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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癌症作为一种复杂疾病的研究重点,并介绍了具有突破性的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该试验基于个体化精准治疗,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进行基因工程改造,以提高抗癌能力。试验优势包括高度个性化、安全性高和效果显著。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参与试验,为医学界研究提供新方向,为全球肿瘤患者带来新希望。有意向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详情。
【上饶】癌症CLL-1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AR-T疗法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一项评价靶向CLL-1/CD33的通用型LCAR-AMDR细胞制剂治疗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CAR-AMDR细胞制剂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33,CLL-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
项目优势:
【上饶】癌症CLL-1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癌症作为一种复杂的疾病,一直是医学界研究的重点。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抗癌新药和治疗方法应运而生。今天,我们要介绍的是一项具有突破性的临床试验——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这项试验为全球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让我们一起了解它的原理、优势和参与方式。
什么是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
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是一种基于个体化精准治疗理念的新型疗法。它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使其具有更强的抗癌能力。这种疗法在体外培养和激活免疫细胞,然后再将其输回患者体内,从而达到消灭癌细胞的目的。
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高度个性化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免疫状态,量身定制治疗方案。这种个性化治疗能够提高疗效,减少副作用。
2. 安全性高由于使用的是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因此避免了免疫排斥反应,降低了治疗风险。
3. 效果显著临床试验表明,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在多种癌症类型中均取得了显著的疗效,为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
如何参与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尝试参与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
年龄在18-70岁之间;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恶性肿瘤;
无严重心、肝、肾等器质性病变;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如果您有意向参与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帮助您了解试验流程、注意事项等。
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的意义
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的成功开展,为全球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它不仅为患者提供了更多治疗选择,还为医学界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随着临床试验的深入,我们有理由相信,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将为更多患者带来福祉。
温馨提示
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项具有突破性的临床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共同为战胜癌症贡献力量。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一起期待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带来的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未成年受试者,监护人还需要提供同意其参加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须在开始任何一项研究相关但不属于受试者疾病标准治疗的检查或程序前获得知情同意
年龄 14~60 岁(包含临界值) ECOG评分≤2 分 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且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
a) 2 次或多次复发;
b) 经过标准方案治疗2个疗程无效的初治病例;
c) CR 后12个月内复发者;或在12个月后复发但经过常规化疗无效者;
d) 或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
5. 满足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条件
CLL-1/CD33 双阳性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5倍相同年龄正常标准最大值
既往治疗的毒性必须好转至基线水平或≤1级(除外血常规、入选标准中的生化指标)。 预计生存周期≥3个月。
排除标准
受试者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 M3): t(15,17) (q22;q12)。
受试者伴有下列遗传综合征: Fanconi 综合征、 Kostmann 综合征、 Shwachman综合征或任何已知的骨髓衰竭综合征,唐氏综合症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但皮肤或宫颈原位癌治愈患者以及非活动性肿瘤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注:接受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6个月以上,已停用免疫抑制药物且无活动性GvHD的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接受过基因治疗; 既往接受过抗 CD33/CLL1 治疗;
曾经接受过靶向任何靶点的 CAR-T 治疗。 既往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细胞制剂输注前):
在6 周内接受异基因细胞治疗,如供者淋巴细胞输注(DLI); 在1 周内进行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预防治疗(如鞘内注射甲氨喋呤和/或阿糖胞苷);
除外CNS预防治疗在CAR-T细胞回输前至少停用1周; 在21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
在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接受过靶向疗法、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使用过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
在14天内接受细胞毒性治疗(除外羟基脲); 在14天内接受放疗。
有证据表明存在严重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感染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真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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