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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肝癌其他类试验及其对患者的重要性。这些试验包括新药、新技术研究,旨在为肝癌患者提供更有效、安全的治疗方案。患者临床招募是关键环节,有助于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文章详细阐述了临床招募流程及患者参与的注意事项,强调充分了解试验信息、保持良好心态、积极沟通和依法维权的重要性。全球好药网提供权威试验信息,助力患者找到适合的治疗药物。
【鹰潭】肝癌其他类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评估 SCT-I10A 联合 SCT510对比索拉非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多中心、随机、开放Ⅱ/Ⅲ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重组人源化抗VEGF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基因分型:其他类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
项目优势: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鹰潭】肝癌其他类免费试验
一、前言
肝癌,被称为“沉默的杀手”,因其早期症状不明显,许多患者在发现时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机。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抗癌新药问世,为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其中,“肝癌其他类试验”成为了临床研究的热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肝癌其他类试验及患者临床招募的相关知识。
二、什么是肝癌其他类试验?
肝癌其他类试验是指除手术、放疗、化疗等传统治疗方法外,针对肝癌进行的各类新药、新技术研究。这些试验包括靶向药物、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等多种治疗手段,旨在为肝癌患者提供更有效、更安全的治疗方案。
三、患者临床招募的重要性
患者临床招募是抗癌新药研发的关键环节。通过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可以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新药的上市提供有力证据。对于患者而言,参与临床试验意味着有机会提前使用到可能改变命运的药物。
四、肝癌其他类试验患者临床招募流程
以下是肝癌其他类试验患者临床招募的常见流程:
1. 了解试验信息
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了解肝癌其他类试验的相关信息,包括试验药物、入选标准、研究机构等。
2. 咨询报名
患者如有意向参与临床试验,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详细咨询并报名。
3. 筛选评估
研究人员将根据试验要求对患者进行筛选评估,确保患者符合试验条件。
4. 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需详细阅读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了解试验的目的、流程、可能的风险和收益。
5. 参与试验
患者按照试验方案进行治疗,期间需定期回访,研究人员将全程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
6. 结束试验
试验结束后,患者将获得相应的医疗咨询服务,并根据病情需要继续接受治疗。
五、患者参与临床试验的注意事项
1. 充分了解试验信息:在决定参与临床试验前,患者应充分了解试验药物、研究目的、流程、可能的风险等。
2. 保持良好心态:临床试验存在不确定性,患者应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配合研究人员完成试验。
3. 积极沟通:在试验过程中,患者应与研究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如实反馈病情变化。
4. 依法维权:患者有权了解试验的进展和结果,如遇到问题,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温馨提示
肝癌其他类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而患者临床招募则是实现这一希望的关键环节。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肝癌患者提供权威、及时的试验信息,助力患者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药物。如有疑问或需报名参与临床试验,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1.筛选前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 岁,男女不限;
3.ECOG 体能状态评分 0~1 分;
4.经临床或病理诊断为肝细胞癌;
5.既往未接受过任何针对 HCC 的系统治疗;
6.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BCLC 分期)为 C 期或不适合手术和/或局部治疗的 B 期;
7.Child-Pugh 肝功能评级:A 级与较好的 B 级(≤7 分),且无肝性脑病病史;
8.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版本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对于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的病灶出现明确的疾病进展,也可被选为靶病灶;
9.预期生存期超过 3 个月;
10.主要器官功能正常(获得实验室检查前 14 天内未给予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输注白蛋白制剂纠正治疗),即符合下列标准:
1)血常规:中性粒细胞≥1.5×l0^9/L,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90g/L;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ALT 和 AST≤5×ULN;血清白蛋白≥28g/L;总胆红素(TBIL)≤2×ULN;碱性磷酸酶(ALP)≤5×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
4)尿常规检测尿蛋白<2(+);若基线时尿蛋白≥2(+),24 小时尿蛋白定量必须≤1.0g;
5)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心脏超声心动图: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排除标准
1.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4 周内,曾接受肝脏的手术和/或针对HCC 的局部治疗,为减轻疼痛对骨转移性病灶的姑息性放疗除外;
2. 未从局部治疗(包括介入治疗、射频治疗等)、既往化疗、手术、放疗的任何毒性和/或并发症中恢复,即未降至≤1 级(NCICTCAE 版本5.0)的受试者(除外脱发和疲劳);
3.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2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制剂);
4.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4 周内,中度或重度腹水或需要引流的腹水,或有需要引流和/或伴有呼吸急促症状的胸水或心包积液;
5. 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CNS)和/或癌性脑膜炎;
6. 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或其他经过根治性治疗且至少 5 年无疾病迹象的肿瘤/癌症除外);
7. 具有出血倾向、高度出血风险或凝血功能障碍;
8. 门静脉癌栓累及主干和左右分枝,或同时累及主干和肠系膜上静脉,或有下腔静脉癌栓或心脏受累者;
9. 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或出血、骨折(不包括己愈合的陈旧性骨折)者;
10. 有门静脉高压证据,经研究者评估出血风险高;
11.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6 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腹腔脓肿、肠梗阻病史(包括需要肠外营养的不完全肠梗阻),广泛肠切除(部分结肠切除或广泛小肠切除,并发慢性腹泻)、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或长期慢性腹泻;
12. 入组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预期在本研究期间进行大手术的患者(诊断性活检除外);
13. 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14. 既往有肝或其他器官移植史或干细胞移植史;
15. 已知具有活动性结核病史;
16. 已知有间质性肺病病史、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高度怀疑有间质性肺病的受试者;允许既往曾有药源性或放射性非感染性肺炎但无症状的受试者入组;
17.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14 天内有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简单泌尿道感染或上呼吸道感染除外),梅毒感染需要治疗者;
18. 伴有严重的内科疾病;
19. 急性或者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者,乙型肝炎病毒(HBV)DNA>2000IU/ml 或 10^4 拷贝/ml;丙型肝炎病毒(HCV)
RNA>10^3 拷贝/ml;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与抗 HCV 抗体同时阳性;经过抗病毒治疗低于上述标准者且研究期间愿意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者可入组;
20. 入组前 2 周或 2 周内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排除以下情况: 1)鼻内、吸入、外用类固醇或局部类固醇注射(例如关节内注射); 2)生理剂量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 3)短期(≤7 天)使用类固醇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21.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4 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不含活病毒的季节性流感疫苗除外);
22. 对研究药物 SCT-I10A、SCT510 任何组分过敏;或已知的对任何其他单抗过敏;或对索拉非尼的任何组分过敏;
2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妊娠的受试者;
24.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研究药物治疗后至少 6 个月内不愿意接受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有能力使女性怀孕的男性受试者和女性受试者及其男性伴侣);
25. 受试者当前已入组至其他研究器械或研究药物治疗中,且距离其他研究药物或研究器械停用时间少于或等于 4 周;
26. 已知受试者存在酒精或药物成瘾或精神疾病史;
27. 任何其他疾病,代谢紊乱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或将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状况,或影响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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