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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内容。实体瘤包括多种癌症,KRAS基因突变是常见驱动基因。通过临床试验,患者可早期接触新药、获得专业医疗团队治疗及费用减免。参与试验需通过全球好药网了解信息、咨询专家、预约评估。临床试验严格遵循规定,确保患者安全。参与试验不仅为患者提供治疗机会,也为科学研究和药物研发贡献力量。
【运城】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运城】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可以在体内形成实体组织的肿瘤,包括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多种癌症。而KRAS基因突变是许多癌症中的一个常见驱动基因,其突变会导致细胞生长和分裂失控,形成肿瘤。
近年来,科学家们研发出了针对KRAS靶点的靶向药物,这些药物能够特异性地抑制KRAS基因突变,从而抑制肿瘤的生长。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招募实体瘤(不限癌种)患者参与KRAS靶点靶向药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这些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为什么要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
参与临床试验对于患者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治疗机会。以下是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几个理由:
早期接触新药:患者可以提前接触到尚未在市场广泛销售的新药,这些药物可能为他们的治疗带来新的希望。
专业医疗团队: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将得到专业的医疗团队的关注和治疗,包括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费用减免:临床试验通常会为参与者提供免费的治疗药物和检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三、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实体瘤,并希望参与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了解信息:通过全球好药网获取临床试验的详细信息,包括药物类型、试验阶段、入选标准等。
咨询专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与专业顾问进行沟通,了解试验的详细流程。
预约评估:根据顾问的指导,预约进行相应的医学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入选条件。
参与试验:一旦符合入选条件,患者将正式开始参与临床试验,并在医疗团队的指导下接受治疗。
四、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安全性
临床试验的开展都严格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确保患者的安全。在临床试验中,患者将接受定期的监测和评估,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一旦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医疗团队将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患者的健康。
五、温馨提示
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和治疗机会。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不仅为患者自己提供了新的治疗希望,也为科学研究和药物研发贡献了一份力量。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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