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8 10:2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与最新进展,指出mTOR作为关键调节蛋白激酶,其异常激活与实体瘤的发生密切相关。文章详细介绍了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目的、招募对象、试验药物及效果评估标准,并提醒患者需了解风险与收益,严格遵循医嘱。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抗癌新药研发,共创抗癌新篇章。如需咨询,可拨打全球好药网热线。
【梅州】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估FP-208单药治疗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 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开放性、剂量递增 I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FP-20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mTOR,PI3Kδ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经治/末线(优先推荐北京患者(乳腺癌、卵巢癌和宫颈癌)
项目优势:北京富龙康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梅州】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为何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备受关注
癌症治疗一直是医学界的难题,而实体瘤(不限癌种)的治疗尤为棘手。近年来,随着生物医学研究的深入,mTOR靶点靶向药物逐渐成为抗癌治疗的新星。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带您了解这一领域的最新进展。
二、mTOR靶点:实体瘤治疗的“关键开关”
mTOR(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是一种在细胞内起到关键调节作用的蛋白激酶,参与细胞生长、增殖、代谢等生物过程。研究发现,mTOR信号通路的异常激活与多种实体瘤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因此,mTOR靶点成为实体瘤治疗的重要突破口。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概述
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mTOR靶点抑制剂在治疗各种实体瘤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疗效。目前,已有多种mTOR靶点抑制剂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展现出良好的前景。
四、临床试验: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以下是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一些关键信息:
1. 招募对象:患有实体瘤(不限癌种)的患者,经过常规治疗后病情进展或无法耐受常规治疗。
2. 试验药物:针对mTOR靶点的抑制剂,具有高度选择性,旨在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
3. 试验过程:患者需经过严格的筛选,符合条件的患者将接受试验药物的治疗。期间,医生会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及药物副作用,并根据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4. 治疗效果:通过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评估患者的疗效,包括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稳定和进展。
五、加入临床试验:您需要了解的要点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以下是加入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前需要了解的要点:
1. 了解风险与收益:虽然临床试验可能带来新的治疗希望,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患者需充分了解并权衡利弊。
2. 严格遵循医嘱:参加试验的患者需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并配合完成各项检查。
3. 寻求专业咨询:如有疑问,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六、温馨提示:携手共进,共创抗癌新篇章
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期待更多患者能够从中受益,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抗癌新药的研发,为战胜癌症贡献力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乳腺癌入组ER(阳性)、Her-2(阴性) (BRAC、PIK3CA和ATM等相关基因突变优先)
2、高级别浆液性卵巢癌、子宫内膜癌或宫颈癌(BRAC、PIK3CA和ATM等相关基因突变优先
3依从性较好、失访可能较小(疫情期间优先北京及周边地区或在北京可住宿6周左右时间)
1. 年龄在 18 周岁至 65 周岁之间(含两端界值),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肾癌、乳腺癌、神经内分泌肿瘤、肉瘤、肝癌和卵巢癌;
3. ECOG 体力评分 0 或 1 分;
4. 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5. 能够使用口服片剂药物;
6. 根据 RECIST 1.1 标准,具有可评价或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7. 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足够的骨髓储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90×109/L,以及血红蛋白≥9 g/dL;
b. 肝脏功能:血清中白蛋白≥3.0 g/dL;胆红素≤1.5×ULN,ALT 和 AST ≤3×ULN,如有肝转移,则ALT 或 AST≤5×ULN;
c.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2×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2×ULN;国际标准化比值≤2;
d. 肾脏:血肌酐水平≤1.5×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
e. 血脂:胆固醇≤300 mg/dL 或 7.75 mmol/L;甘油三酯≤ 2.5×ULN;
f. 心脏: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心电图基本正常,QT 间期(QTc)男性<450ms,女性<470ms。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 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的受试者不得入选研究:
1.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或任何外科手术;
2. 在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参加过其他治疗性临床试验;
3. 首次给药前 21 天或 5 个消除半衰期内接受过细胞色素代谢酶 CYP3A4 强或中度抑制剂或诱导剂者;
4. 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 PI3K、Akt 或 mTOR 抑制剂(如 BKM120、依维莫司、BEZ235、BYL719 或AZD2014 等)治疗的患者;
5. 已知对 FP-208 或同类药物(PI3K 抑制剂或 mTOR 抑制剂)过敏或对 FP-208 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6. 筛选时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中恢复(恢复至≤1 级,脱发除外);
7. 具有脊髓压迫、脑转移或者脑膜转移的病史记录、症状或体征,或根据影像学提示存在水肿或进展表现者;
8. 既往患有 1 型或 2 型糖尿病、高血压(经药物治疗血压控制稳定者除外)和心脑血管系统疾病者;
9. 患者需要在参加研究期间接受其他的抗肿瘤治疗;
10. 受试者具有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他疾病可能导致明显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因素;
11. 已知进行过器官移植的患者;
12. 受试者正处于急性感染期并需要药物治疗;
13. 受试者 HIV 检测阳性,无法控制的乙型肝炎,无法控制的丙型肝炎(肝功能指标升高≥CTCAE2 级);
14. 受试者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
15. 受试者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
1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7. 育龄妇女及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内不能采取有效并且充分的双重避孕措施者;
18.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干扰其参加整个研究过程的因素,包括曾经或现有的身体状况、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等;或者研究者认为参加该研究不能使患者获得最大的利益;
19. 研究者判断,患者因任何原因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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