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免费用药检测)

林天霸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2 10:1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挑战及C-MET靶点靶向治疗的新突破。非小细胞肺癌占肺癌病例的85%,常因早期症状不明显而延误治疗。C-MET靶点异常激活与非小细胞肺癌的发展密切相关,针对此靶点的靶向药物成为研究热点。全球好药网联合医疗机构开展了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为后续研究提供支持。试验为患者提供免费药物和专业服务,期待广大患者参与,共同为抗击癌症贡献力量。

【梅州】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剩余9例名额】GST-HG161

药品名称:GST-HG16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c-Met异常的非小细胞肺癌,c-Met基因14突变

项目优势:GST-HG161是一款广生堂自主创新结构全口服的小分子化药,拥有其全球知识产权。该药是独特的专一性靶向c-Met抑制药物。

【梅州】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了解疾病,正视挑战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最常见的肺癌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5%。由于早期症状不明显,许多患者在确诊时已处于中晚期,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针对特定靶点的靶向治疗成为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的重要手段。

二、C-MET靶点: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的新突破

C-MET是一种重要的肿瘤基因,其过度表达与多种癌症的发生、发展和耐药密切相关。在非小细胞肺癌中,C-MET靶点的异常激活会导致肿瘤细胞生长、扩散和存活。因此,针对C-MET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成为当前抗癌药物研发的热点。

三、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的新希望

为了探寻更有效的治疗方法,全球好药网携手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了“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以下是关于本次试验的详细介绍。

四、试验背景与目的

本次试验旨在评估一种新型C-MET靶点靶向药物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通过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试验,为后续的临床研究提供有力支持。

五、招募对象

本次试验招募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

C-MET基因异常激活;

经过一线治疗后病情进展或无法耐受一线治疗;

年龄在18-75岁之间;

其他相关条件。

六、试验流程与注意事项

参与试验的患者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治疗:

筛选期:进行各项检查,确认是否符合招募条件;

治疗期:按照试验方案进行药物治疗;

随访期:定期进行复查,评估药物疗效和安全性。

注意事项:

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

遵循医嘱,按时服药,不得随意更改药物剂量;

密切配合医生进行随访,如实反映病情变化。

七、患者权益保障

为确保患者的权益,本次试验将提供以下保障:

免费药物治疗;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服务;

试验期间的相关检查费用减免;

病情进展时,可享受优先使用新药的权利。

八、联系我们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并对本次试验感兴趣,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咨询和报名指导。

让我们一起为抗击癌症而努力,探寻更多治疗希望。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期待您的参与!

九、温馨提示

抗癌之路,道阻且长。但只要我们勇往直前,不断探索,终会找到战胜癌症的方法。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是我们在这场抗癌斗争中的一次重要尝试。希望广大患者积极参与,为抗击癌症贡献力量。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 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目前标准治疗失败或无任何的标准治疗,或不适合标准治疗;初治/经治

4. 经检测确认 c-Met 阳性实体瘤患者。c-Met 阳性的定义为:1)c-Met IHC 表达(阳性标准:1+及以上,或 25%+及以上);2)c-Met FISH 扩增;3)c-Met 基因 14 外显子突变(二代基因测序或 PCR),以上 3 种方法任一阳性即可入组;

5. 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受试者必须至少有 1 处可评估的病灶(扩展阶段:至少有 1 处可测量病灶);

6. 基于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 0 或 1;

7. 有适当的骨髓和主要脏器功能:◼ 骨髓:血红蛋白≥9.0 g/d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L,血小板 ≥75×109 /L;◼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ALT≤2.5×ULN,AST≤2.5×ULN;如有肝转移或肝癌患者允许总胆红素≤2×ULN,ALT≤5×ULN,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肌酐清除率> 50mL/min;◼ 其它实验室检查指标:脂肪酶≤1.5×ULN,淀粉酶≤1.5×ULN,白蛋白≥28g/L;

8. 预期生存时间≥ 12 周;

9. 能生育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的 180 天期间内,用有效的方法进行生育控制。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包括绝经前期的女性和绝经开始前 2 年的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首剂研究药物之前 7 天(含)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10.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有明显心血管系统基础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基 线 期 心 电 图 QT/QTcF 间 期 延 长 者( QTcF = QT/(RR^0.33) ,QTcF:>480ms)

◼ 基线期平静状态下心电图严重异常,包括节律,传导,形态。比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 6 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比如: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 未能控制的低血压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3. 有消化道疾患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比如:◼ 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等。◼ 慢性消化道疾病:如 Crohn’s 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吞咽困难。

4. 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史的患者,比如◼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 活动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 HBV-DNA 值>1000 拷贝数/mL 或研究中心检测值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有器官移植史。◼ 严重感染。

5. 妊娠、哺乳期妇女。

6. 4 周内接受过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激素治疗、生物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至少 6 周,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除外)。

8. 参加本次试验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接受过其他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9.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 c-MET 抑制剂或其它选择性靶向 HGF/MET 的药物;

10.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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