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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治疗进展,特别是ROS1靶点靶向治疗的研究与应用。文章指出,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ROS1靶向药物为患者带来了新希望,临床试验显示其能有效延长生存期、改善生活质量。同时,介绍了参与临床试验的条件和方式,并展望了未来ROS1靶向治疗的发展前景。如需了解更多或参与试验,请咨询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
【怒江】非小细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ICP-723治疗晚期实体瘤的Ⅰ/Ⅱ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ICP-723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OS1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
适应症状: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手术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者转移性实体瘤或原发性中枢 神经系统(CNS)肿瘤,已知的治疗方式无效或复发的;标准治疗下仍发生进展、 不耐受标准治疗或不存在标准治疗的ROS1基因融合的患者。
项目优势:ICP-723是我国自主研发的新一代NTRK抑制剂,可以治疗携带NTRK融合基因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乳腺癌、结直肠癌、肺癌、甲状腺癌等,以及对第一代NTRK抑制剂拉罗替尼和恩曲替尼耐药的患者。
【怒江】非小细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的困境与希望
非小细胞肺癌(NSCLC)作为肺癌的主要类型,占据了所有肺癌病例的85%以上。在过去,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手段有限,患者生存率不高。然而,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针对特定靶点的靶向治疗药物逐渐成为研究热点,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在众多靶点中,ROS1靶点是非小细胞肺癌的一个重要治疗靶点。近年来,针对ROS1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为ROS1融合基因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了突破性的治疗选择。
二、非小细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什么是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
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ROS1融合基因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使用特定的靶向药物进行治疗的研究。这类药物通过抑制ROS1融合基因的表达,达到抑制肿瘤生长、延长患者生存期的目的。
三、临床试验的重要性与参与方式
临床试验是评估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步骤。对于非小细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以下是几个关键点:
1. 参与临床试验的条件
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参与临床试验。通常,患者需要经过严格的筛选,符合以下条件:
- 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
- 经检测ROS1融合基因阳性;
- 未接受过ROS1靶点靶向治疗;
- 身体状况良好,能承受临床试验的治疗。
2. 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的临床试验信息,并在专业指导下进行报名。
四、临床试验的成果与展望
非小细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以下是一些关键数据:
- 研究表明,ROS1靶点靶向药物能够显著延长患者的无疾病进展生存期;
- 部分患者在接受治疗后,肿瘤体积明显缩小,生活质量得到改善;
- 与传统化疗相比,ROS1靶点靶向药物的副作用更小,患者耐受性更好。
展望未来,随着更多针对ROS1靶点的靶向药物研发和临床试验的开展,将有更多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从中受益,开启治疗新篇章。
五、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为ROS1融合基因阳性的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或希望参与临床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抗击肺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1.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者转移的恶性实体瘤,已知的治疗方式无效或复发的;标准治疗下仍发生进展、不耐受标准治疗或不存在标准治疗的患者
2.I 期:≥18 周岁且≤75 周岁; II 期:≥18 周岁
3.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或对于原发性 CNS肿瘤根据 RANO 或 INRC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
4.Ⅰ期: ECOG 体力评分为 0-1 分; Ⅱ期: ECOG 体力评分为 0-2分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12 周,需同意采取经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
7.如为无症状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 CNS 转移的受试者(包括经过治疗或无需治疗的)可允许入组,但必须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首次给药前稳定至少 14 天,且不需要增加类固醇的剂量来控制神经系统症状
8.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临床试验中心检测标准
9.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5 年内出现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局部可治愈癌除外
2.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放疗、靶向治疗等或任何其他研究性抗癌药物治疗
3. 不稳定的原发性 CNS 肿瘤或 CNS 转移的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
14天内有症状或没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稳定超过 14 天)。
4. 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
5.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证据;或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
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或 HIV 感染。
7. 归因于任何先前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仍有 1 级以上毒性反应
8. 怀孕女性或哺乳期女性
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或计划在参与本研究期间接受方案限制的药物治疗
10. 患者存在周围神经病变分级≥2 级。
11. 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 ICP-723 片剂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12.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或2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
13.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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