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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一种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希望的个性化治疗方法。通过提取和改造患者免疫细胞,该方法可精确识别和攻击肿瘤细胞,具有低副作用的优势。目前,该试验在全球范围内招募符合特定条件的患者,为他们提供精准、有效的治疗方案。本文详细介绍了参与试验的步骤及条件,鼓励患者积极了解并参与其中,共创康复奇迹。
【自贡】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CAR-T疗法招募
药品名称:CAR-T疗法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19,CD20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CD19,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项目优势:
【自贡】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在抗击淋巴瘤的战役中,每一次科研的突破都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项前沿的抗癌新药临床研究,正为无数患者开启了一扇通往康复的大门。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项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新的治疗方式。
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中CD20是一种在B淋巴细胞表面表达的蛋白质。CD20阳性淋巴瘤是最常见的淋巴瘤类型之一,针对CD20的治疗方法一直是科研人员关注的焦点。
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是通过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对其进行改造,增强其对抗肿瘤的能力。这种治疗方法具有高度个性化,旨在为患者提供更为精准和有效的治疗方案。
细胞治疗的原理与优势
原理:在细胞治疗中,医生会从患者体内提取免疫细胞,然后在实验室中对这些细胞进行基因改造,使其能够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改造后的细胞被重新输回患者体内,发挥抗癌作用。
优势:
个性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定制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靶向性强:改造后的免疫细胞能够精确识别和攻击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副作用小:与传统化疗和放疗相比,细胞治疗通常具有更低的副作用。
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临床招募
目前,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符合条件的患者将有机会参与这项试验,接受这一前沿治疗方法的尝试。
以下是参与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基本条件:
经病理学确诊为CD20阳性淋巴瘤。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未接受过其他抗癌药物治疗或放疗。
具备良好的身体状态和肝肾功能。
参与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步骤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参与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以下是参与的基本步骤:
咨询专业医生,了解试验的详细信息。
进行相关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参与试验。
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并定期进行随访。
温馨提示
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通过参与这项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更为精准和有效的治疗方案,重燃抗癌斗志,共创康复奇迹。
如果您对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感兴趣,或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帮助您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入选标准
1)复发或难治的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经细胞学或组织学确诊为CD19 阳性,具体类型包括弥漫大 B 淋巴瘤(DLBCL)(非特指型)、3b 级滤泡淋巴瘤(FL)、弥漫大 B 转化型滤泡淋巴瘤(Transformed follicular lymphoma, TFL)与原发纵隔大 B 细胞淋巴瘤(Primary mediastinal large B cell lymphoma,PMBCL),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伴 MYC 和 BCL2 和/或 BCL6 重排),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对患者既往治疗情况的规定如下(满足其中至少一条):
a. 至少二线治疗后(必须已经使用过蒽环类药物)复发、未缓解或进展,如既往化疗治疗(包括所有线数)最佳疗效为 SD,则该线治疗必须满 2 个周期;
b.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未缓解或进展;
2)CD20 阳性的患者应经过相应的靶向治疗;
3)患者必须有可评估的疾病证据(根据 Lugano2014 标准);
4)年龄≥18 岁;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ECOG 评分 0-1 分(参考附件 2);
7)育龄妇女在试验开始前血妊娠试验阴性,并同意在试验期间直至最后一次随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试验期间直至最后一次随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8)单采血前 3 天内血细胞分析:
血红蛋白(Hemoglobin, Hb)≥90g/L(血细胞分析前至少 3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中性粒细胞(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ANC) ≥1×109/L;
血小板(Platelet count, PLT)≥75×10
9/L(血细胞分析前至少 3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淋巴细胞绝对数≥0.3×109/L;
9)肝、肾、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肌酐清除率≥60ml/min(计算公式参考附件 3);
ALT(Alanine transaminase, ALT)/AST(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2.5 倍正常上限;
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
左心室射血分数≥ 50%,无有临床意义的 ECG(Electrocardiogram, ECG)
结果;
非吸氧状态下血氧饱和度>95%;
10)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 研究者判断接受 CAR-T 治疗可能有风险的消化道侵犯和/或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的患者;
2) 具有移植物抗宿主反应,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或患有自身免疫系统疾病者;
3) 采血期前 3 天内使用化疗或放疗者;
4) 采血期前 5 天内合并使用全身性类固醇药物者(最近或目前正在使用吸入类固醇的除外);
5) 采血期前 5 天内使用刺激骨髓造血细胞生成药物者;
6) 之前使用过任何基因治疗产品者;
7) 癫痫病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8)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毒,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epatitis B virus
surface antigen , 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 Hepatitis B core
antibody)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Hepatitis B Virus Deoxyribo Nucleic
Acid, HBV DNA)滴度检测高于检测下限的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 , 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 HCV RNA(Hepatitis C Virus RibonucleicAcid, HCV RNA)阳性者;艾滋病病毒、梅毒感染者;
9) 非黑色素性皮肤癌或原位癌(例如,子宫颈、膀胱、乳腺)以外的恶性肿瘤病史(除非处于无病状态已至少超过 3 年);
10) 在入组前 14 天内,需要静脉注射抗菌药物控制的或不可控的感染(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对于单纯性尿路感染以及细菌性咽炎,如果研究者评估通过对症治疗可以控制,则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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