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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我国正在开展的一项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探索肺癌治疗新途径。该试验药物为FGFR靶向抑制剂,具有高效、低副作用的特点。试验分为剂量递增和扩大试验两个阶段,面向符合条件的患者招募。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药物治疗和专业团队跟踪。通过参与试验,共同为肺癌治疗事业贡献力量。
【长沙】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口服 FGFR抑制剂SC0011片一项抗肿瘤新药SC0011片治疗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SC0011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F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非小细胞肺癌(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SC0011是一款泛FGFR抑制剂,对于FGF以及FGFR1~4均有靶向作用,有望成为与FGF相关的、或由FGFR突变驱动的多种类型的实体瘤患者的希望。
【长沙】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试验背景:探索肺癌治疗新途径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肺癌类型,占所有肺癌病例的约85%。FGFR(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作为肺癌治疗的重要靶点,近年来在科研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为了进一步验证FGFR靶向药在临床治疗中的效果,我国正在开展一项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为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试验药物:精准靶向,高效抗击肺癌
本次试验的药物为一款FGFR靶向抑制剂,通过特异性抑制FGFR通路,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与其他传统治疗方法相比,该药物具有更高的靶向性和较低的副作用,为肺癌患者提供了一种高效、安全的治疗手段。
三、试验目的:评估药物疗效,助力患者康复
本次试验旨在评估FGFR靶向药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为临床实践提供有力证据。试验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剂量递增试验,以确定最佳用药剂量;第二阶段为扩大试验,验证药物在更大范围内的疗效和安全性。
四、招募对象:符合条件的患者均可参与
本次试验面向以下患者招募: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FGFR靶向药物治疗;
具有良好的身体状态,能够承受治疗;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参与试验的好处:免费药物治疗,专业团队跟踪
参与本次试验的患者将获得以下福利:
免费使用试验药物;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治疗,确保患者安全;
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享受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减轻家庭负担。
六、如何参与试验:拨打咨询热线,开启抗癌新篇章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希望参与本次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顺利完成报名手续,开启抗癌新篇章。
七、温馨提示:携手共创抗癌新未来
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参与临床试验,为推动我国肺癌治疗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全球好药网与您一同关注试验进展,共创抗癌新未来。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SC0011片的规格:1mg、30片/瓶,5mg、30片/瓶;用法用量:受试者经筛选合格入组,于单次给药期第1天(C0D1)给予1次试验药物,间隔7天进入多次给药期(可根据药代数据进行调整)。多次给药期21天为一个给药周期。用药时程: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毒性、受试者提前退出、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受试者死亡。
入选标准
1、年龄18~80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剂量递增阶段,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最长径≥10mm的非淋巴结病灶,或短径≥15mm的淋巴结病灶)。
4、ECOG评分为0~1。
5、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7、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首次使用药物前7天内尿或血妊娠试验(HCG)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
2、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3、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CYP3A强抑制剂或CYP3A强诱导剂。
6、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 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8、可能增加眼部毒性风险的任何角膜或视网膜异常。
9、皮肤/褥疮性溃疡、慢性腿部溃疡、已知的活动性胃溃疡或伤口不愈合。
10、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
11、既往已知有(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等)钙磷代谢异常(包括并不限于软组织,肾脏,肠 道,心脏,肺脏等,但心血管、韧带、淋巴结等可除外)。
12、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 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3、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14、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
15、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16、患有间质性肺病者。
17、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
18、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9、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20、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21、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2、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3、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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