本研究治疗风险大于获益,或研究者认为有任何不宜入选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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