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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瘤是我国发病率逐年上升的恶性肿瘤,早期症状不典型,治疗难度大。文章介绍了CD7靶点作为淋巴瘤治疗新突破,并详细阐述了正在进行的淋巴瘤CD7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面向18-75岁、CD7表达阳性的淋巴瘤患者招募,提供免费药物和专业医疗管理。全球好药网提供相关信息,助力患者寻找新治疗选择,共筑治愈之路。
【益阳】淋巴瘤CD7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血液系统肿瘤】CAR-T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D7阳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
药品名称:CAR-T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1) 原发皮肤T细胞淋巴瘤,包括蕈样肉芽肿(MF)和Sezary综合征(SS);肠病相关T细胞淋巴瘤(EATL),单行性噬上皮肠道T淋巴瘤(MEITL),肝脾T细胞淋巴瘤(HSTCL),结外NK/T细胞淋巴瘤,鼻型(ENKTCL)以及原发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等类型的T细胞白血病/淋巴瘤者; 2) 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 3) 输注前如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如符合下列任何一条则应排除: 72小时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 2周内接受过全身化疗(预处理除外); 4周内接受过放疗; 接受过单抗
项目优势:
【益阳】淋巴瘤CD7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难以攻克的生命难题
淋巴瘤,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在我国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早期症状不典型,许多患者就诊时已到中晚期,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传统的治疗手段如化疗、放疗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病情,但疗效有限,且副作用较大。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方法,成为当下医学界的重要课题。
二、CD7靶点:淋巴瘤治疗的新突破
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和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靶向治疗成为癌症治疗领域的一大热点。其中,CD7靶点成为淋巴瘤治疗的研究焦点。CD7是一种细胞表面蛋白,主要表达在T淋巴细胞上。研究发现,CD7在淋巴瘤细胞中具有较高的表达水平,且与肿瘤的恶性程度密切相关。
三、淋巴瘤CD7靶点靶向药试验:临床招募进行中
以下是文章的核心内容,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一试验:
1. 试验背景及目的
淋巴瘤CD7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一种新型CD7靶点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抑制CD7蛋白的功能,该药物有望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扩散和存活,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
2. 招募对象
本次试验招募的对象主要包括:经病理学确诊的淋巴瘤患者,且CD7表达阳性;年龄在18-75岁之间;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系统性治疗方案但无效或病情进展;无严重心、肝、肾等器官功能障碍。
3. 试验过程
试验分为多个阶段,包括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在治疗期间,患者将接受规定剂量的CD7靶点靶向药物,并通过定期检查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患者权益保障
参与本次试验的患者,将获得以下权益保障:免费接受试验药物和治疗;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管理;试验结束后,可获得相应的交通和营养补贴。
四、携手全球好药网,共筑治愈之路
全球好药网作为一家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一直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淋巴瘤CD7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详情。
以下是文章的结尾部分:
五、温馨提示
淋巴瘤CD7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数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医学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相信,通过广大患者和医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一定能破解生命的密码,战胜病魔,重拾健康人生。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且<80岁,性别不限;
2) 按照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T细胞淋巴瘤临床实践指南(2022.v2)的标准,确诊外周T细胞淋巴瘤,包括但不限于: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CL)、辅助性T细胞淋巴瘤(FTCL)、伴滤泡辅助T细胞表型淋巴结的外周T 细胞淋巴瘤(Nodal PTCL, TFH)、血管免疫母T细胞淋巴瘤(AITL)等;
3) 复发或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要求经至少2个系统性治疗无效或复发者;
4) 组织学确认为CD7阳性,阳性定义为:阳性细胞百分比≥30%,如表达百分比低于30%应与北恒生物医学监查部门沟通确认;
5) 按照Lugano2014标准,入组前增强CT应至少提示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结内病灶最长径>1.5cm,结外病灶最长径>1.0cm)且PET/CT有代谢活性表现;
6) 筛选时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PLT计数的要求:对于无骨髓侵犯者,血小板≥75×109/L;对于有骨髓侵犯者,血小板≥50×109/L(如患者在筛选时不满足,但在符合筛选期时间要求内复查满足,则可以入选);
7) HLA抗体阴性或抗RD13-02细胞来源供者的HLA位点的供者特异性抗体(DSA)平均荧光强度(MFI)<2000;
8) 肌酐清除率>60ml/min(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对于无肝脏侵犯者,血清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血清ALT和AST均≤正常值范围上限的3倍;对于有肝脏侵犯者,血清总胆红素≤3倍正常值上限,血清ALT和AST均≤正常值范围上限的5倍;
9) 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 预估生存期在3个月以上;
11) ECOG评分0-1分;
12) 受试者或其法定监护人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3) 对于再次输注受试者,除符合试验设计中关于再次输注的相关条件外,要求首次输注后未发生DLT事件或需要降低剂量的情况。
14) 在任何剂量水平纳入的前6位受试者需能够提前单采足量自体造血干细胞冻存;后续受试者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单采自体造血干细胞冻存。
排除标准
1) 原发皮肤T细胞淋巴瘤,包括蕈样肉芽肿(MF)和Sezary综合征(SS);肠病相关T细胞淋巴瘤(EATL),单行性噬上皮肠道T淋巴瘤(MEITL),肝脾T细胞淋巴瘤(HSTCL),结外NK/T细胞淋巴瘤,鼻型(ENKTCL)以及原发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等类型的T细胞白血病/淋巴瘤者;
2) 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
3) 输注前如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如符合下列任何一条则应排除:
72小时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
2周内接受过全身化疗(预处理除外);
4周内接受过放疗;
接受过单抗治疗者距末次单抗输注时间不足5个半衰期的时长或不足四周(以短者为准);
4) 对细胞产品中任何一种成分有过敏史者;
5) 根据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标准,属于III级或IV级的心功能不全受试者;
6) 心肌梗死,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术,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在入组12个月内,临床上有其它严重的心脏疾病;
7) 心电图提示有QT间期明显延长,既往患有严重心律失常等严重心脏病者;
8) 既往有颅脑外伤、意识障碍、癫痫、脑血管缺血、脑血管出血性疾病等病史者;
9) 未控制的严重的活动性感染(单纯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咽炎除外);
10) 受试者有其它原发性癌症史,以下情况除外:
a. 经切除治愈的非黑色素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
b. 充分治疗后无病生存期≥2年的宫颈原位癌、局部前列腺癌、导管原位癌;
11) 需要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受试者或需要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12) 患有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和/或需要免疫抑制治疗者;
13) 筛选前4 周内有活疫苗接种;
14) 受试者有酗酒、吸毒或精神疾病史;
15) EBV DNA拷贝数>正常值上限者或EBER阳性;CMV拷贝数>正常值上限者;HBV或HCV DNA拷贝数>正常值上限,以及活动性梅毒或艾滋病等病毒感染者;
16) 筛选前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且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17) 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18) 妊娠、哺乳期女性以及有生育能力而不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受试者(无论男女);
19) 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受试者风险或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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