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试验招募)

彭娟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8 04:3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概述了癌症的传统治疗方式及近年来兴起的靶向治疗,重点介绍了一款针对实体瘤的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fascin蛋白在多种肿瘤组织中高表达,与肿瘤的侵袭、转移密切相关,已成为肿瘤治疗的重要靶点。该试验药物通过抑制fascin蛋白功能,阻断肿瘤细胞侵袭、转移途径,目前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靶向治疗具有精准、副作用小、疗效显著等优势,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金昌】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5月16日启动】评价 DC05F01 在中国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 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开放、 剂量探索的Ⅰ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 DC05F01 【fascin蛋白抑制剂】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fascin蛋白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项目优先招募妇科肿瘤(注:结直肠癌暂不行招募)

项目优势: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

【金昌】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 概述

癌症,一个让人闻之色变的词汇。在我国,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患者被诊断为各种类型的癌症。传统的治疗方法如手术、放疗、化疗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病情,但往往伴随着严重的副作用。近年来,靶向治疗凭借其精准、副作用小等优势,逐渐成为肿瘤治疗领域的新星。今天,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款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的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为广大肿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 fascin蛋白靶点简介

fascin蛋白是一种细胞骨架蛋白,参与细胞形态维持、迁移、黏附等多种生物过程。研究发现,fascin蛋白在多种肿瘤组织中高表达,并与肿瘤的侵袭、转移等恶性生物学行为密切相关。因此,fascin蛋白成为了肿瘤治疗领域的一个重要靶点。

三、 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

本次临床试验是一款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的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物。通过抑制fascin蛋白的功能,阻断肿瘤细胞的侵袭、转移途径,从而达到抗肿瘤效果。该药物目前已完成前期研究,现正进行临床试验招募。

四、 临床试验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实体瘤(不限癌种)患者,年龄18-75岁,经病理确诊,且常规治疗方法无效或无法耐受。

【试验药物】: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物。

【试验目的】: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联系方式】: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五、 靶向治疗的优势

1. 精准打击:靶向治疗药物具有高度选择性,能够精准地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损伤。

2. 副作用小:与传统治疗方法相比,靶向治疗药物的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3. 疗效显著:对于部分患者,靶向治疗能够取得显著的疗效,甚至达到临床治愈。

六、 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期待这款药物能够在临床试验中取得优异表现,为广大患者带来福祉。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中国男性或女性;

  (2)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难治性或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1分;

  (4) 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或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5)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 /L;

  2) 血红蛋白(HGB)≥90g/L;

  3) 血小板(PLT)>100×109 /L;

  4) 总胆红素(TBIL)≤1.5mg/dL;

  5) 白蛋白(ALB)≥3g/dL;

  6)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碱性磷酸酶(ALP)/γ-谷氨酰转肽酶(GGT)≤2.5倍正常值上限(ULN);若存在肝转移,AST/ALT/ALP<5×ULN;

  7) 血清肌酐(S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

  8) 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 血清钠、钾、镁、钙和磷水平在正常范围内或研究者评估异常无临床意义;允许提供维持正常电解质水平所需的补充剂;

  (7)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首次给药前血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有生育潜力定义为:经历月经初潮且未接受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等)或未绝经[绝经定义为:在适当年龄(如>45岁)连续至少12个月闭经并伴有一定的临床表现]};

  (8) 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

  (9)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且依从本试验用药方案及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周内);

  (2)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且使用药物者;

  (3) 化疗、放疗、生物制剂、激素或既往研究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1~2级脱发或神经病变除外);

  (4) 入组前4周内存在未经治疗的脑转移肿瘤或经过治疗但尚未达到影像学和临床稳定(即不需要类固醇治疗)的脑转移肿瘤;

  (5) 基线 QT/QTc 间期延长且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采用 Fridericia公式计算,女性 QTc 间期>470 毫秒,男性>450 毫秒);

  (6) 基线心电图显示传导异常或活动性缺血且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

  (7) 入组前存在未控制稳定的合并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炎症性疾病、精神病/社交障碍,且研究者判断影响试验依从性;

  (8) 入组前 6 个月内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出血、肠梗阻或胃肠道穿孔病史;

  (9)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或目前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或抗移植排斥药物;

  (10) 试验期间需合并使用细胞色素 P450(CYP)3A4、CYP1A2 和/或CYP2D6 的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

  (11)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12)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试验期间及末次用药后 3 个月内受试者(或其伴侣)有生育计划;

  (14) 研究者判断因其他原因(如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等)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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