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29 18:2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近年来肿瘤治疗领域的重要进展,特别是免疫治疗在实体瘤治疗中的应用。详细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试验的目的、优势及招募对象,并说明了如何参与试验。CSF1R免疫治疗具有靶向性强、免疫调节作用及高安全性等特点,为肿瘤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了解更多信息,共同推进我国肿瘤治疗的发展。
【仙桃】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44】评价BC006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包括腱鞘巨细胞瘤患者中的耐受性、药代和药效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探索性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BC006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CSF1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包括腱鞘巨细胞瘤
项目优势: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仙桃】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概述
近年来,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肿瘤治疗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其中,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型治疗手段,为无数肿瘤患者带来了生的希望。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试验作为一项前沿研究,旨在为广大肿瘤患者提供一种更为有效的治疗方法。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试验的相关知识。
二、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试验是一种针对实体瘤患者的免疫治疗研究。该试验通过靶向CSF1R(集落刺激因子1受体)通路,调节肿瘤微环境,增强机体免疫系统对肿瘤的攻击能力,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的目的。
三、CSF1R免疫治疗的优势
1. 靶向性强:CSF1R在多种实体瘤中高表达,因此,针对CSF1R的免疫治疗具有更强的针对性,能够精准打击肿瘤细胞。
2. 免疫调节作用:CSF1R免疫治疗不仅能够直接抑制肿瘤细胞生长,还能调节肿瘤微环境,降低肿瘤的免疫抑制作用,提高机体免疫系统对肿瘤的攻击能力。
3. 安全性高:与传统的化疗、放疗相比,CSF1R免疫治疗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副作用较小,患者耐受性良好。
四、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
本次试验主要招募以下实体瘤患者:
1. 经病理确诊的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
2. 无法手术切除或术后复发、转移的患者;
3. 经过一线治疗后病情进展或不能耐受一线治疗的患者;
4. 具有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5. 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五、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上述招募条件,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试验的信息。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协助您参与本次试验。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通过积极参与临床试验,患者不仅有机会获得最新的治疗方法,还能为我国肿瘤治疗领域的发展贡献力量。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试验能为广大肿瘤患者带来更多希望和福祉!
入选标准
1.须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3.临床诊断: 剂量递增阶段(Ia 期):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腱鞘巨细胞瘤患者:初治不可完全切除、术后复发不可完全切除或拒绝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接受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现阶段无标准治疗的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包括且不限于肝癌、结直肠癌、胰腺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肺癌、前列腺癌、肾癌等; 剂量扩展阶段(Ib 期): 队列 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腱鞘巨细胞瘤患者:初治不可完全切除、术后复发不可完全切除或拒绝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 其他队列:对 Ia 期研究治疗应答敏感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接受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现阶段无标准治疗的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
4.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5.Ia 期: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Ib 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实体瘤根据 RECIST1.1 标准);
6.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7.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骨髓功能:ANC≥1.5×109/L,PLT≥90×109/L,Hb≥90g/L。 肝功能:TBIL≤1.5×ULN,ALT≤2.5×ULN,AST≤2.5×ULN(肝转移患者ALT≤5×ULN,AST≤5×ULN);肾功能: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根据附录 6: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倍 ULN;
8.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6 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或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或其他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治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首次用药 6 周内;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如替吉奥、卡培他滨为距首次用药 2 周内;小分子靶向药物距首次用药 2 周内,半衰期较长的大分子靶向药物距离首次用药 6 周内;免疫治疗为距首次用药 6 周内;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距首次用药 2 周内;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骨转移姑息治疗);
2. 既往使用过抗 CSF-1R 抑制剂
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严重外伤尚未恢复者;
4.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及研究者判断没有安全性风险的其它不良反应除外);
5. 未经治疗或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的患者(接受过治疗且症状稳定、影像学检查显示在首次给药前稳定至少 4 周,且无脑水肿证据、且无需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情况的患者允许入选);
6. 既往 2 年内患有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即,使用改善病情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用于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不被视为系统治疗;
7.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皮质类固醇治疗(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
8. 过去两年内呈活动性的其他恶性肿瘤(经过根治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过根治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9.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HBsAg 阳性且 HBV-DNA>正常值上限);活动性丙型肝炎患者(HCV-Ab 阳性且 HCV-RNA>正常值上限);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
10.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
6 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 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患者;
11. 已知一年内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2.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3. 1 型或 2 型糖尿病控制不佳者
14. 哺乳期女性
15.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活疫苗
16. 对已知研究药物成分或辅料过敏或禁忌者
17. 有症状的胸腔、腹腔或心包积液且需要反复穿刺引流治疗不能缓解的患者;接受治疗(包括治疗性胸腔穿刺术或腹腔穿刺术)后病情稳定的患者允许入选;
18.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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