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09 00:1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主要探讨了BRCA1/2基因突变与实体瘤的关系,以及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研究发现,BRCA1/2基因突变与多种实体瘤的发生密切相关,靶向治疗成为新希望。文章还介绍了参与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和条件,包括新的治疗选择、专业医疗团队支持以及为癌症研究贡献力量。最后,呼吁大家携手共创抗癌新篇章。
【郴州】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HTMC0370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a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TMC0370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BRCA1/2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BRCA,经治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HTMC0370片是一种新型PARP抑制剂,为可逆的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类似物,主要通过抑制PARP的活性结构域,阻止聚腺苷二磷酸核糖基化,同时在DNA损伤处捕获PARP,两种机制阻断PARP参与的DNA损伤修复,加重肿瘤细胞的DNA损伤,加快肿瘤细胞死亡,达到其抗肿瘤的目的。
【郴州】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了解BRCA1/2靶点与实体瘤的关系
在众多癌症的治疗中,BRCA1/2基因突变扮演了关键角色。BRCA1和BRCA2是人体内的两个基因,它们在DNA修复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当这两个基因发生突变时,细胞无法正常修复DNA损伤,从而增加了癌症的风险。
实体瘤是一种生长在身体实体组织中的肿瘤,包括乳腺癌、卵巢癌、前列腺癌等多种癌症。研究发现,BRCA1/2基因突变与多种实体瘤的发生密切相关,因此,针对BRCA1/2靶点的靶向治疗成为了癌症治疗领域的新希望。
二、什么是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
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BRCA1/2基因突变患者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对实体瘤的治疗效果。这些靶向药物通过抑制BRCA1/2基因突变的蛋白质,从而阻止肿瘤的生长和扩散。
此类试验通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筛选符合条件的患者,第二阶段是观察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与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接受最新的抗癌药物治疗,同时为癌症研究做出贡献。
三、为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
1. 新的治疗选择:对于BRCA1/2基因突变的患者来说,传统的治疗方法可能效果有限。参与靶向药试验,意味着有机会尝试一种全新的治疗方式,为病情带来转机。
2. 专业的医疗团队:试验将由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负责,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得到最佳的医疗关怀。
3. 为癌症研究贡献力量:参与试验的患者将为全球癌症研究提供宝贵的数据,帮助科学家们更好地了解癌症的发生和治疗机制,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
四、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欢迎咨询全球好药网,了解试验详情:
年龄18岁以上,不限性别;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患者;
BRCA1/2基因突变阳性;
未接受过或对标准治疗无效的患者;
愿意接受临床试验的治疗和随访。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解答疑问,协助您进行报名。
五、携手共创抗癌新篇章
癌症的治疗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而【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我们带来了一线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癌症患者创造更多治疗机会,共同开启抗癌新篇章。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期待与您共同为抗癌事业贡献力量!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男女不限;
2 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3 ECOG评分0~1;
4 预计生存期≥3个月;
5 入组前检查指标中,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心、肺、肝、肾功能基本正常;
6 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ICF,有意愿和能力完成定期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过程。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抑制剂治疗者;
2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5 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者;
6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7 活动性感染性疾病,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8 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急性髓性白血病;
9 已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或准备生育的女性/男性,或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进行避孕且有捐精捐卵计划;
10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影响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
11 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
12 经研究者判断有其它不适于参与研究的情况。
1 既往接受过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抑制剂治疗者;
2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5 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者;
6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7 活动性感染性疾病,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8 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急性髓性白血病;
9 已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或准备生育的女性/男性,或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进行避孕且有捐精捐卵计划;
10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影响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
11 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
12 经研究者判断有其它不适于参与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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