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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肉瘤及其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内容。肉瘤是一种罕见的恶性肿瘤,MET靶点抑制剂作为一种新型治疗手段备受关注。文章详细阐述了试验的目的、药物作用机制、临床招募条件及参与试验的好处。同时,提供了报名参加临床试验的方式,并呼吁肉瘤患者积极参与。希望通过这一试验为肉瘤治疗提供新的选择。
【上海】肉瘤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肉瘤】GST-HG161片Ia/Ib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GST-HG16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MET14跳读,初治/经治肺癌患者,肉瘤患者
项目优势:GST-HG161针对的靶点c-Met除了肝癌,该靶高表达也存在于乳腺胰腺肺肾脏膀胱卵巢大脑前列腺等多种实体肿瘤,本次一期临床不仅入组c-Met阳性肝细胞癌患者,并且招募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GST-HG161对应的cMet靶也许在其它器官的肿瘤都有很好或更好的客观响应,本次GSTHG161临床试验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用于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应该是借鉴美国FDA按照肿瘤号传导靶来批准药物而非以往以器官来审批,这将使GSTHG161成为广谱抗癌药,也将是国内首款广谱抗癌药。
【上海】肉瘤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肉瘤是一种罕见的恶性肿瘤,起源于骨骼和软组织的间充质细胞。由于早期症状不明显,很多患者在就诊时已处于中晚期,治疗难度较大。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针对特定靶点的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肉瘤治疗的新方向。其中,MET靶点的研究备受关注。
二、什么是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
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肉瘤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新型MET靶点抑制剂在治疗肉瘤方面的疗效和安全性。通过这一试验,研究人员希望为肉瘤患者提供一种更有效、更安全的治疗方法。
三、试验药物及其作用机制
本次临床试验的药物是一种新型MET靶点抑制剂。MET是一种细胞表面的受体,当它与配体结合后,会激活细胞内的信号传导途径,从而促进肿瘤细胞的生长、侵袭和转移。MET靶点抑制剂能够特异性地结合MET受体,阻止其激活,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
四、临床招募条件
以下是参与本次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基本条件:
1. 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2. 经病理学确诊为肉瘤患者。
3.MET靶点阳性。
4. 未经系统性治疗或经过系统性治疗后仍有进展。
5. 身体状况良好,能够耐受临床试验。
五、参与临床试验的好处
1. 获得最新的药物治疗,有望改善病情。
2. 免费接受相关检查和评估。
3.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保障患者安全。
4. 为肉瘤治疗领域的发展作出贡献。
六、如何报名参加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上述招募条件,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为您详细介绍试验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并协助您报名参加。
七、温馨提示
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为肉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期待这一试验能够取得积极成果,为肉瘤治疗提供新的选择。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肉瘤患者积极参与临床试验,共同为抗击癌症事业贡献力量。
最后,再次提醒,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无认可的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
4. 经检测确认MET 14外显子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5. 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评估,受试者必须至少有1处可评估的病灶。
6. 基于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
7. 有适当的骨髓和主要脏器功能
8. 预期生存时间≥ 12周。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有明显心血管系统基础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基线期心电图QT/QTcF间期延长者(QTcF:>480ms) 基线期平静状态下心电图严重异常,包括节律,传导,形态。比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6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比如:心机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正常值的50%; 未能控制的低血压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3 有消化道疾患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比如: 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等。 慢性消化道疾病:如Crohn’s病,溃疡性结肠炎等。吞咽困难。
4 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史的患者,比如: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活动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 HBV-DNA值> 1000拷贝数 /mL或研究中心 检测值下限 ),或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丙肝病毒抗体阳性 )),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有器官移植史。 严重感染。
5 妊娠、哺乳期妇女。
6 4周内接受过化学治疗、放射治疗、 内分泌治疗、 生物治疗 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至少 6周, 口服 氟尿嘧啶类 和小分子靶向 药物为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 或 药物的 5个半衰期内 (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内 。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除外);
8 首次给药前 4周内接受过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显著外伤 。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 接受过 其他 的 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10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c MET 抑制剂或其它选择性靶向 H GF MET 的药物( 扩展阶段:既往接受过 c Met 抑制剂或 H GF 靶向治疗者均不可以入组,包括: Tepotinib 、Capmatinib 、 Savolitinib 、克唑替尼、卡博替尼等);
11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4、试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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