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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概念、重要性、参与条件和方式,以及风险与收益。肉瘤是一种恶性肿瘤,MET基因异常是关键因素,靶向药试验旨在验证其治疗效果,提供新治疗选择。与传统治疗相比,靶向药具有精准治疗优势。参与试验的患者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通过专业团队咨询报名。试验存在风险,但也能获得新治疗机会和为研究贡献力量。全球好药网提供咨询和报名服务,热线:400-119-1082。
【桂林】肉瘤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肉瘤】GST-HG161片Ia/Ib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GST-HG16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MET14跳读,初治/经治肺癌患者,肉瘤患者
项目优势:GST-HG161针对的靶点c-Met除了肝癌,该靶高表达也存在于乳腺胰腺肺肾脏膀胱卵巢大脑前列腺等多种实体肿瘤,本次一期临床不仅入组c-Met阳性肝细胞癌患者,并且招募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GST-HG161对应的cMet靶也许在其它器官的肿瘤都有很好或更好的客观响应,本次GSTHG161临床试验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用于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应该是借鉴美国FDA按照肿瘤号传导靶来批准药物而非以往以器官来审批,这将使GSTHG161成为广谱抗癌药,也将是国内首款广谱抗癌药。
【桂林】肉瘤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
肉瘤是一种发生在软组织或骨骼的恶性肿瘤,MET基因突变或扩增是肉瘤发展中的一个关键因素。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MET基因异常的肉瘤患者,使用特定靶向药物进行治疗的临床试验。这类试验旨在验证靶向药物对肉瘤的治疗效果,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二、为何MET靶点靶向药试验如此重要?
传统的肉瘤治疗方法如化疗和放疗,往往伴随着较大的副作用,且疗效有限。靶向药作为一种精准治疗方法,能够针对肿瘤细胞的特定靶点,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不仅能够为肉瘤患者提供更有效的治疗手段,还能为其他类型肿瘤的精准治疗提供借鉴。
三、参与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条件
参与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确诊为肉瘤患者;
MET基因突变或扩增的检测报告;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接受过其他靶向药物治疗;
具有良好的身体状态。
四、如何参与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愿参与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和报名: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我们的专业咨询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协助您完成报名流程。同时,我们还会为您提供全球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帮助您了解更多治疗选择。
五、参与试验的风险与收益
参与临床试验,患者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包括药物副作用、治疗过程中的不适等。但同时,也有可能获得以下收益:
获得最新的药物治疗方案;
得到专业医疗团队的密切关注和照顾;
为肉瘤治疗研究做出贡献,帮助更多患者。
六、温馨提示
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肉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可以获得最新的治疗机会,还能为全球肿瘤治疗研究贡献力量。如果您符合条件,不妨勇敢迈出这一步,为自己和他人创造更多可能性。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无认可的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
4. 经检测确认MET 14外显子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5. 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评估,受试者必须至少有1处可评估的病灶。
6. 基于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
7. 有适当的骨髓和主要脏器功能
8. 预期生存时间≥ 12周。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有明显心血管系统基础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基线期心电图QT/QTcF间期延长者(QTcF:>480ms) 基线期平静状态下心电图严重异常,包括节律,传导,形态。比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6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比如:心机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正常值的50%; 未能控制的低血压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3 有消化道疾患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比如: 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等。 慢性消化道疾病:如Crohn’s病,溃疡性结肠炎等。吞咽困难。
4 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史的患者,比如: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活动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 HBV-DNA值> 1000拷贝数 /mL或研究中心 检测值下限 ),或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丙肝病毒抗体阳性 )),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有器官移植史。 严重感染。
5 妊娠、哺乳期妇女。
6 4周内接受过化学治疗、放射治疗、 内分泌治疗、 生物治疗 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至少 6周, 口服 氟尿嘧啶类 和小分子靶向 药物为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 或 药物的 5个半衰期内 (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内 。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除外);
8 首次给药前 4周内接受过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显著外伤 。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 接受过 其他 的 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10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c MET 抑制剂或其它选择性靶向 H GF MET 的药物( 扩展阶段:既往接受过 c Met 抑制剂或 H GF 靶向治疗者均不可以入组,包括: Tepotinib 、Capmatinib 、 Savolitinib 、克唑替尼、卡博替尼等);
11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4、试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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