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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肺癌作为全球常见恶性肿瘤对人类健康的威胁,并介绍了肺癌20ins化疗药这一新型靶向化疗药物。该药物通过抑制20ins基因活性,提高肺癌患者生存率。目前,我国多家肿瘤医院正开展临床试验,招募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肺癌20ins化疗药具有高度靶向性、高安全性和显著疗效。参与临床试验对患者有提前获得新药治疗、助力医学进步等意义。全球好药网提供试验信息咨询服务。
【玉树】肺癌20ins化疗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甲磺酸艾氟替尼片治疗EGFR 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IB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甲磺酸艾氟替尼片
基因分型:化疗药
突变基因:EGFR 20ins,RTK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治疗EGFR 20 外显子插入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玉树】肺癌20ins化疗药免费试验
概述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人类健康。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新型抗癌药物不断涌现,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今天,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种备受瞩目的肺癌治疗新药——肺癌20ins化疗药,并揭秘其临床试验招募详情。
一、肺癌20ins化疗药试验概述
肺癌20ins化疗药是一种针对肺癌20ins基因突变的新型靶向化疗药物。该药物通过抑制20ins基因的活性,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从而有效提高肺癌患者的生存率。目前,该药物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旨在评估其在肺癌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临床试验招募信息
为了全面评估肺癌20ins化疗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国多家知名肿瘤医院正在开展临床试验。以下是临床试验招募的具体信息:
试验药物:肺癌20ins化疗药
适应症: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招募对象:年龄在18-75岁,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
排除标准:过敏体质、严重心肝肾功能障碍、哺乳期妇女等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上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临床试验详情。
三、肺癌20ins化疗药试验优势
1. 靶向治疗:肺癌20ins化疗药针对20ins基因突变,具有高度的靶向性,可提高治疗精准度,降低副作用。
2. 安全性高:临床试验表明,肺癌20ins化疗药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患者耐受性良好。
3. 疗效显著:肺癌20ins化疗药在临床试验中表现出良好的抗肿瘤活性,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四、患者参与临床试验的意义
1. 提前获得新药治疗: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有机会提前使用肺癌20ins化疗药,获得新的治疗手段。
2. 有助于医学进步:临床试验的数据将为肺癌20ins化疗药的研发提供重要依据,推动医学进步。
3. 支持肿瘤科研: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将为我国肿瘤科研事业作出贡献,助力更多患者受益。
五、温馨提示
肺癌20ins化疗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持续关注该药物的试验进展,为患者提供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如果您对肺癌20ins化疗药试验感兴趣,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入选标准
1.大于或等于 18 岁,男性或女性;
2.经组织或细胞学病理确诊的原发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且组织学类型主要是非鳞状细胞;
3.经治患者需在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疾病影像学进展后,初治患者在入组前,经实验室检测证实 EGFR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阳性;
4.受试者符合下列二种情况中的任一项(肺癌分期标准按照 AJCC第 8 版): 1) 经治患者:首次用药前最后一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时或治疗后有影像学或病理学确认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手术或放疗)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 2) 初治患者:首次用药前未经过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局部晚期(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手术或放疗)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如果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完成时间距离首次疾病进展的时间>6 个月,则允许入组;如≤6 个月,则视为经治患者,按经治患者相关标准进行评估
5.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根据 RECIST1.1)。注:可测量病灶既往不能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且不会用于研究筛查期活检;如果仅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允许对该病灶进行活检,但必须在活检后至少 14 天,才能对该病灶进行基线的影像学检查。
6.实验室检查提示受试者具备充分的器官功能:包括: 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GB)≥90g/L; 2)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 倍正常值上限,AST 和 ALT≤2.5 倍正常值上限(有肝转移者,允许总胆红素≤3 倍正常值上限,AST 和 ALT≤5倍正常值上限); 3) 肌酐清除率(CrCL)≥50 ml/min (根据 Cockcroft-Gault 计算公式); 4) 凝血酶原时间(PT)≤1.5 倍正常值上限;
7.筛查时 ECOG 评分 0-1,筛查前 2 周内没有明显疾病恶化;
8.预期首次用药后生存期>12 周;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 7 天内进行血妊娠检查,且为阴性;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可以不进行妊娠检查及避孕。无生育能力的定义为:50 岁及以上,未使用激素治疗且停经至少12 个月;或已行绝育手术。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和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停药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0.理解并自愿参加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组织或细胞学检查提示鳞状细胞为主的 NSCLC,或提示有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等;
2. 预期在试验期间需要接受本研究以外的其他抗肿瘤治疗;
3. 初治患者:既往接受过针对 EGFR 通路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已上市药物或在研药物,EGFR TKI 或抗体等) 经治患者:既往接受过第三代 EGFR TKI(已上市药物或在研药物)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4. 接受过以下治疗: 1)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 30%以上骨髓放疗或开展过大面积照射; 2)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实施过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实施大手术者,但建立血管通路、通过纵膈镜或胸腔镜进行活检的手术操作除外; 3) 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使用过 CYP3A4 强抑制剂或 21 天内使用过 CYP3A4 强诱导剂;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预期试验期间需要使用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或中药制剂、具有肿瘤辅助治疗作用的中药及中药制剂; 4)首次用药前 4 周或药物至少 5 个半衰期内曾参加并接受过研究性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 5) 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药物的治疗;
5. 伴有脊髓压迫或有症状的脑转移者。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可以入组。稳定脑转移定义为:已经完成正规脑转移治疗,临床症状稳定或无症状至少 2 周,且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如果研究者认为没有即刻需要根治性治疗的指征,那么无症状的脑转移患者可以纳入。
6. 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未恢复至≤CTCAE 1 级(CTCAE 5.0)(脱发、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毒性的后遗症除外)或入排标准规定的水平;
7. 伴有明显症状且不稳定的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者;经抽胸水或腹水治疗后临床症状稳定至少 28 天者可以入组;
8. 有其它恶性肿瘤病史,或现在合并其他恶性肿瘤(已行根治术且术后 5 年未复发的恶性肿瘤除外,如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甲状腺乳头状癌等);
9. 既往有间质性肺病(ILD)、药物性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药物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具有疑似间质性肺病临床表现者;
10. 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需要治疗,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衰(NYHA 心功能分级III-IV)、不稳定心绞痛、1 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活动性出血性等疾病等;
11. 超声心动图检查提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2. 有临床意义的QT间期延长或研究者认为有可能增加QT间期延长风险的其他心律失常或临床状态;如静息状态心电图QTc>470ms,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严重低钾血症、或正在服用可导致 QT 间期延长的药物等;
13. 严重胃肠道功能异常,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的疾病等;
14. 已知有乙肝(HBsAg 阳性)、丙肝(丙肝 Ab 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抗体阳性)感染者;
15. 伴有感染性疾病需要静脉用药治疗者;
16. 已知有精神疾病或吸毒史,且正在发作或目前仍吸毒;
17. 已知或怀疑对伏美替尼或其制剂其他成分过敏者;
18. 正在妊娠或哺乳,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的女性配偶;
19. 受试者依从性差,不能遵守研究的各项流程、限制或要求等;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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