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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肺癌无靶点患者的治疗困境及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无靶点肺癌患者面临治疗难题,而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为这部分患者寻找有效药物,提高治疗精准度。文章介绍了参与试验的步骤、安全性与风险,并呼吁关注肺癌治疗进展,为生命续航。
【襄阳】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DS-1062a一线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药品名称:DS-1062a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一线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项目优势:Datopotamab deruxtecan(简称:Dato-DXd,代号:DS-1062a)是一种靶向TROP2(滋养层细胞表面抗原2)的ADC药物,由人源化抗TROP2 IgG1单克隆抗体与有效载荷强效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通过稳定的四肽可裂解连接子偶联而成。
【襄阳】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无靶点的困境
肺癌是当今世界上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死亡率居高不下。在肺癌治疗中,靶向治疗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然而,对于无靶点的肺癌患者来说,他们往往面临着治疗困境。那么,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究竟是什么?它能为患者带来哪些希望?
二、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1. 为无靶点肺癌患者带来新希望
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无靶点肺癌患者的临床试验。通过这种试验,研究人员希望能找到适合这部分患者的靶向药物,从而为他们带来治疗的新希望。
2. 提高肺癌治疗精准度
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有助于提高肺癌治疗的精准度。通过针对特定靶点的药物研究,可以为患者提供更为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三、如何参与靶点靶向药试验
以下是参与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步骤:
1. 了解试验信息
患者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了解最新的靶点靶向药试验信息。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
2. 评估是否符合条件
在了解试验信息后,患者需要评估自己是否符合试验入组条件。一般来说,研究人员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筛选。
3. 报名参与
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报名参与试验。在报名过程中,患者需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以便研究人员进行评估。
4. 随访与监测
参与试验的患者需要按照研究要求进行随访和监测,以便研究人员观察药物疗效和安全性。
四、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安全性与风险
靶点靶向药试验虽然为肺癌患者带来了希望,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患者需充分了解以下几点:
1. 药物副作用
靶向药物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应对。
2. 研究风险
临床试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患者需充分了解并权衡风险与收益。
五、总结
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望获得更为精准的治疗方案。如有疑问或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让我们共同关注肺癌治疗领域的最新进展,为生命续航。
入选标准
试验药组DS-1062a+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卡铂注射液对照药组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卡铂注射液+顺铂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
药物介绍:Trop-2为靶点的抗体-药物偶联物 (ADC)
用药介绍
试验药:
DS-1062a:静脉输注,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静脉输注,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卡铂注射液:静脉输注,AUC 5mg/ml/min,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
对照药: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注射):每个周期(21天)第1天,直至满足方案规定的治疗终止标准;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注射):每个周期(21天)第1天,直至满足方案规定的治疗终止标准;
卡铂注射液(注射):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顺铂注射液(注射):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紫杉醇注射液(注射)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
完整入选标准
1 筛选时受试者的年龄须≥18岁。
2 组织学或细胞学上确诊NSCLC: (a) 随机分组时患有不适合手术切除或根治性放化疗的IIIB期或IIIC期,或IV期NSCLC疾病,且既往未接受过针对IIIB、IIIC或IV期转移性NSCLC的一线化疗或其他全身治疗。 (b) 肿瘤组织无EGFR敏感突变(如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 L858R、外显子21 L861Q、外显子18 G719X或外显子20 S768I突变)以及ALK和ROS1重排。 (c) 无明确记录的NTRK、BRAF、RET、MET或具有当地批准且可用的一线靶向治疗的任何其他驱动基因。 注:肿瘤携带KRAS突变的受试者允许入组本研究。
3 ECOG PS为0或1。
4 提供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收集的FFPE肿瘤样本。
5 至少存在1处可测量病灶,要求该病灶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并可作为符合RECIST 1.1标准的基线靶病灶(TL),要求该病灶在基线时采用CT或MRI准确测量的长径≥10 mm(淋巴结除外,其短轴必须≥15 mm)且适合准确重复测量。
6 随机化前7天内有充分的骨髓储备且器官功能良好。
7 预期存活时间≥12周。
8 男性和/或女性。男性或女性避孕措施的使用应符合当地有关临床研究受试者使用避孕方法的相关规定。
9 生育对于与未绝育男性伴侣性生活活跃且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其妊娠试验(血清)结果应为阴性。
10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如附录A所述),包括遵从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排除标准
1 根据研究者判定,存在任何研究者认为不利于受试者参与研究或可能影响受试者对于研究方案依从性的疾病证据或有同种异体器官移植史。
2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3 组织学为小细胞肺癌和NSCLC混合型。
4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持续性毒性(脱发或白癜风除外),尚未改善至≤1级或基线水平。
5 活动性或既往有记录的自身免疫疾病、结缔组织或炎症性疾病(包括炎症性肠病[如,结肠炎或克罗恩病]、憩室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结节病(肉芽肿伴多血管炎、格雷夫斯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垂体炎、葡萄膜炎等)、自身免疫性非感染性肺炎和自身免疫性心肌炎。
6 具有临床意义的角膜疾病。
7 患有已知活动性或未控制的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8 需要静脉用抗生素、抗病毒药或抗真菌药治疗的不受控制的感染;疑似感染(如前驱症状);或无法排除感染(患有皮肤或指[趾]甲局部真菌感染的受试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9 已知存在控制不佳的HIV感染。
10 已知患有活动性结核感染。
11 未能控制或显著的心脏疾病。
12 有需要类固醇激素治疗的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当前有ILD/非感染性肺炎、或筛选时影像学检查不能排除疑似ILD/非感染性肺炎。
13 并发肺部疾病引起的临床重度肺功能损害。
14 在研究干预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正在或曾经使用免疫抑制药物。
15 研究干预治疗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6 合并任何抗肿瘤治疗。
17 在随机化前的最后4周内参与另一项临床研究并接受其研究干预治疗或使用研究用医疗器械,或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一项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18 已知对研究干预治疗药品或任何上述产品辅料(包括但不限于聚山梨酯80)或其他mAb过敏的受试者。
19 参与本研究设计和/或实施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的工作人员和/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20 经研究者判定不太可能遵从研究步骤、限制及要求的受试者不得参与本研究。
21 目前已妊娠(经妊娠试验阳性证实)、哺乳或计划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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