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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肺癌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介绍了试验的定义、参与流程及信息获取方式。文章强调,肺癌靶向药试验为晚期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可接受最新药物治疗,减轻经济负担,并获得密切监测。同时,文章也提醒了参与试验可能的风险。全球好药网提供相关信息和支持。摘要如下:肺癌靶向药试验对于晚期肺癌患者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介绍了其概念、参与流程及如何通过全球好药网获取相关信息。试验旨在评估新药安全性与有效性,患者有望获得最新药物治疗、减轻经济负担,并在专业指导下密切监测。同时,需注意潜在风险。全球好药网提供咨询热线400-119-1082,助力患者了解更多信息。
【运城】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比较SAR408701与多西他赛在CEACAM 5+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3期研究
药品名称:SAR408701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运城】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肺癌,作为全球发病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一直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肺癌靶向治疗成为了一种极具潜力的治疗方法。肺癌靶向药试验,作为新药研发的重要环节,旨在为晚期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以下是让我们一起探讨肺癌靶向药试验的科普知识。
二、什么是肺癌靶向药试验?
肺癌靶向药试验是指通过临床研究,评估新的肺癌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种药物通过针对肺癌细胞特定的分子靶点,发挥抑制肿瘤生长的作用,从而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生存期。
以下是我们文章的核心内容:
三、肺癌靶向药试验:如何参与和了解更多信息
以下是拓展内容:
1. 拓展加入肺癌靶向药试验,开启晚期肺癌治疗新篇章
以下是文章正文:
1.1 参与临床试验的流程
首先,患者需了解肺癌靶向药试验的相关信息,可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查询。在了解信息后,患者需与临床试验机构联系,进行初步筛选。若符合条件,患者将进入临床试验,接受新药治疗。
1.2 如何获取肺癌靶向药试验信息
全球好药网提供丰富的肺癌靶向药试验信息,患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访问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
(2)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3)关注全球好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1.3 参与肺癌靶向药试验的注意事项
参与肺癌靶向药试验前,患者需充分了解试验的目的、流程、可能的风险和收益。同时,患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确保自身权益。
四、肺癌靶向药试验的获益与风险
2.1 获益
(1)获得最新药物治疗:肺癌靶向药试验为新药研发阶段,患者有机会接受到最新的药物治疗。
(2)减轻经济负担: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部分费用可得到减免。
(3)密切监测:患者将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密切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2.2 风险
(1)可能出现不良反应:新药治疗可能带来不良反应,但医生会根据患者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治疗效果未知:肺癌靶向药试验为研究阶段,治疗效果未知,但患者有望从中受益。
五、温馨提示
肺癌靶向药试验为晚期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遭受肺癌的困扰,不妨了解更多关于肺癌靶向药试验的信息。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愿为您的抗癌之路提供帮助。
让我们一起期待肺癌靶向药试验能为更多患者带来生命的奇迹,点亮晚期肺癌患者的生命之光。
入选标准
1.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必须≥18 岁(或者如果所在国家的法定年龄>18 岁,则为该法定年龄)。
2.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铂类化疗和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后转移性疾病进展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
3.由中心实验室 ICH 检测前瞻性证明存档肿瘤样本(或如果不可用,则为新鲜活检样本)至少 50%肿瘤细胞群体中 CEACAM 5 表达≥2+的受试者。
4.根据 RECISTv1.1,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由当地研究中心研究者/放射学评估确定。
5.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 0-1。
6.女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干预后至少 7 个月里实施高效的避孕措施。
7.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干预后至少 6 个月里实施高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未经治疗的脑转移和脑膜病史。既往经治的脑转移患者,在首次研究干预前 4 周无记录表明脑部无进展。
2. 严重的伴随疾病,包括根据研究者或申办方的意见,会影响患者参与研究或解读结果的所有重度疾病。
3. 除本研究中治疗的这处肿瘤病变外在过去 3 年内有侵袭性恶性肿瘤病史,除了可切除/消融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或其他通过局部治疗可治愈的局灶性肿瘤之外。
4. 根据 NCI CTCAE v5.0,任何既往治疗相关的<2 级的、未恢复的毒性,除了脱发、白癜风和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控制的活动性甲状腺炎以外。
5. 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相关病史或需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已知艾滋病病史,或活动性肝炎。
6. 未恢复的角膜疾病。不允许使用隐形眼镜。
7. 伴随任何其他抗癌治疗。
8. 既往接受多西他赛或美登素(DM1 或 DM4 抗体偶联化合物)或任何针对 CEACAM 5 的治疗。
9. 皮质类固醇治疗前用药的禁忌症。
10. 此前参加本研究,或者当前参与涉及研究治疗或任何其他类型医学研究的任何其他临床研究。
11. 骨髓,肝脏或肾脏功能不良。
12. 对任何研究干预或其成分(EDTA)或药物(紫杉醇,聚山梨酸酯80)敏感,或研究者认为禁忌参与研究的其他过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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