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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巢癌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卵巢癌患者的新型药物临床试验,通过精准定位癌细胞特定分子靶点,旨在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该试验为卵巢癌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策略,有望改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参与试验,享受精准治疗、显著效果、高安全性和短治疗周期等优势。有兴趣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了解试验详情,参与试验。
【宁波】卵巢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卵巢癌,腹膜癌,输卵管癌】Afuresertib联合紫杉醇对比紫杉醇单药治疗铂类耐药卵巢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药品名称:Afuresertib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铂类耐药卵巢癌(包括输卵管癌和原发性腹膜癌)
项目优势:在确诊PROC前既往必须接受过 1至5 线既往铂类药物方案治疗(1线铂类药物治疗至少3个周期),必须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高级别浆液性OC、子宫内膜样OC或卵巢透明细胞癌
【宁波】卵巢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卵巢癌靶向药试验?
卵巢癌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卵巢癌患者的新型药物临床试验,通过特定的药物分子精准定位并攻击癌细胞的特定分子靶点,以期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这类试验旨在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二、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卵巢癌是一种致命的妇科恶性肿瘤,由于其早期症状不明显,往往在发现时已处于晚期。传统的化疗方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但副作用较大,且部分患者对化疗药物产生耐药性。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开展,为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策略,有望改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三、参与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条件
参与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患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卵巢癌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靶向药物治疗;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精准治疗:靶向药物能够精准定位癌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降低副作用。
2. 效果显著:针对特定分子靶点的药物往往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部分患者可以实现病情的长期稳定。
3. 安全性高:相较于传统化疗,靶向药物的安全性更高,患者的耐受性更好。
4. 治疗周期短:靶向药物治疗周期相对较短,患者可以更快地恢复正常生活。
五、如何参与卵巢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
联系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按照试验要求接受治疗和随访。
六、温馨提示
卵巢癌靶向药试验为卵巢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可以接触到最新的治疗技术,为生命续航。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最全面的抗癌药物信息和临床试验机会。如果您对卵巢癌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助您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式。
入选标准
1 女性,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必须年满18岁,理解试验步骤和内容,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必须对PI3K/AKT/PTEN信号通路、BRCA1/2突变和/或磷酸化-AKT水平的采样和检测提供知情同意。肿瘤活检样本的采集首选留存一年内的,如果没有留存肿瘤样本,推荐采集新鲜样本。对于不能提供肿瘤样本或不接受新鲜活检的受试者,应向申办者咨询其是否符合入组本研究的资格。
3 受试者必须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高级别浆液性OC、子宫内膜样OC或卵巢透明细胞癌(包括输卵管癌和原发性腹膜癌)。必须排除癌肉瘤、肉瘤、粘液性OC或低级别浆液性卵巢癌或其它组织学类型肿瘤。
4 既往未接受过AKT或PI3K激酶通路或mTOR抑制剂治疗。
5 必须被确诊为PROC(包括输卵管癌和原发性腹膜癌),定义为1线铂类药物治疗(至少3个周期)末次给药后1 ~ 6个月内复发或在2至5线铂类药物治疗中末次给药之后6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或复发。
6 OC患者既往必须接受过1至5线化疗包括PROC确诊后不超过1线化疗。两药或更多药物的联合治疗应视为一种治疗,而维持治疗应视为既往全身治疗的延续。
7 根据研究者临床评估,受试者应为紫杉醇每周一次单药治疗的合适候选者。
8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2。
9 必须符合下列血液学参数标准: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00/ mm3 b. 血小板≥100,000/μL c. 血红蛋白≥9.0 g/dL
10 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在已知Gilbert综合征受试者中,总胆红素≤3×ULN,直接胆红素≤1.5×ULN)。
11 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必须<2.5×检测医院ULN。对于肝转移受试者,AST和ALT必须<5.0×检测医院ULN。
12 肌酐 < 1.5×ULN以内或肌酐清除率>30 mL/min
13 根据NCI-CTCAE第5.0版,既往治疗的毒性应消退至≤1级(不包括脱发)。
14 受试者必须具有允许 afuresertib 吸收的胃肠道功能。
15 预期存活时间大于6个月。
16 必须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的病灶(符合RECIST 1.1标准)。
17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前和参加研究期间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屏障避孕法或禁欲)。如果女性在参加本研究期间怀孕或疑似怀孕,应立即通知其主治医生。
18 第一周期第1天开始前至少两周,停用CYP3A4/5的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排除标准
1 铂类药物难治性疾病,定义为(既往接受1线铂类药物治疗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疾病进展或复发)。
2 已知或疑似脑转移受试者。
3 正在接受研究药物以外的任何其他抗癌治疗药物。
4 未得到控制的腹水。
5 有症状或即将出现的脊髓压迫,除非受试者已为此接受确切的治疗,并有病情稳定的证据。
6 入组前3年内患有其他活动性癌症(不包括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目前处于完全缓解状态的任何其他原位癌)。
7 病史或癫痫发作倾向,需要抗癫痫药物治疗;或脑血管畸形;或颅内肿块,如引起水肿或占位效应的施旺氏细胞瘤和脑膜瘤。
8 对Afuresertib辅料过敏或不耐受
9 经研究者判断,参与研究不符合患者最佳利益(例如损害患者健康)或任何可能妨碍、限制或混淆研究方案规定评估的状况。
10 任何使用紫杉醇的医学禁忌。
11 第一周期第1天前前≤15天内曾进行放疗,但出于缓解目的的单次放疗除外。
12 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13 筛选时出现QT间期延长,ECG通过Fridericia校正公式校正的QT间期(QTcF)>470 msec。正在接受已知会延长QTc间期或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相关的合并用药,且在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期间无法停药。
14 有以下任何病史或证据:第一周期第1天前6个月内,重度或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如肺栓塞、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纽约心脏协会评估的III至IV级心脏病。
15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BP]>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如果通过抗高血压治疗将血压控制在这些限度内,则允许有高血压病史的受试者入组。
1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符合以下1项或多项条件: a) 未接受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 b) 正在接受可能干扰研究药物的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在入组前咨询申办者审查药物) c) 基于筛选期访视3个月内检查, CD4 T细胞计数<350/μL d) 筛选开始前6个月内患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定义的机会感染
17 第一周期第1天前≤30天内进行过大手术。
18 患有≥2级神经病变。
19 入组前28天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PARP抑制剂、贝伐珠单抗或研究治疗。
20 妊娠或哺乳期。
21 根据研究者的临床评估,对肺结核感染高风险的受试者进行结核筛选试验,例如QuantiFERON-TB Gold In Tube测试(QFT-GIT)或T-SPOT.TB测试(T-Spot)。
22 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筛选期HBsAg检测呈阳性)或丙型肝炎(筛选期HCV抗体检测呈阳性)不得参与本研究。注意: a. 既往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或已缓解的HBV感染(定义为HBsAg检测阴性和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检测阳性)的受试者符合入组资格。 b. 只有当聚合酶链反应(PCR)对HCV RNA呈阴性时,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才符合入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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