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淋巴瘤免疫治疗免费试验(临床试验招募)

王刚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4 06:5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介绍了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的概念、优势、参与条件、进展及未来展望。该试验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系统对抗淋巴瘤,具有针对性、副作用小、长期疗效等特点。参与试验需满足一定条件,近年来已取得显著进展,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细胞疗法等。未来展望包括个性化治疗、联合治疗及新型免疫治疗药物的研发。如有需要,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更多相关信息。

【林芝】淋巴瘤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国外NK】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和 Nivolumab 治疗难治性淋巴瘤或晚期或难治性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患者

药品名称: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和 Nivolumab 治疗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难治性淋巴瘤或晚期或难治性非黑色素瘤

项目优势: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NCI)

【林芝】淋巴瘤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

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是一种全新的临床试验,旨在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对抗淋巴瘤。这种治疗方法不同于传统的化疗和放疗,它通过激活或增强免疫系统的功能,帮助患者消灭癌细胞。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为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带来了生命的希望。

二、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的优势

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免疫治疗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定制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副作用小:与化疗和放疗相比,免疫治疗的副作用较小,对患者的身体影响较小。

长期疗效:免疫治疗在部分患者中取得了长期疗效,甚至实现了临床治愈。

三、如何参与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

参与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确诊为淋巴瘤的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愿意接受免疫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上条件,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

四、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的进展

近年来,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显著进展。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通过抑制免疫检查点,增强T细胞对淋巴瘤细胞的杀伤作用,如PD-1抑制剂、CTLA-4抑制剂等。

CAR-T细胞疗法:利用基因工程技术,将患者的T细胞改造为具有特异性识别和杀伤淋巴瘤细胞的能力。

免疫调节剂:通过调节免疫系统的功能,帮助患者抵抗淋巴瘤,如IL-2、干扰素等。

五、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的未来展望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的未来展望十分广阔。以下是几个值得期待的方向:

个性化治疗:通过基因检测、免疫组学等技术,为患者量身定制最佳免疫治疗方案。

联合治疗:将免疫治疗与其他治疗方法(如化疗、放疗)相结合,提高治疗效果。

新型免疫治疗药物:研发更多具有针对性、疗效显著的新型免疫治疗药物,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更多希望。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带来了生命的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着淋巴瘤的困扰,不妨关注一下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将为您提供更多相关信息,助您找到治疗希望。

入选标准

患者必须具有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NMSC) 或 B 细胞淋巴瘤以外的淋巴瘤的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由于这两个术语都是类别而不是特定诊断,因此下面提供了有关符合条件的肿瘤类型的具体指导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包括的肿瘤类型

基底细胞癌

恶性汗腺肿瘤,包括毛孔癌、汗腺癌、螺旋腺癌、圆柱癌、微囊性附件癌及相关实体、鳞状外分泌腺导管癌、皮肤腺样囊性癌、指乳头状腺癌、原发性皮肤粘液癌、内分泌粘液产生汗腺癌、原发性皮肤癌印戒细胞癌、皮肤大汗腺癌和眼外皮脂腺癌

附件癌

毛毛虫癌

乳腺外佩吉特病

经首席研究员 (PI) 批准的任何其他罕见皮肤肿瘤

T 细胞和 NK 细胞淋巴瘤,包括但不限于:皮肤 T 细胞淋巴瘤 (CTCL)、蕈样肉芽肿 (MF)、Sezary 综合征 (SS)、外周 T 细胞淋巴瘤 (PTCL)、ALK 阳性和 ALK-阴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 (ALCL) 和 NK 细胞淋巴瘤

默克尔细胞癌

皮肤鳞状细胞癌,包括角化棘皮瘤、外阴鳞状细胞癌和混合组织学肿瘤,如基底鳞状细胞癌和原发性不明的与皮肤来源一致的鳞状细胞癌

其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

Merkel 细胞癌 (MCC)-2 队列将包括 MCC 患者

鳞状细胞癌 (SCC)-2 队列将包括 SCC 患者第 I 部分(在 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T 细胞和自然杀伤 (NK) 细胞淋巴瘤患者必须对所有标准延长生命的疗法难以治疗、不能耐受、复发或拒绝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NMSC) 患者必须患有晚期或难治性肿瘤

晚期/不可切除由以下标准中的至少一项定义:肿瘤 2 cm 或更大,肿瘤被认为不可切除,肿瘤侵入深部组织,如肌肉、软骨或骨骼,肿瘤显示神经周围侵犯,和/或肿瘤转移至局部区域淋巴结和/或远处部位

难治性的定义为尽管先前的治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但肿瘤持续存在或复发:手术、放射治疗、病灶内治疗、局部治疗或全身治疗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受试者必须有至少 1 个适合病灶内注射的皮肤、皮下或淋巴结病灶,无论是否使用超声;黏膜表面(眼周、鼻腔等)的病变不适合注射,因为该区域不能用封闭敷料正确控制

第 I 部分(在 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受试者必须患有影像学或临床可测量的疾病,定义为至少 1 个维度上直径 >= 10 毫米的病灶,或直径 >= 10 毫米的病灶聚集体至少一维的直径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受试者必须能够并愿意接受注射病变的连续活检,并且在适用且临床可行的情况下,非注射病变

第一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前):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绩效状态 =< 2 (Karnofsky >= 60%)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 1.2 x 10^9/L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前):血红蛋白 >= 9 g/dL,前 7 天未输血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前):血小板 >= 75 x 10^9/L

第一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血清总胆红素 =< 1.5 x 机构正常上限 (ULN)(吉尔伯特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 < 3.0 mg/dL)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2.5 x 机构 ULN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前):血清肌酐 =< 1.5 mg/dL 或计算出的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 公式)>= 50 mL/min 或 24 小时尿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凝血酶原时间 (PT)/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和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 (PTT) =< 1.5 x 机构 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如果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PT 和激活的 PTT [aPTT] 必须在抗凝剂预期使用的治疗范围内)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本试验中使用的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nivolumab 和其他治疗药物在给予孕妇时可能会导致胎儿伤害;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并且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之前、参与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该药品; WOCBP 必须在随机分组前 14 天内进行阴性血清妊娠试验;如果一名妇女在她或她的伴侣参与本研究期间怀孕或怀疑她怀孕了,她应立即通知她的主治医生;男性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之前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第一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前):理解能力和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的意愿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扩展队列 MCC-2 和 SCC-2 中的受试者必须分别诊断为 MCC 或 SCC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受试者必须患有难治性疾病,定义为尽管先前使用 PD-1 或 PD-L1 阻断抗体(avelumab、pembrolizumab、nivolumab、cemiplimab 等)治疗,但仍有进展性疾病的证据;进展必须发生在 PD-1 或 PD-L1 定向治疗期间或最后一剂 PD-1 或 PD-L1 定向治疗后 6 个月内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受试者必须有至少 1 个适合病灶内注射的皮肤、皮下或淋巴结病灶,无论是否使用超声;黏膜表面(眼周、鼻腔等)的病变不适合注射,因为该区域不能用封闭敷料正确控制

第 II 部分(在 2020 年 2 月修订后):受试者必须患有影像学或临床可测量的疾病,定义为至少 1 个维度上直径 >= 10 毫米的病灶,或直径 >= 10 毫米的病灶聚集体至少一维的直径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受试者必须能够并愿意接受注射病变的连续活检,并且在适用且临床可行的情况下,非注射病变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ECOG 性能状态 =< 2 (Karnofsky >= 60%)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 1.2 x 10^9/L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前 7 天未输血的血红蛋白 >= 9 g/dL

第 II 部分:P(2020 年 2 月修订后):血小板 >= 75 x 10^9/L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血清总胆红素 =< 1.5 x 机构正常上限 (ULN)(吉尔伯特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 < 3.0 mg/dL。)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2.5 x 机构 ULN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血清肌酐 =< 1.5 mg/dL 或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 公式)>= 50 mL/min 或 24 小时尿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凝血酶原时间 (PT)/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和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 (PTT) =< 1.5 x 机构 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如果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PT 和 aPTT 必须在抗凝剂预期用途的治疗范围内)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本试验中使用的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nivolumab 和其他治疗药物在给予孕妇时可能会导致胎儿伤害;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并且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之前、参与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该药品; WOCBP 必须在随机分组前 14 天内进行阴性血清妊娠试验;如果一名妇女在她或她的伴侣参与本研究期间怀孕或怀疑她怀孕了,她应立即通知她的主治医生;男性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之前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理解能力和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的意愿


排除标准

排除的肿瘤类型

黑色素瘤

骨肉瘤

软组织肉瘤,包括血管肉瘤、原发性皮肤平滑肌肉瘤、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

白血病

骨髓肉瘤、皮肤白血病和色素瘤

霍奇金淋巴瘤

B细胞淋巴瘤在首剂研究治疗前 3 周内接受过全身治疗或放疗的患者

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已知脑转移的患者如果已经接受治疗并且在治疗研究人员看来稳定,则符合条件

先前使用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或其他基于疱疹病毒的疗法进行治疗;(允许使用检查点抑制剂和/或其他免疫疗法进行先前的治疗)

由于先前的抗癌治疗而未从不良事件中恢复的患者(即,除了脱发、周围感觉神经病变和稳定的内分泌功能不全如甲状腺和肾上腺功能不全外,残留毒性 > 1 级)

第二原发性恶性肿瘤,仅当它会影响治疗的安全性或受试者完成研究相关程序的能力时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肺炎、肾小球肾炎、血管炎或其他)的病史或证据;或在入组后 2 个月内需要全身治疗(即使用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药物或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生物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病史;(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胰岛素治疗糖尿病或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治疗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不被认为是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全身治疗形式)

具有临床意义的免疫抑制的证据,例如:

原发性免疫缺陷状态,如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病

接受全身性免疫抑制治疗,包括强的松 > 10 mg/d(或等效剂量)、他克莫司、依维莫司、西罗莫司、吗替麦考酚酯、依那西普、英夫利昔单抗等。

实体器官、骨髓或干细胞移植的接受者;允许自体移植受者

注意:口服类固醇剂量 =< 10 毫克/天的泼尼松(或等效物)不被视为免疫抑制,是允许的;允许使用吸入和关节内皮质类固醇活动性疱疹性皮肤损伤或疱疹感染的先前并发症(例如,疱疹性角膜炎或脑炎)

需要使用抗疱疹药物(例如阿昔洛韦)进行间歇性或慢性全身性(静脉内或口服)治疗的病毒感染,而不是间歇性局部使用

其他病毒感染:

已知患有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

已知患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先前使用基于病毒的肿瘤疫苗进行治疗

入组前 28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不愿将其血液或其他体液暴露于人类疱疹病毒 1 (HSV-1) 诱发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个体的受试者,例如免疫抑制个体、已知感染 HIV 的个体、孕妇或1 岁以下儿童,在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治疗期间和最后一剂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后 30 天

有需要类固醇或当前肺炎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

不受控制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或会限制遵守研究要求的精神疾病/社交情况

女性受试者怀孕或哺乳,或计划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治疗后7个月内怀孕;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最后一剂治疗后 7 个月内不愿意使用可接受的有效避孕方法的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性活跃的受试者及其伴侣不愿使用男用或女用乳胶避孕套,以避免在治疗期间和用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治疗后 30 天内性接触期间潜在的病毒传播

对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或其任何成分或 nivolumab 有已知的即刻或延迟超敏反应或特异反应,或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超敏反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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