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1 22:0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摘要:胃癌是全球常见恶性肿瘤,HER2免疫治疗试验为此带来了新希望。该试验通过特异性识别HER2过度表达的胃癌细胞,具有靶向性强、效果显著、安全性好的优势。目前,全球多家医疗机构联合招募符合条件的胃癌患者参与试验,旨在验证治疗效果。参与试验者将免费接受治疗,享受专业服务,并为全球胃癌治疗提供宝贵经验。有意者可拨打咨询热线了解详情。
【随州】胃癌HER2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胃癌004】阿替利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联合化疗治疗 HER2 阳性可切除 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药品名称:阿特珠单抗+曲妥珠单抗+卡培他滨+奥沙利铂(XELOX)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HER2,PD-L1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用于 HER2 阳性局部进展期可 切除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GEJ)患者
项目优势: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随州】胃癌HER2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胃癌HER2免疫治疗试验:突破传统治疗局限
胃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健康。HER2是一种在胃癌细胞中过度表达的蛋白质,与胃癌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针对HER2的免疫治疗成为胃癌治疗领域的一大突破,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胃癌HER2免疫治疗试验招募患者:共筑抗癌新未来
拓展【胃癌HER2免疫治疗试验】招募患者,开启全球抗癌新篇章
为了进一步验证HER2免疫治疗在胃癌治疗中的效果,全球多家医疗机构联合发起了一项名为“胃癌HER2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为胃癌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帮助他们战胜病魔,重拾健康。
三、HER2免疫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靶向性强:HER2免疫治疗通过特异性识别和攻击HER2过度表达的胃癌细胞,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减少副作用。
2. 效果显著:多项临床研究显示,HER2免疫治疗在胃癌患者中的客观缓解率较高,部分患者甚至实现了完全缓解。
3. 安全性良好:HER2免疫治疗相较于传统化疗,副作用较小,患者耐受性更好。
四、胃癌HER2免疫治疗试验招募条件
1.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胃癌患者。
2. 年龄在18-75岁之间。
3. HER2检测呈阳性。
4. 未接受过针对胃癌的系统治疗。
5. 无严重心肺功能障碍、肝肾功能不全等并发症。
五、参与胃癌HER2免疫治疗试验的好处
1. 免费接受先进的HER2免疫治疗。
2. 享受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服务。
3. 有机会获得额外的医疗援助。
4. 为全球胃癌患者提供宝贵的治疗经验。
六、如何参与胃癌HER2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有意愿参与胃癌HER2免疫治疗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帮助您了解试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七、携手共进,共创抗癌新篇章
胃癌HER2免疫治疗试验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临床研究,旨在为胃癌患者提供全新的治疗选择。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抗癌事业贡献力量,共创抗癌新篇章!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 且≤ 75 岁
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能够依从研究方案
4.组织学确认(由入组中心确认)的胃癌或 GEJ 腺癌(SiewertI-III)
5.HER2 阳性状态,定义为基于治疗前内镜活检组织,通过当地实验室审查 IHC 评分为 3+或经原位杂交(ISH)证实基因扩增的IHC2+。ISH 阳性定义为 HER2 基因拷贝数与 17 号染色体拷贝信号数的比值≥2.0(HER2/CEP17)。
6.就诊时的临床分期:第 8 版 AJCC 分期系统确定的 cT3/T4a/T4b或 N+,M0 a. 必须进行食管-胃-十二指肠内窥镜检查 b. 建议进行诊断性腹腔镜检查和内窥镜超声检查
7.必须提供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肿瘤标本蜡块(首选)或含有未染色、新鲜、连续切片的至少 12 片活检组织载玻片,以便中心实验室进行 HER2、PD-L1、MMR 和 sTIL 评估。 a. 对于 MMR,如果有可用的当地实验室,无需提交至中心实验室评估。
8.身体条件和器官功能允许接受相应的手术治疗
9.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为 0 或 1
10.通过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MUGA)扫描测量的基线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5%
11.预期生存期≥12 周
12.根据在研究治疗开始前 7 天内获得的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为具有充分的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x10^9/L(1500/μL),不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支持
b.淋巴细胞计数≥ 0.5 x10^9/L (500/μL)
c.血小板计数≥100 x10^9/L (100,000/μL),不进行输血
d. 血红蛋白≥90 g/L (9 g/dL)。患者可输血以满足该标准
e.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碱性磷酸酶(ALP)≤2.5x 正常上限(ULN) f. 血清总计胆红素≤1.5xULN,以下情况除外: 已知患有 Gilbert 病的患者:血清总计胆红素水平≤3xULN g. 血清肌酐≤1.5x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60 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h. 血清白蛋白 ≥ 25 g/L (2.5 g/dL) i. 对于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INR 或 aPTT ≤1.5 x ULN j.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稳定的抗凝方案和稳定的 INR
13.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患者)同意保持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在治疗期间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即持续和正确使用时失败率低[<1%/年])并继续使用到至少: i)阿替利珠单抗末次给药后 5 个月,ii)曲妥珠单抗末次给药后 7 个月,或 iii)卡培他滨或奥沙利铂末次给药后 6 个月,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a. 如果女性在月经初潮后,未达到绝经后状态(除绝经外,无其他明确原因的闭经<连续 12 个月),且未进行绝育手术(切除卵巢和/或子宫),则认为是有生育能力的 b. 失败率<1%/年的避孕方法示例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抑制排卵的激素避孕药、激素释放型宫内节育器和铜宫内节育器 c. 需要根据临床试验的持续时间以及患者的意愿和日常生活方式评估性禁欲的可靠性。周期性禁欲(例如,日历法、排卵期、症状体温或排卵后避孕方法)和体外射精是不合格的避孕方法。
14.对于男性:同意保持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使用安全套,并同意避免捐精,定义如下: a. 对于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的或女性伴侣妊娠的未手术绝育的男性,必须在治疗期间以及至少在 i)曲妥珠单抗末次给药后 7 个月内,ii)卡培他滨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或 iii)奥沙利铂末次给药后 6 个月(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保持禁欲或使用避孕套加另一种的避孕方法,导致总失败率<1%/每年。在该时期内,男性必须避免捐精。 b. 需要根据临床试验的持续时间以及患者的意愿和日常生活方式评估性禁欲的可靠性。周期性禁欲(例如,日历法、排卵期、症状体温或排卵后避孕方法)和体外射精是不合格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IV 期(转移性)或研究者判定不能手术切除的胃癌/GEJ 癌
2. 既往针对胃癌接受过系统性治疗
3. 筛选前 5 年内有 GC 以外的恶性肿瘤病史,但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例如 5 年 OS 率>90%)的恶性肿瘤除外,例如经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局限性前列腺癌、导管原位癌或 I 期宫颈癌
4. 随机前存在心肺功能障碍,通过以下任意一项定义: a. 任何分类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b. 需要抗心绞痛药物治疗的心绞痛、采用适当的药物未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严重传导异常或有临床意义的瓣膜病 c. 高风险、未控制的心律失常(即静息时心率>100 次/分的房性心动过速、显著室性心律失常[室性心动过速]或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二度 2 型房室传导阻滞[莫氏 2 型]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d. 与左心室功能不全、心脏心律失常或心肌缺血有关的明显症状(≥2 级) e. 随机前 12 个月内的心肌梗死 f.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8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 g. 心电图(ECG)上有透壁性心肌梗死证据 h. 需要氧气治疗
5. 静息时呼吸困难
6. 活动性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病、抗磷脂抗体综合征、韦格纳肉芽肿、舍格林综合征、格林-巴利综合征或多发性硬化(更详细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和免疫缺陷列表参见方案),以下情况除外: a. 有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病史,正在接受甲状腺 替代激素治疗的患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b. 接受胰岛素方案治疗的已控制 1 型糖尿病患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c. 仅有皮肤表现的湿疹、银屑病、慢性单纯苔藓或白癜风患者(例如,排除银屑病关节炎患者),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可以参加本研究。 i. 皮疹覆盖体表面积必须<10% ii. 疾病在基线时得到良好控制,仅需要低强度外用皮质类固醇 iii. 在过去 12 个月内没有发生需要补骨脂素加紫外线 A 辐射、甲氨蝶呤、维 A 酸、生物制剂、口服钙调磷酸酶抑制剂或高 强度或口服皮质类固醇的基础疾病急性加重。
7. 特发性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药物诱导性肺炎、特发性肺炎病史或筛选胸部计算机体层扫描(CT)显示活动性肺炎证据 a. 照射野有放射性肺炎(纤维化)病史的患者可参加本研究。
8. 活动性肺结核
9.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4 周内进行过除诊断目的以外的大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中需要进行大手术
10.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4 周内发生过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菌血症或重度肺炎的并发症住院
11.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2 周内(IV 抗生素)或 5 天内(口服抗生素)接受治疗性抗生素治疗 a. 接受预防性抗生素治疗(例如,预防尿路感染或慢性阻塞性肺病恶化)的患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12.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13. 禁忌使用研究药物、可能影响结果的解释、或使患者处于治疗并发症的高风险的其他任何疾病、代谢功能障碍、体格检查结果或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
14.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4 周内接种减毒活疫苗,或预期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期间或在阿替利珠单抗末次给药后 5 个月内需要接种此类疫苗
15. 目前接受乙型肝炎病毒(HBV)抗病毒治疗
16.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为阳性
17.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定义为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 a. 既往 HBV 感染或已痊愈的 HBV 感染(定义为 HBsAg 检测阴性或乙型肝炎核心抗原[抗 HBc]抗体阳性,在筛选时 HBV-DNA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患者可以入选。
18. 活动性丙型肝炎患者 a.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患者仅当 HCV RNA 的 PCR 结果呈阴性时符合条件。
19. 存在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结果解释的严重、未控制伴随疾病的证据,包括严重的肝脏疾病(如肝硬化、未控制的癫痫大发作或上腔静脉综合征)
20. 在开始治疗研究治疗前 5 个半衰期接受过任何已批准的抗肿瘤治疗
21.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28 天内接受过试验性治疗
22. 既往接受过 CD137 激动剂或免疫检查点阻断治疗,包括抗CTLA-4、抗 PD-1 和抗 PD-L1 治疗性抗体
23.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4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过系统性免疫刺激剂(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或白介素-2)治疗
24.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2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泼尼松、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药物)治疗 a. 接受过急性、低剂量、系统性免疫抑制药物治疗(例如,治疗恶心的单次地塞米松给药)的患者,经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并批准后可入组本研究。
25. 对嵌合或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有严重过敏反应史
26. 已知对中国仓鼠卵巢细胞制品或阿替利珠单抗制剂的任何成分过敏
27. 已知对曲妥珠单抗、卡培他滨或奥沙利铂制剂的任何成份过敏或超敏
28. 在选择接受卡培他滨治疗的患者中,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乏或对氟嘧啶治疗有重度和非预期反应史
29. 对口服药物吸收有显著影响,如不能吞咽、慢性泄泻和肠梗阻
30. 在选择接受卡培他滨治疗的患者,需要同时使用抗病毒药物索立夫定(antiviral)或化学相关类似物,例如溴夫定。在包括卡培他滨的研究治疗前 4 周内不得使用这些药物。
31. 妊娠或哺乳,或计划在研究治疗期间或 i)阿替利珠单抗末次给药后 5 个月内,ii)曲妥珠单抗末次给药后 7 个月内,或 iii)卡培他滨或奥沙利铂末次给药后 6 个月怀孕,以时间较长者为准a. 有生育能力妇女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7 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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