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21 03:3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淋巴瘤作为一种常见恶性肿瘤的威胁,并介绍了CD30ADC(抗体偶联药物)作为新型抗癌药物在淋巴瘤治疗中的优势。文章重点介绍了【淋巴瘤CD30ADC试验】,旨在评估CD30ADC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新希望。试验包括筛选标准、分组、治疗周期和随访时间,并介绍了参与试验的优势,如提前使用新型药物、专业医疗团队支持等。最后,文章提供了咨询和报名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摘要如下:本文探讨了CD30ADC(抗体偶联药物)在淋巴瘤治疗中的应用,介绍了【淋巴瘤CD30ADC试验】的意义、流程和优势。试验旨在评估CD30ADC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淋巴瘤患者提供新希望,并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
【呼和浩特】淋巴瘤CD30ADC(抗体偶联药物)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MRG001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和初步有效性研究
药品名称:注射用 MRG001
基因分型:ADC(抗体偶联药物)
突变基因:CD30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非霍奇金淋巴瘤
项目优势:ADC是由单克隆抗体通过连接子与化疗药物结合而成的生物制导导弹,在其进入体内后,将精准结合CD20阳性的B细胞淋巴瘤,从而实现理想的治疗效果。MRG001的设计理念,也正在于此:通过裸单抗与化疗药物MMAE结合,在体内靶向到达CD20阳性的肿瘤细胞,从而精准定位并杀死肿瘤
【呼和浩特】淋巴瘤CD30ADC(抗体偶联药物)免费试验
概述
在全球范围内,淋巴瘤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抗体偶联药物(ADC)作为一种新型抗癌药物,在淋巴瘤治疗领域展现出显著的优势。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淋巴瘤CD30ADC(抗体偶联药物)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的治疗方案。
一、什么是CD30ADC(抗体偶联药物)?
CD30ADC(抗体偶联药物)是一种由抗体和化疗药物通过化学键连接而成的新型药物。抗体可以特异性地识别并结合淋巴瘤细胞表面的CD30蛋白,从而将化疗药物精确地递送到肿瘤细胞内部,发挥强大的抗癌作用。与传统化疗药物相比,CD30ADC具有更高的靶向性和较低的副作用。
二、【淋巴瘤CD30ADC(抗体偶联药物)试验】的意义
【淋巴瘤CD30ADC(抗体偶联药物)试验】是一项针对淋巴瘤患者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CD30ADC在治疗淋巴瘤中的疗效和安全性。该试验将为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善淋巴瘤的治疗效果,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三、试验内容与流程
1. 筛选标准:参加试验的患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确诊为淋巴瘤;
年龄在18-75岁之间;
CD30表达阳性;
未曾接受过CD30ADC治疗;
具备良好的器官功能。
2. 试验分组:患者将被随机分为两组,一组接受CD30ADC治疗,另一组接受传统化疗。
3. 治疗周期:每组治疗周期为6个月,期间需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和安全性评价。
4. 随访时间:治疗结束后,患者需进行长期随访,以观察CD30ADC的远期疗效和副作用。
四、参与试验的优势
1. 提前使用新型药物:参加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提前使用到尚未在国内上市的新型药物CD30ADC,为治疗提供更多可能性。
2. 专业的医疗团队:试验将由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进行全程跟踪和指导,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3. 免费检查和治疗:参加试验的患者将享受免费的检查和治疗,减轻家庭负担。
4. 患者关爱:全球好药网提供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为患者提供抗癌经验交流和最新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
五、咨询与报名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并对CD30ADC治疗感兴趣,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并提供专业的建议。
温馨提示
【淋巴瘤CD30ADC(抗体偶联药物)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加试验,患者将有机会体验到新型药物的魅力,为生命注入新的活力。让我们一起期待试验成果,为淋巴瘤患者解锁更多治疗可能。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年龄:18 至 80 周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入组受试者必须有经组织病理学确认的,Ia 期:复发/难治的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Ib 期:复发/难治的 B 细胞 NHL 患者
4.必须为经过含抗 CD20 抗体标准治疗后的复发或难治患者
5.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
6.ECOG 评分为 0 或 1
7.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及肝、肾功能异常
8.≥3 个月的预期生存期
9.如过去曾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恢复至 基线水平或 NCI-CTCAE v5.0 等级评分≤ 1 级
10.女性未怀孕,且所有患者在研究期间采取避孕措施
11.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排除标准
1.适用于 Ia 期:已知的丙型肝炎、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或非病毒 性肝炎病史; 适用于 Ib 期:已知的丙型肝炎或非病毒性肝炎病 史、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 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 DNA 拷贝数大于正常值上限
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3. 在入组前 2 周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4. 可疑或确认的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的非霍奇金淋巴瘤
5. 过敏体质,或已知的对利妥昔单抗或其它抗 CD20 单克隆抗体类 药物或成分过敏者,或对 MRG001 任何组成成分过敏
6. 患有不能控制的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7. 患有严重肺病
8. 在入组前 3 个月内接受过 CAR-T 细胞疗法(从细胞回输日起计)
9. 在入组前 28 天内,接受过输血;或者在入组前 14 天内,接受 过对血象有影响的药物
10. 正在使用强效 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除外局部外用糖皮质 激素)治疗
11. 曾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 自体干细胞移植,或者拟进行干细胞移植
12. 过去 5 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 胞癌、乳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13. 入组前 6 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接受研究药物后第一 个 12 周进行重大手术
14. 在入组前 28 天内正在接受任何批准的或试验性的抗体/融合 蛋白/ADC 类药物、放疗、化疗、中成药或中草药的抗肿瘤治疗; 或者入组前 28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的为准)接受过 任何批准的或试验性小分子靶向治疗
15. 入组前 28 天内接受过任何疫苗,或者将会在输注最后一剂研 究药物后 6 个月内接受任何疫苗
16. 在入组前 14 天内因某种状况需接受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 制剂治疗
17. 研究者判断可能产生急性溶瘤反应
18. 不能遵循研究方案完成方案规定的研究访视、研究药物的输注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不愿采取规定的适当避孕措施的育龄男 女
20.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如药物滥用、任何 慢性神经、精神、内分泌、代谢、免疫、肝脏、肾脏、皮肤疾病、 不能控制的糖尿病、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和对研究有影响的低 血压
21. 发生病理学类型转化的恶性淋巴瘤
22. 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
23. 患者的体重指数≤17 kg/m2 24.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基础病情可能会增加其接受研究药物给药 的风险,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安全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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