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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针对具有G12C突变的EGFR基因的肺癌患者,通过特异性抑制G12C突变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相较于传统化疗和放疗,该疗法具有针对性更强、副作用较小、疗效显著等优势。招募对象为18-75岁、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具有EGFRG12C基因突变的患者。参与试验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报名。试验的成功将为肺癌患者带来新治疗选择,助力我国肺癌防治水平提升。
【蚌埠】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蚌埠】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肺癌是全球癌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占据了约85%的比例。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肺癌治疗的新方向。
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具有G12C突变的EGFR基因的肺癌患者的新型疗法。这种疗法通过特异性抑制G12C突变,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相较于传统的化疗和放疗,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更强:该疗法针对具有G12C突变的肺癌患者,精准打击肿瘤细胞,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副作用较小:与传统化疗相比,靶向治疗药物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较高。
疗效显著:临床试验表明,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对部分患者具有显著的疗效。
三、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对象
以下是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对象:
年龄18-75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NSCLC);
具有EGFR G12C基因突变;
未接受过针对EGFR突变的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
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耐受治疗。
四、如何参与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符合以上招募条件,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填写报名表格,提交个人信息及病例资料;
3. 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安排面试及检查;
4. 签署知情同意书,正式加入试验。
五、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将为广大肺癌患者带来全新的治疗选择。通过精准打击肿瘤细胞,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这种疗法有望改变肺癌治疗的现状,为患者带来生命的希望。
同时,该试验也为我国肺癌治疗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有助于提升我国肺癌防治水平,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六、温馨提示
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一线生机。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试验,共同探索这一全新的治疗手段。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与参与,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加油,为健康努力!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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