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07 22:2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探讨了胰腺癌治疗的困境及新型靶向治疗的研究进展。胰腺癌因其早期症状不明显,治疗效果不佳,患者生存率低,被称为“癌症之王”。靶向治疗作为一种精准打击癌细胞的方法,面临胰腺癌无靶点的挑战。文章介绍了针对胰腺癌无靶点的靶向药试验,旨在寻找新型治疗手段。同时,呼吁患者参与试验,共同为抗击胰腺癌贡献力量。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六盘水】胰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胰腺癌实体瘤】评价 LF0376 片单药治疗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晚期实体瘤和淋巴瘤患 者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多中心、Ia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F0376 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实体瘤非霍奇金淋巴瘤、三阴性乳腺癌、消化道肿瘤
项目优势:LF0376片是一款新型化疗药物,目前用于治疗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晚期实体瘤和淋巴瘤患者。
【六盘水】胰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胰腺癌:沉默的“癌症之王”
胰腺癌,被誉为“癌症之王”,因其早期症状不明显,发现时往往已是晚期,导致治疗效果不佳,患者生存率极低。传统治疗手段如手术、化疗和放疗对于胰腺癌的治疗效果有限,尤其是对于晚期患者。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手段成为当务之急。
二、靶向治疗:精准打击癌细胞
近年来,靶向治疗成为癌症治疗领域的热点。与传统化疗不同,靶向治疗能够精准识别并打击癌细胞,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损害。然而,胰腺癌由于其特殊的生物学特性,长期以来被认为是“无靶点”的癌症,这给靶向治疗带来了巨大挑战。
三、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突破治疗困境
以下是我们的拓展标题内容:
在这个背景下,胰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应运而生。这项试验旨在探索针对胰腺癌的新型靶向药物,为广大胰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四、试验药物:如何工作?
试验药物通过针对胰腺癌细胞特有的生物学特性,寻找新的治疗靶点。这些靶点可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靶点”,但它们在胰腺癌细胞生长、繁殖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抑制这些靶点,药物能够有效阻止癌细胞的生长,从而达到治疗胰腺癌的目的。
五、患者招募:您的参与至关重要
为了验证这款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们正在进行全球范围内的患者招募。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遭受胰腺癌的困扰,不妨联系我们,了解是否符合参与试验的条件。
以下是咨询热线信息: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咨询,帮助您了解试验流程、潜在风险及预期收益。
六、参与试验:您将获得什么?
参与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接受这款新型靶向药物的治疗,同时还能获得以下支持:
1. 定期随访和检查,以监测病情变化。
2. 专业的医疗团队为您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
3. 试验期间的相关费用减免。
七、携手共进:为了更好的未来
胰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次创新的尝试,它有望为胰腺癌患者带来全新的治疗选择。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加入这次试验,共同为抗击胰腺癌贡献力量。
在这个艰难的抗癌路上,让我们携手共进,为了更好的未来而努力。
再次提醒,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想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LF0376片的规格为50mg/25片/瓶、100mg/25片/瓶;用法用量:一日一次;用药时程:持续给药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撤销知情同意或死亡。
入排标准:
1) 受试者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标准: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 周岁以上(含),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实体瘤患者;或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难治性淋巴瘤(复发定义:肿瘤在最近一次治疗后发生进展;难治定义:肿瘤在最近一次治疗后仍然无法达到 CR 或 PR)患者;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
4) 患者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实体瘤基于 RECIST 1.1 标准、淋巴瘤基于 2014 Lugano 标准);
5) ECOG 评分 0~2;
6)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7) 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下列标准:
8) 筛选期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的血清妊娠试验检查结果呈阴性;
9) 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禁欲、男性接受输精管切除术、女性绝育
手术、有效的宫内节育器等。注:非育龄期女性包括永久绝育(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已绝经。对于≥50 岁女性,如果在计划随机入组
日期前 12 个月已停经且无其他医学病因,则认为该名女性已绝经。对于<50 岁的女性,如果停止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已停经 12 个月或以上、且促卵泡生成激素(FSH)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则认为该名女性已绝经。
排除标准
如果受试者满足以下任何标准,须将其排除出试验:1) 影像学(CT 或者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
2)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妨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患者;
3) 静息状态下,筛选期 3 次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平均 QTcF>480ms;
4) 症状未控制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患者;
5)已知的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导致的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6) 患有吞咽困难或者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比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短肠综合征)或其他吸收不良情况;
7) 首次给药前,尚未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和/或并发症中恢复至正常或≤1 级。脱发(任何级别)的患者可以入组;
8) a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大分子靶向、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等;
b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c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
d 首次给药前 4 周或已知的研究药物的 5 个半衰期(以时间长的为准)
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它临床试验(筛选失败除外);
e 既往接受过 CCR2 和(或)CCR5 靶点药物治疗;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除诊断或活检外的其他治疗性手术(包括局部治疗如 TACE),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的患者;
10)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的患者(姑息性放疗除外)。姑息性放疗(≤10 次分割放疗)需在首次给药前至少 48 小时完成;
11)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 CYP3A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相关药物可参考附录 1,局部用药不受限制);
12)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患者;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2000IU/ml)、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Ab 阳性且 HCV-RNA>1000IU/ml);HIV 抗体阳性;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
14)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
1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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