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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定义、意义及参与方式。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治疗。参与试验可享受早期介入治疗、费用减免等优势。符合条件的乳腺癌患者可通过咨询医生、联系试验机构等方式参与。乳腺癌靶向药试验对提升治疗效果、推动科研创新、减轻家庭负担具有重要意义。欢迎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加,共同抗击乳腺癌。
【阿勒泰】乳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XZP-3287 HR+、HER2-乳腺癌一线
药品名称:吡罗西尼片(XZP-3287)联合来曲唑/阿那曲唑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HR阳性、HER2阴性晚期乳腺癌
项目优势:CD4/6抑制剂
【阿勒泰】乳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乳腺癌患者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传统化疗药物不同,靶向药物作用于癌细胞的特定分子靶点,能够精准打击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二、为何参加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参加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患者将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治疗技术,为自身疾病的治疗带来新的希望。以下是参加试验的几个理由:
个性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基因型和病情,选择最适合的靶向药物,提高治疗效果。
早期介入:试验药物可能在未来成为主流治疗方案,参加试验的患者可以率先受益。
费用减免:试验期间,患者可以免费获得药物和相关检查,减轻家庭负担。
三、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招募条件
并非所有乳腺癌患者都适合参加靶向药试验。以下是一般招募条件,具体要求请以临床试验方案为准:
年龄在18-70岁之间;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乳腺癌;
肿瘤分期为II-IV期;
未接受过靶向药物治疗;
无严重心、肝、肾等器官功能障碍。
四、如何参加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加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咨询专业医生:向您的肿瘤科医生咨询,了解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
联系临床试验机构:直接联系开展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了解试验的具体流程。
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帮助您找到合适的临床试验。
五、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对于推动我国乳腺癌治疗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试验的几个意义:
提升治疗效果:通过试验,寻找更有效的治疗手段,提高乳腺癌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推动科研创新:试验结果将为我国乳腺癌治疗领域提供新的研究方向,促进医学进步。
减轻家庭负担:新型靶向药物的使用有望降低治疗成本,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
六、温馨提示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为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加试验,共同为抗击乳腺癌贡献力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病理证实为HR阳性、HER2阴性;
既往接受过辅助内分泌治疗使用他莫昔芬 托瑞米芬的患者用药超过24个月进展可以入组 术后辅助化疗结束后进展,以上两类患者没有停药到进展时间间隔的要求
1.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的女性受试者;
2.受试者处于绝经状态;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病理证实为HR阳性、HER2阴性;
4.存在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的证据,不适合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且无必须进行化疗的临床指征;
5.既往未曾接受过任何针对局部晚期疾病、复发或转移性疾病的系统性抗癌治疗;(以下情况除外1 患者辅助内分泌治疗使用他莫昔芬 托瑞米芬至少24个月后进展;2 患者术后辅助化疗结束后进展)
6.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或者仅有骨转移病灶;
7.ECOG评分为0~1分;
8.经基线检查证实有足够的骨髓和器官功能;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随机前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受试者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治疗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
10.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所致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0~1级(NCI-CTCAE v5.0),或者至入组标准所规定的分级(脱发等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它毒性除外);
11.受试者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内分泌药物新辅助治疗或辅助治疗结束后,12个月时或12个月内疾病复发或转移;
2.存在内脏危象、脑转移(包括脑膜转移)的受试者,允许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入组;
3.随机前4周内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
4.既往接受过mTOR抑制剂(如依维莫司)或CDK4/6抑制剂治疗;
5.随机前14天内进行过大手术、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
6.随机前14天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或在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7.随机前14天内使用了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在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8.随机前7天内开始使用双膦酸盐或RANKL抑制剂,研究随机前>7天已开始治疗的受试者不应改变使用方法;
9.随机前5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它恶性肿瘤,但经充分治疗并且疾病稳定的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皮肤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0.受试者处于乙肝或丙肝活动期,或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1.随机前4 周内合并重度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随机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3℃;
12.随机前6个月内存在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13.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者脑卒中病史;肺栓塞;
14.无法吞咽、肠梗阻或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他因素;
15.已知对本方案试验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
16.已知有自体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7.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18.哺乳期女性;
19.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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