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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述了卵巢癌的严峻现状与治疗困境,介绍了PD-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型抗癌手段在卵巢癌治疗中的应用。文章详细阐述了PD-1免疫治疗的原理、临床试验进展,并介绍了全球好药网发起的“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患者招募活动。同时,呼吁广大卵巢癌患者积极参与,共同见证科学的力量,为战胜卵巢癌而努力。
【本溪】卵巢癌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32】帕博利珠单抗评估晚期实体瘤预测性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卵巢癌】
项目优势: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本溪】卵巢癌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卵巢癌的严峻现状与治疗困境
卵巢癌是一种严重威胁女性健康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在我国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卵巢癌早期症状不明显,多数患者就诊时已发展到晚期,导致治疗效果不佳,生存率较低。传统治疗方法如手术、化疗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病情,但副作用大,且易产生耐药性,这使得卵巢癌的治疗陷入困境。
二、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破局之道
随着科学的发展,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型抗癌手段,逐渐受到关注。PD-1免疫治疗是其中的一种,它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识别并杀死癌细胞。近年来,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卵巢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三、深入了解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
1. PD-1免疫治疗的原理
PD-1(程序性死亡蛋白1)是一种存在于免疫细胞表面的蛋白质。当PD-1与癌细胞表面的配体结合时,会抑制免疫细胞的活性,使癌细胞逃脱免疫监视。PD-1抑制剂能够阻断这一过程,使免疫细胞重新激活,发挥抗肿瘤作用。
2. 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进展
目前,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临床试验结果显示,PD-1抑制剂在治疗卵巢癌方面具有显著的疗效,且安全性较好。部分患者在治疗后,肿瘤明显缩小,生存期得到延长。
四、患者招募:加入我们,共寻治疗希望
为了让更多卵巢癌患者受益于PD-1免疫治疗,全球好药网现发起“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患者招募活动。以下是招募详情:
招募对象:经病理确诊的卵巢癌患者,且符合以下条件:
1. 经传统治疗无效或病情复发、进展的患者;
2. 无严重心、肝、肾等脏器功能损害;
3. 能够按照试验要求完成治疗及随访。
参与方式: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招募详情,或直接报名参与。
五、关爱卵巢癌患者,我们在行动
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全球最新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帮助患者寻找治疗希望。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患者招募活动,正是我们践行这一理念的体现。我们期待更多患者加入这场抗肿瘤之战,共同见证科学的力量。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患者,在参与临床试验前,请务必了解清楚试验的相关信息,并与医生充分沟通,确保自身权益。让我们一起,为战胜卵巢癌而努力!
六、温馨提示
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让我们看到了科学战胜癌症的曙光。在此,全球好药网诚邀广大卵巢癌患者积极参与,共同探寻治疗之路。如有疑问,请随时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该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已年满 18 周岁。
3.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和/或不可切除)实体瘤,无法治愈且既往标准一线治疗失败。患者必须对已知可提供临床获益的治疗进展或不耐受。既往治疗方案的数量没有限制。
4.来自中国大陆华裔的任何晚期 dMMR/MSI-H 实体瘤。
5.已提交来自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的可评估的组织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与申办方协商并获得批准后可考虑例外情况)。提交用于分析的肿瘤组织必须来自单个肿瘤组织标本,且数量和质量足以评估所有需要的主要生物标志物。
6.基于 RECIST 1.1 有影像学可测量的疾病。对于有资格参加试验的受试者,独立中心影像学评估必须证实存在基于 RECIST 1.1 评估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7.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8.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72 小时内呈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如果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无法证实为阴性,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11.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 120 天内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在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正在参与和接受研究治疗,或参与过试验药物的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治疗或使用过研究性器械的受试者。
2.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3.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在过去 2 年中需要全身治疗。
4. 研究第 1 天之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mAb)治疗,或者 4 周之前接受的 mAbs 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5. 研究第 1 天之前 2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小分子治疗或放疗,或者之前接受的药物治疗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6. 入组前 2 年内已知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接受过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治愈性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7. 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8. 已知患有脑干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9. 患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病史或当前有(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1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参与全程试验或不符合受试者参加试验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12. 有可能影响遵从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
13. 从筛选访视开始,到试验治疗的末次给药后 120 天期间,怀孕或处于哺乳期,或预计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的男性受试者。
14. 既往参加过任何其他帕博利珠单抗(MK-3475)试验,或既往接受过抗 PD-1、抗 PD-L1、抗 PD-L2 或任何其他免疫调节 mAb(包括伊匹木单抗和任何其他特异性靶向 T 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或药物)治疗。
15.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1/2 抗体)感染史。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开展 HIV 检测。
1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例如 HBsAg 阳性)或丙型肝炎(例如,检测到 HCV RNA(定性))。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进行乙肝和丙肝检测。
17. 研究治疗的计划开始日期之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18. 对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任何辅料成分严重过敏(≥3 级)。
19. 已知具有活动性结核(TB;结核杆菌)病史。
20. 既往进行过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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