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试验患者招募)

邓家佳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7 17:2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中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探讨了C-MET基因与非小细胞肺癌的关系,并介绍了正在招募患者的临床试验信息。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药物、专业团队跟踪、优先获取新型治疗手段等优势。若符合条件,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等途径参与。本文旨在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共同为战胜肺癌而努力。

【乌海】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剩余9例名额】GST-HG161

药品名称:GST-HG16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c-Met异常的非小细胞肺癌,c-Met基因14突变

项目优势:GST-HG161是一款广生堂自主创新结构全口服的小分子化药,拥有其全球知识产权。该药是独特的专一性靶向c-Met抑制药物。

【乌海】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约占所有肺癌的85%。在众多治疗手段中,靶向治疗因其精准性和较低的副作用逐渐成为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的热点。C-MET靶点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分子靶点,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C-MET靶点与非小细胞肺癌的关系

研究发现,C-MET基因突变或扩增在非小细胞肺癌中具有较高的发生率。C-MET基因编码的蛋白称为肝细胞生长因子受体(HGFR),在肿瘤细胞的增殖、侵袭和转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抑制C-MET信号通路,可以有效遏制肿瘤的生长和扩散。

三、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患者

目前,全球范围内正在开展多项针对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的靶向药试验。这些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抑制C-MET靶点方面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以下是部分正在招募患者的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名称:某新型C-MET抑制剂在非小细胞肺癌中的疗效和安全性评价

试验药物:某新型C-MET抑制剂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确诊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年龄在18-75岁之间,具有C-MET基因突变或扩增

试验期限:预计为期2年

四、参与临床试验的优势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将获得以下优势:

免费使用试验药物:患者无需支付药物费用,减轻经济负担

专业团队全程跟踪:试验期间,患者将由专业医疗团队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安全性和疗效

优先获取最新治疗手段:试验药物若证实有效,患者将优先获得这一新型治疗手段

丰富治疗经验: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将积累更多治疗经验,为后续治疗提供参考

五、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临床试验的招募条件,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信息

前往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咨询和报名

关注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临床试验信息

六、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可以免费使用新型靶向药物,获得专业团队的全程跟踪,积累治疗经验。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临床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让我们一起为战胜肺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 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目前标准治疗失败或无任何的标准治疗,或不适合标准治疗;初治/经治

4. 经检测确认 c-Met 阳性实体瘤患者。c-Met 阳性的定义为:1)c-Met IHC 表达(阳性标准:1+及以上,或 25%+及以上);2)c-Met FISH 扩增;3)c-Met 基因 14 外显子突变(二代基因测序或 PCR),以上 3 种方法任一阳性即可入组;

5. 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受试者必须至少有 1 处可评估的病灶(扩展阶段:至少有 1 处可测量病灶);

6. 基于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 0 或 1;

7. 有适当的骨髓和主要脏器功能:◼ 骨髓:血红蛋白≥9.0 g/d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L,血小板 ≥75×109 /L;◼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ALT≤2.5×ULN,AST≤2.5×ULN;如有肝转移或肝癌患者允许总胆红素≤2×ULN,ALT≤5×ULN,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肌酐清除率> 50mL/min;◼ 其它实验室检查指标:脂肪酶≤1.5×ULN,淀粉酶≤1.5×ULN,白蛋白≥28g/L;

8. 预期生存时间≥ 12 周;

9. 能生育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的 180 天期间内,用有效的方法进行生育控制。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包括绝经前期的女性和绝经开始前 2 年的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首剂研究药物之前 7 天(含)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10.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有明显心血管系统基础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基 线 期 心 电 图 QT/QTcF 间 期 延 长 者( QTcF = QT/(RR^0.33) ,QTcF:>480ms)

◼ 基线期平静状态下心电图严重异常,包括节律,传导,形态。比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 6 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比如: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 未能控制的低血压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3. 有消化道疾患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比如:◼ 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等。◼ 慢性消化道疾病:如 Crohn’s 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吞咽困难。

4. 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史的患者,比如◼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 活动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 HBV-DNA 值>1000 拷贝数/mL 或研究中心检测值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有器官移植史。◼ 严重感染。

5. 妊娠、哺乳期妇女。

6. 4 周内接受过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激素治疗、生物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至少 6 周,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除外)。

8. 参加本次试验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接受过其他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9.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 c-MET 抑制剂或其它选择性靶向 HGF/MET 的药物;

10.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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