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09-13 16:37:29,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黑色素瘤这一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的皮肤恶性肿瘤,并介绍了PD-1免疫治疗在黑色素瘤治疗中的突破性进展。文章详细介绍了全球多家医疗机构和研究机构联合开展的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试验,包括试验背景、招募对象、试验优势以及参与方式。通过提供权威信息,鼓励符合条件的黑色素瘤患者积极参与试验,为抗癌治疗带来新希望。
【景德镇】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黑色素瘤】评估IBI363治疗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受试者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Ia/Ib期研究
药品名称:IBI363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IBI363是由信达生物自主研发的潜在同类首创(First-in-Class)新药,有效成分为PD-1/IL-2双特异性抗体融合蛋白。该产品具有同时阻断PD-1/PD-L1通路和激活IL-2通路两项功能,可以更精确和有效地实现对肿瘤特异性T细胞的靶向和激活。 IBI363不仅在多种荷瘤药理学模型中展现出了良好抗肿瘤活性,在PD-1耐药和转移模型中也表现出了突出的抑瘤效力。同时,在临床前模型中,IBI363安全性特征良好,整体安全性可控。
【景德镇】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黑色素瘤:不容忽视的皮肤“杀手”
黑色素瘤,一种起源于黑色素细胞的恶性肿瘤,因其恶性程度高、转移风险大而备受关注。随着环境变化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黑色素瘤的发病率逐渐上升。在我国,每年新发病例数以万计,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
二、PD-1免疫治疗:开启黑色素瘤治疗新篇章
近年来,随着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PD-1免疫治疗成为黑色素瘤治疗领域的一大突破。PD-1抑制剂通过抑制肿瘤细胞与免疫细胞之间的信号通路,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从而对抗肿瘤细胞。
三、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试验:患者的新希望
1. 试验背景
为了进一步验证PD-1免疫治疗在黑色素瘤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全球多家医疗机构和研究机构联合开展了一项名为“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研究。
2. 招募对象
本次试验面向全球招募黑色素瘤患者,特别是未经治疗或传统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以下是招募条件:
(1)确诊为黑色素瘤的患者;
(2)年龄18-75岁;
(3)自愿参与本次临床试验,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3. 试验优势
(1)与国际同步的最新治疗技术;
(2)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治疗;
(3)免费接受PD-1抑制剂治疗;
(4)有机会获得长期生存。
四、如何参与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并有意向参与本次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和报名流程。
五、温馨提示
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试验,为黑色素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抗癌道路上,我们始终与您同行。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抗癌新药的研发进展,为您提供更多权威、实用的信息。
请抓住这次机会,为自己的生命加油!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IBI363的剂型:注射剂;规格:3mg(3ml)/瓶;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2μg/kg、2μg/kg、10μg/kg、30μg/kg、100μg/kg、300μg/kg、600μg/kg、1000μg/kg;用药时程:Ia期剂量递增阶段:首次给药后21天为DLT观察期,若无DLT发生,则后续接受QW给药,三周为一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受试者不愿继续参加研究、发生其他需停止研究治疗的原因(以先发生者为准)。
Ia期剂量扩展研究阶段:可能同时包括QW和Q3W的给药方案,三周为一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受试者不愿继续参加研究、发生其他需停止研究治疗的原因(以先发生者为准)。
简要入排入组
PD-1/PD-L1治疗失败的皮肤型,黏膜型黑色素瘤患者已知有活动性癫痫发作、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 CNS)转移、脊髓压迫和/或癌性脑膜炎病史,或新发脑转移或脑膜转移受试者既往有与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给药相关且需要永久停止该治疗的显著毒性史
完整入选标准
1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安排和相关程序。
2 年龄≥18岁,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不可切除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或淋巴瘤。
4 经标准治疗后进展,或由于不可耐受的毒性等原因不适合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治疗受试者。 注:允许入组PD-1/PD-L1治疗失败的患者。
5 根据RECIST v1.1(实体瘤)或Lugano 2014(淋巴瘤)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 PS)为0或1分。
7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8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期后6个月严格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研究药物给药前、给药期间或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妊娠的女性。
2 已知有活动性癫痫发作、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 CNS)转移、脊髓压迫和/或癌性脑膜炎病史,或新发脑转移或脑膜转移。
3 针对淋巴瘤:患有除淋巴瘤以外的血液恶性肿瘤。
4 基线*(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时存在以下任何血液学异常(如果淋巴瘤累及骨髓,研究者可酌情调整入组条件): 血红蛋白<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 *在整个方案中,“基线”定义为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的末次可用观察值。
5 基线时(首次给药前7天内)存在以下任何血清生化异常: 1)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 ULN)(如果同时结合胆红素≤ULN,则允许纳入研究); 2)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3×ULN(如为肝转移,则AST或AST>5×ULN); 3)血清肌酐>1.5×ULN。
6 基线时(首次给药前7天内)存在以下任何凝血参数异常: 1)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aed ratio, INR)>1.5×ULN(如果接受稳定剂量抗凝治疗,则>3×ULN); 2)部分凝血活酶时间(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 PT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 aPTT)]>1.5×ULN(如果接受稳定剂量抗凝治疗,则>3×ULN)。
7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有活动性血栓或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除非经过充分治疗且研究者认为病情稳定。
8 活动性不受控制的出血或已知的出血倾向。
9 大量胸腔积液或大量腹水受试者。
10 患有活动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记录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综合征病史,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接受稳定的胰岛素治疗方案后得到控制的1型糖尿病、接受稳定剂量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相关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不需要全身治疗的白癜风皮肤疾病,或脱发的受试者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11 受试者既往有与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给药相关且需要永久停止该治疗的显著毒性史。
12 已知HIV检测阳性、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HCV)、结核病或有上述疾病感染史。
13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有严重/活动性/未控制的感染、需要全身静脉抗生素治疗的感染或不明原因的发热(>38 oC)。
14 存在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经研究者判断可能损害受试者的安全、干扰获得知情同意、影响受试者依从性或影响对研究药物的安全性评价。
15 基于已知或可预见的原因,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无法满足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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