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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胃癌是我国常见恶性肿瘤,传统治疗手段对晚期患者效果有限。文章介绍了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mTOR抑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胃癌治疗提供新方向。全球好药网正招募符合条件的胃癌患者参与试验,保障患者权益,提供免费治疗和专业跟踪。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电话400-119-1082咨询和报名。
【无锡】胃癌mTO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估FP-208单药治疗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 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开放性、剂量递增 I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FP-20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mTOR,PI3Kδ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经治/末线(优先推荐北京患者(乳腺癌、卵巢癌和宫颈癌)
项目优势:北京富龙康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胃癌mTO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胃癌治疗现状与困境
胃癌是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具有较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传统治疗手段主要包括手术、化疗和放疗,但这些方法对于晚期胃癌患者的治疗效果并不理想,且副作用较大。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靶向治疗成为胃癌治疗领域的一大突破。
二、什么是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
mTOR(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是一种重要的信号通路蛋白,参与调控细胞生长、增殖和代谢等过程。研究发现,mTOR信号通路在胃癌等多种肿瘤的发生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因此,以mTOR为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成为胃癌治疗的新方向。
三、胃癌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胃癌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mTOR抑制剂在胃癌治疗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及患者耐受性。通过这一试验,我们有望找到一种更有效、更安全的治疗胃癌的方法,为广大胃癌患者带来新的生存希望。
四、患者招募进行时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全面启动“胃癌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招募活动。以下是关于招募的一些详细信息:
五、招募条件
1. 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2. 经病理学确诊的胃癌患者。
3. 既往接受过一线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一线治疗。
4. 具有可测量或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5. 肝、肾、心、肺功能基本正常。
六、患者权益保障
1. 参与试验的患者将免费接受新型mTOR抑制剂治疗。
2. 专业医生团队全程跟踪,为患者提供权威的治疗建议。
3. 患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隐私安全。
七、如何参与招募?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咨询和报名指导。
八、温馨提示
胃癌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胃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共同为抗击胃癌贡献力量。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再次提醒,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乳腺癌入组ER(阳性)、Her-2(阴性) (BRAC、PIK3CA和ATM等相关基因突变优先)
2、高级别浆液性卵巢癌、子宫内膜癌或宫颈癌(BRAC、PIK3CA和ATM等相关基因突变优先
3依从性较好、失访可能较小(疫情期间优先北京及周边地区或在北京可住宿6周左右时间)
1. 年龄在 18 周岁至 65 周岁之间(含两端界值),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肾癌、乳腺癌、神经内分泌肿瘤、肉瘤、肝癌和卵巢癌;
3. ECOG 体力评分 0 或 1 分;
4. 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5. 能够使用口服片剂药物;
6. 根据 RECIST 1.1 标准,具有可评价或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7. 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足够的骨髓储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90×109/L,以及血红蛋白≥9 g/dL;
b. 肝脏功能:血清中白蛋白≥3.0 g/dL;胆红素≤1.5×ULN,ALT 和 AST ≤3×ULN,如有肝转移,则ALT 或 AST≤5×ULN;
c.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2×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2×ULN;国际标准化比值≤2;
d. 肾脏:血肌酐水平≤1.5×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
e. 血脂:胆固醇≤300 mg/dL 或 7.75 mmol/L;甘油三酯≤ 2.5×ULN;
f. 心脏: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心电图基本正常,QT 间期(QTc)男性<450ms,女性<470ms。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 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的受试者不得入选研究:
1.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或任何外科手术;
2. 在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参加过其他治疗性临床试验;
3. 首次给药前 21 天或 5 个消除半衰期内接受过细胞色素代谢酶 CYP3A4 强或中度抑制剂或诱导剂者;
4. 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 PI3K、Akt 或 mTOR 抑制剂(如 BKM120、依维莫司、BEZ235、BYL719 或AZD2014 等)治疗的患者;
5. 已知对 FP-208 或同类药物(PI3K 抑制剂或 mTOR 抑制剂)过敏或对 FP-208 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6. 筛选时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中恢复(恢复至≤1 级,脱发除外);
7. 具有脊髓压迫、脑转移或者脑膜转移的病史记录、症状或体征,或根据影像学提示存在水肿或进展表现者;
8. 既往患有 1 型或 2 型糖尿病、高血压(经药物治疗血压控制稳定者除外)和心脑血管系统疾病者;
9. 患者需要在参加研究期间接受其他的抗肿瘤治疗;
10. 受试者具有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他疾病可能导致明显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因素;
11. 已知进行过器官移植的患者;
12. 受试者正处于急性感染期并需要药物治疗;
13. 受试者 HIV 检测阳性,无法控制的乙型肝炎,无法控制的丙型肝炎(肝功能指标升高≥CTCAE2 级);
14. 受试者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
15. 受试者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
1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7. 育龄妇女及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内不能采取有效并且充分的双重避孕措施者;
18.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干扰其参加整个研究过程的因素,包括曾经或现有的身体状况、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等;或者研究者认为参加该研究不能使患者获得最大的利益;
19. 研究者判断,患者因任何原因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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