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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淋巴瘤无靶点治疗的困境及其解决方案。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免疫治疗成为淋巴瘤治疗的新热点,可打破传统治疗的靶点束缚。无靶点淋巴瘤患者的免疫治疗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患者带来新希望。文章还详细说明了临床试验的招募对象、试验流程及参与益处,并提供了参与途径。让我们共同迎接抗癌新时代的到来。
【石嘴山】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溶溜病毒】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Revottack)用于复发/难治性淋巴瘤患者静脉 给药的临床药理学探索研究
药品名称: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淋巴瘤
项目优势:溶瘤病毒是一类天然的经过基因工程改造的能够选择性地在肿瘤细胞中复制的病毒,其可以通过直接裂解肿瘤细胞,同时诱发机体全身免疫反应介导的抗肿瘤效应。从作用机理上讲,溶瘤病毒裂解肿瘤细胞会释放抗原,进而激发免疫反应。
【石嘴山】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无靶点的困境
淋巴瘤,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长期以来困扰着许多患者及其家庭。由于淋巴瘤的复杂性,部分患者在诊断时难以找到明确的靶点,这给传统治疗带来了极大挑战。然而,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免疫治疗逐渐成为淋巴瘤治疗领域的热点。今天,我们将为您揭开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神秘面纱。
二、免疫治疗:打破无靶点束缚
1. 免疫治疗的原理
免疫治疗,顾名思义,是通过激活或增强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使其对癌细胞产生攻击,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相较于传统治疗手段,免疫治疗具有副作用小、疗效持久等优点。
2.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是指针对无明确靶点的淋巴瘤患者,采用免疫治疗的方法进行治疗。这种治疗方式不再受限于传统治疗的靶点束缚,为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
三、临床试验:患者的新希望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以下是关于临床试验的一些关键信息:
1. 招募对象
本次临床试验主要招募无明确靶点的淋巴瘤患者,年龄在18-75岁之间,且经过至少一次系统性治疗后病情仍有进展。
2. 试验流程
患者需经过严格的筛选,合格后进入临床试验。试验期间,患者将接受免疫治疗,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和安全性监测。
3. 参与临床试验的益处
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有望获得以下益处:一是接受前沿的免疫治疗,二是享受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服务,三是减轻治疗费用负担。
四、如何参与:全球好药网为您提供途径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和报名指导。
五、温馨提示:共迎抗癌新时代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无数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助力下,相信越来越多的患者将受益于这一创新疗法,共同迎接抗癌新时代的到来。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战胜淋巴瘤而努力!
入选标准
满足全部下列标准的患者可入选本临床试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按照2017年修订的WHO分类标准中确诊淋巴瘤;
3) 经至少一线及以上治疗无效或复发者:治疗达不到完全缓解(CR)或者达到CR后出现疾病进展(PD)、患者不适合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或接受 ASCT 后出现PD。
4) 根据Lugano 2014标准,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的肿瘤病灶,结内病灶最长径>15mm,或结外病灶最长径>10mm。
5) ECOG 体力评分0-1分;
6) 至少3个月的预期生存期,可对安全性、有效性信息进行随访。
7)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Revottack注射液用药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 天内的血妊娠实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研究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任一排除标准的患者,不得入组本临床研究:
1) 按照 2017 年修订的 WHO 分类标准中确诊的淋巴细胞白血病;
2) 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史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
5)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的择期重大手术。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它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
7)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8周内接受过其它溶瘤病毒治疗;
8)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接种过任何疫苗;
9)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抗病毒药物,4 周内使用长效干扰素;
1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1) 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判定可能会严重影响疗效和安全性评估;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抗HCV阳性),或梅毒感染,或EBV DNA拷贝数>正常值上限者或EBER阳性;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
15)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6)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患者;
17) 先前进行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近3个月内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CRA-T细胞疗法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的治疗方式;
18)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9)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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