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1 00:0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定义、意义、招募条件、流程及其优势。通过参加试验,患者可获得新型药物治疗方案,提升疗效,并为医学进步贡献力量。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并参与试验,共同推进乳腺癌精准治疗的发展。
【石嘴山】乳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XZP-3287 HR+、HER2-乳腺癌一线
药品名称:吡罗西尼片(XZP-3287)联合来曲唑/阿那曲唑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HR阳性、HER2阴性晚期乳腺癌
项目优势:CD4/6抑制剂
【石嘴山】乳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乳腺癌患者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靶向药物通过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分子靶点,抑制肿瘤生长和扩散,从而实现精准治疗。
二、为何要参加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参加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患者可以:
获得最新的药物治疗方案,提升治疗效果;
享受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服务;
为更多乳腺癌患者提供治疗经验,助力医学进步。
三、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招募条件
以下患者可能符合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乳腺癌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其他靶向药物治疗;
具有良好的心理和生理条件,能遵循研究规定。
四、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流程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一般包括以下流程:
患者报名: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并报名;
筛选评估:由专业医生对报名患者进行筛选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知情同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试验风险和收益;
临床试验: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并定期进行随访;
数据收集:研究人员收集患者治疗过程中的数据,评估药物效果;
试验结束:根据试验结果,为患者制定后续治疗方案。
五、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与传统治疗方法相比,乳腺癌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精准治疗:靶向药物针对肿瘤细胞特异性靶点,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疗效显著:临床试验表明,靶向药物治疗乳腺癌效果显著,能有效延长生存期;
安全性高:靶向药物副作用相对较小,患者耐受性好。
六、温馨提示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为乳腺癌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变传统治疗模式,实现精准治疗。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诚邀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试验,共同为乳腺癌治疗事业贡献力量。让我们一起开启精准治疗新篇章,共筑健康未来!
入选标准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病理证实为HR阳性、HER2阴性;
既往接受过辅助内分泌治疗使用他莫昔芬 托瑞米芬的患者用药超过24个月进展可以入组 术后辅助化疗结束后进展,以上两类患者没有停药到进展时间间隔的要求
1.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的女性受试者;
2.受试者处于绝经状态;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病理证实为HR阳性、HER2阴性;
4.存在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的证据,不适合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且无必须进行化疗的临床指征;
5.既往未曾接受过任何针对局部晚期疾病、复发或转移性疾病的系统性抗癌治疗;(以下情况除外1 患者辅助内分泌治疗使用他莫昔芬 托瑞米芬至少24个月后进展;2 患者术后辅助化疗结束后进展)
6.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或者仅有骨转移病灶;
7.ECOG评分为0~1分;
8.经基线检查证实有足够的骨髓和器官功能;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随机前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受试者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治疗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
10.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所致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0~1级(NCI-CTCAE v5.0),或者至入组标准所规定的分级(脱发等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它毒性除外);
11.受试者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内分泌药物新辅助治疗或辅助治疗结束后,12个月时或12个月内疾病复发或转移;
2.存在内脏危象、脑转移(包括脑膜转移)的受试者,允许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入组;
3.随机前4周内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
4.既往接受过mTOR抑制剂(如依维莫司)或CDK4/6抑制剂治疗;
5.随机前14天内进行过大手术、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
6.随机前14天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或在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7.随机前14天内使用了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在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8.随机前7天内开始使用双膦酸盐或RANKL抑制剂,研究随机前>7天已开始治疗的受试者不应改变使用方法;
9.随机前5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它恶性肿瘤,但经充分治疗并且疾病稳定的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皮肤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0.受试者处于乙肝或丙肝活动期,或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1.随机前4 周内合并重度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随机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3℃;
12.随机前6个月内存在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13.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者脑卒中病史;肺栓塞;
14.无法吞咽、肠梗阻或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他因素;
15.已知对本方案试验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
16.已知有自体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7.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18.哺乳期女性;
19.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